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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公元318年 东晋建 ,前汉亡 08

    第十六章 公元318年 东晋建 ,前汉亡

    附录2:从南北朝起,东西方社会彻底分道扬镳

    公元3世纪到公元4世纪。w w v  )东方的西晋和西方的古罗马几乎同时进入了贵族主导时期。

    当块炼铁普及之后,它在春秋时期推动了以国家为组织主体的‘井田制’的破产。但是块炼铁很难做出锋利的农具,入锋刃的镰刀,大组织,大调配的组织农业并没有没落。个体自耕农因为没有锋刃的农具,甚至很难自给自足,就更谈不上给国家的稳定税收。大庄园制度渐渐成为最高生产力的代表,不需要国家组织,但是仍然需要有人来组织分配。庄园制逐渐成为国家土地制度的主体。

    那时的农业就好比今天盖高楼大厦,看着是上千农民工在忙碌,其实没有那么几个,看似很闲的技术员在一旁站着,这个楼就永远盖不起来。那时候的贵族就相当于技术员加组织人才。士族也以学习农书为己任。

    在庄园生产代表最高的生产力的时候,士族就是庄园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科技师、组织人才。朝廷将荒芜的农田白送他们。甚至有些农民带着土地依附他们。可以维持朝廷较高的赋税,朝廷喜欢他们,农民依赖他们。他们是社会的顶梁柱。

    当生铁镰刀普及和新的农艺出现,农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完成生产。士族只用坐在家里喝茶,派人收租即行。这时候在朝廷眼里士族截留了税赋;在农民眼里士族多剥削了一份财富。这时候士族成为真正的寄生虫,朝廷不待见他们。农民厌恶他们。他们怎么立足。社会不再需要他们。一个事物的消失,一定是社会不再需要他们。

    两晋南北朝是中国二千年封建史中的一个特殊“现象”,但是,两晋南北朝的贵族统治史在世界历史上却是个普通“现象”。欧洲在大革命之前,基本上是一个“类”两晋南北朝的社会模式。庄园式经济、贵族执政。到欧洲革命,欧洲大陆才走出这一段历史。日本也长期处于贵族社会之中,所以‘科举’在日本之实行了一百年,就名存实亡了。科举只有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才能存活。

    由渔民发展起来的沿海国家。由于海运和贸易需要‘高科技’人才,使贵族保持了生命力,没有脱变成寄生虫。

    在这一时期,东西方文化也较相似。罗马帝国在3世纪已盛行斯多葛派哲学。斯多葛派哲学认为,宇宙存在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这种普遍法则作为自然的必然性,渗透和弥漫于宇宙万物之中。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这种普遍法则的支配。人的美德就是“顺应自然”,德行是唯一的美。

    这和王肃引道入儒后的儒学思想何其相似。王肃也是放弃天命论,而提“天道”与德。这里的天道指自然规律。

    从东汉时起,冶铁大多由大庄园来完成,需求产生科技,冶炼技术高速发展。《四民月令》虽也反对商业,但是此书却教授一些商业方法。因为士族庄园主可以生产超过本身所需的粮食、蚕茧、美酒。这些东西如果不及时卖出去换成钱,将会坏掉。《四民月令》先教授财物的储存方法,再教授什么时机下卖出剩余财物才能获得最大收益。(总不能在麦熟季节卖麦子吧)

    所以在士族庄园主主导的社会下,商业必然会发展起来。庄园主要求社会必须流动起来。也因为这些。南朝的商业一直优于北朝,南朝士族地位高,社会流动性更大。

    庄园经济存在之下,社会必然走成流动的自由式社会,王朝也会走成小政府。无为之治嘛,贵族分担了大部分政府责任,政府为了更多的税赋必须让权于庄园主。

    士族的更残忍 。更不法制。石崇一场酒宴杀害三个‘陪酒女’就是证明。

    国家政府越弱,贵族越自由。欧洲进入贵族统治以后再没有统一过。中国也是在走出士族统治之后才从新统一。

    可是政府的无为是动摇法制的根本,庄园主们的管理更加不法制。看似更放达(自由)的体制,使人民受到的压迫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贵族执政社会看似‘自由’一些。却严重打击社会公正。贵族最需要的不是人,而是劳动力。贵族最需要的不是人。而是劳动力。他们把人看成‘劳动工具’。他们不关心庄园内人口培育,因为这样‘造’出来的工具成本太高!购买或者直接‘抢’最划算!士族社会买人、抢人,比养人划算,是士族社会模式下人口增长缓慢的一个原因。

    西方在罗马帝国时,人口超过东汉,可是他们在一千大几百年里,没有走出士族社会。所以。到了中世纪,全欧总人口比中国少了不止数倍,相当于中国宋代时,宋代人口上亿,而欧洲最大国神圣罗马帝国,本国人口只有大几百万。

    到1754年(清乾隆年间)的欧洲七年战争时期,欧洲大陆贵族耗尽了他们的最后一滴血,欧洲大陆随后进入大革命时代。战前欧洲人口少的可怜,德国二百多万,英国四百来万,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也都是七、八百万人。自大革命以后,人口才大量增长。

    贵族统治最终还将出现一个可怕的后果。贵族管理成千上万的部曲,不可能用儒学(儒学是‘先学后信’);而只能用宗教。宗教是先信哲学,先信了上帝万能,后面就好蒙了。所谓‘神奇之化易,仁义之功难’。这事被世界史所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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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晋法律开创的‘杂抵罪’,就是在法律上有效的偏袒了庄园主。没有这个“杂抵罪”,士族将很难管理庄园里的部曲、客和佃户。就是说,庄园主命令人打折部曲一条腿,人家只会被罚款。这对部曲来说,形成合法的庄园内恐怖,有利于庄园主组织、调配生产活动。

    在庄园体制下,士族世代掌握国家生产的命脉,有了向皇家讨要更多特权的资本。新的更有利于维护士族利益的思想孕育而生了。玄学是其中的代表。

    在中国,当生铁镰刀普及和新的农艺出现。农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完成生产。士族只用坐在家里喝茶,派人收租即行。这时候在朝廷眼里士族截留了税赋;在农民眼里士族多剥削了一份财富。这时候士族成为真正的寄生虫,朝廷不待见他们。农民厌恶他们。他们怎么立足。社会不再需要他们。一个事物的消失,一定是社会不再需要他们。

    简单的说,随着社会科技发展,农业生产不再需要组织、调配,自耕农。中小地主,成为国家赋税的主力。社会也就没有两晋大地主生存的土壤。庄园经济不能提供更多的赋税,而庄园主、大集团大组织的特性又威胁到社会稳定,所以从北魏锋刃镰刀普及以后,历代朝廷都逐渐减少他们的特权,致使庄园经济最终彻底败落。

    比如在明清,一个地主要管几千到上万人,是不行的。管得松了,大锅饭会“翘工”,管得严酷了。地主违法了。你打伤一个就被县官扔进大牢了。即使是佃户,地主对这些人没有‘行为’上的管理权。

    当然,庄园经济彻底败落有一个很长的过程,历史学家们认为他们彻底灭亡是在唐末,但是庄园经济在隋朝时已经不再在中国占主体地位,这也是为什么唐朝开国对传统几大士族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