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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枭第89部分阅读

    ,郑芝龙心里一动,扭头看看余风,对于余风的评价又是高了一点点。倒是那威廉姆斯很是有些不服气的叫道:“不是这样的,余,你一定是不了解我们王国,就算是总督大人,也无权干涉我们商会的商业行为的,我们同样是在位王国创造财富!”

    “哦,是这样的吗?”余风眼中的笑意更甚:“你的意思是,你们王国在东方的官员,也管辖不了你们王国的子民?”

    “”威廉姆斯结舌。

    “好了,威廉姆斯,别趁嘴皮子了,说起论嘴皮子来,咱们三个加起来都比不上余老弟,人家可是读书人,哪里是我们几个粗人能比的!”郑芝龙笑骂了威廉姆斯一下,打着圆场。

    威廉姆斯无比憋屈,人家分明是觉得他的地位低了,不和他谈,这让一直有些觉得自己已经很了不起的他,有些内伤了,不管对方的话,是不是讹他,对方的态度却是表明了,不是不谈,对方是要找一个在东方能够做主的王国官员谈。他似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屡次三番自己派人和那个维拉斯科接触,对方都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原来,这根子就在这里啊!

    “余老弟大能呢,我还以为,这海上的消息我已经算是灵通了,么想到,余老弟连葡萄牙人的官员升迁委派,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老四,还不敬余大哥一杯,这手段,跟着我你可学不到手!”

    貌似,这就是谈完了正事,席间的几分尴尬的气氛,在郑鸿逵的几杯敬酒和郑芝龙的妙语连珠中,终于慢慢消失不见,也渐渐开始有些融洽的味道了。

    散席后,余风带着几分酒意,带着从人被送回到了居住的宅院,而威廉姆斯的兴致一直不高,酩酊大醉的被抬到了他下榻的住所,知道两位客人都离开了之后,郑芝龙才结果身边丫鬟递过来的一块雪白手帕,擦了擦嘴,站起身,对着郑鸿逵说道:“老四,你随我到书房来!”

    “大哥,这余风,要插手咱们的买卖,你再怎么就答应了,那条路上,咱们就算再不打理,一年也不止十万两银子在!”一进书房,郑鸿逵就迫不及待的问道,看得出来,这句话,在他心里已经憋了很久了。

    “老四,你眼光能不能放长远点,难道,那么点银子就让你花了眼?”郑芝龙有些不满,席间所谈之事,就数这件最小,没想到,郑鸿逵念念不忘的,却正是这个。

    “那余风要的不是这条航路,他要的是,这条航路没有别的船和他家的船竞争,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他有多少船,就算每船三千两,一年也要不了这么多银子吧,何况,这三千两他又不是不给,他吃饱了撑的,多花十万两买咱们兄弟开心?”

    “他禁绝得了吗?”郑鸿逵有些不服气。

    “他是禁绝不了,但是,有了咱们郑家的船只,难道还禁绝不了吗?你明白了吗?这十万两,买的是我郑家的不作为,或者说,买的是我郑家的一点交情!”

    “大哥你都看得明白,那你为什么还答应他!”

    “唉!”郑芝龙无力的叹了一声,坐在椅子上:“和那朝鲜的利润相比,这航路,不过是蝇头小利罢了,我郑家以这点小利,赌他余风有枭雄之志,能够掌控朝鲜一地,这回报如此巨大的生意,你说,你做的还是做不得?”

    郑鸿逵有些目瞪口呆,他可不如自己兄长,想得这么长远,不过,他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有自己的兄长在,自己完全没有必要琢磨这些事情嘛,什么事请,兄长一定会想得比自己周全,自己只需要出力就可以了。

    郑芝龙也失去了继续教诲他的兴趣,这个弟弟,要到独当一面,还要有很长的路走啊,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急事急不来的。

    “还有,距离你侄子的百日,还有几天,这几天里,一定要好好的招呼他,不要派别人去,你亲自去,这个事情,不要办砸了,说不定,这余风就是我郑家将来最有力的盟友,这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即便现在中原再乱,也动摇不了咱们郑家的根基!”

    “好!”

    “明天我去与布政使谈谈这百姓迁移的事情,拿个具体的章程出来。这事情,再不能拖了,要不然,这个冬天怕是不太好过!”他脸上微微绽开一丝笑容,“原来还以为要花些银钱安置这些百姓,看来,这笔钱,有人替我们出了,只怕他还出得心甘情愿,这就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第一卷  第三一五章 放开那个姑娘

    [正文]第三一五章 放开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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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一五章 放开那个姑娘

    福州城里,若论坊市,自是以衣锦巷为第一坊,盖名衣锦,大抵是取自衣锦还乡一词,这个名字,要追溯起来,可以追到宋代,据说宋陆蕴陆藻兄弟典乡郡居此,不过那个时候,这坊市还不叫这个名字,一直到南宋王益祥致江东提刑任,这才更名衣锦。

    这就很不得了了,一坊之地,能接连出几个如此名人,别说福州,就是放眼全国,又有几处,久而久之,这坊市原来的名字禄锦,通潮,除了为数不多的老福州,还依稀记得,如今的福州人,皆知有衣锦坊不知有禄锦坊,通潮巷了。

    这里一直以来,都算得上是福州城的繁华之处,进坊抬头可见一个高大的牌楼,而牌楼下,摩肩接踵的人流,往往一直可以持续到天黑,实际上,如今福州,可不是万历年间的福州,时不时还有些倭寇过来滋扰,郑家的强势崛起,最明显的表象,就是市面上一片繁荣,当然,由此带来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拿朝廷的宵禁令律,似乎也成了一纸空文,即便是晚上走在这街坊中,也能看到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这天刚刚擦黑,一男一女漫步就从牌坊下悠闲的走了进去,两人的身后,跟着几个家丁之类的人物,看起来,就像是某个富家子弟带着夫人在这坊市来闲游一般。

    容七靠在大门边的柱子上,一手从另外一只摊开的手掌上,拈起一枚瓜子,送进了自己的嘴里,“咔哒”一声,将瓜子壳磕开,然后,两片瓜子壳从他的嘴里很是利索的飞了出来,划出一道弧线,落在他面前的青石板上。在那里,已经有了一层不薄的果皮瓜壳了。

    这一男一女落入了他的视线,他伸手嗑瓜子的速度,明显的慢了下来,他的眼睛毒的很,这两人和坊里大多数人的打扮都不同,尤其是那个小娘,光是她裙边随着她的腰肢摇荡的玉佩,只怕就不是什么便宜货色,得值得好几十两银子吧。

    他的眼光看了看那对男女的四周,很快,他就发现了对方身边若即若离的几个从人,不过,他看了几眼,就没有放在心上了,这几个家伙四肢僵硬,一看就不是练家子,大概是这富家公子请的所谓“江湖好汉”,相对于他的身手而言,这几个人,完全可以忽略。

    他不动声色,站直了身子,慢慢的走了过去。而他的身后,一个扎着一个朝天小辫的小姑娘,也是眨巴着眼睛,提着一个小灯笼,蹦蹦跳跳的跟了过去。

    “我家世代都是住在这坊市里,再过去不远,转过一个路过,就可以看到我家以前的铺子了!”吴嫣然轻声对着余风说道,那糯糥的,带着一点福建口音的官话,平时余风听起来,也倒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是,此刻在满耳的闽音中,听起来,倒是让他心情愉快之极,不为别的,光是听了郑鸿逵几天那蹩脚之极的福建官话后,再听自己的女人说话,这种感觉,其实用一个愉悦两字来表达得出的。

    “不过,我爹出海前,铺子就盘给人家了,就连老宅的房契,也是抵押给了人,如今只怕也早已经物是人非了!”吴嫣然有些黯然,近乡情怯,这句话,对于她来说,那是一点都没错的,虽然她在这里,还有几个远亲,但是,最亲近的人都不在了,这让她怎么不触景生情。

    “有个念想,总归是好事情,若是你愿意,我们再将这铺子,这老宅,赎买回来也是可以的!”余风看着街边的风景,也是有些感触,他浑然没有发现,在他身边走动的行人中,有一双耳朵正张得大大的,将他们两口子的话,一句不漏的听了去。

    “你看,那边的的刘记肉燕铺子,我从小到大可没有少吃,他们铺子的肉燕,可是我们福州最正宗的,对了,你还没有吃过我们这福州的特色小吃吧,我们去尝一尝吧!”

    吴嫣然终于看到自己熟悉的铺子,有些雀跃,拉着余风就走了过去,用地道的福州话说道:“两碗肉燕,两个鸭蛋!”

    说完,她又侧过头啦,给余风解释道:“这可是嘉靖年间我们福建的一位御史大人家吃出来的小吃,现在,福州城里倒是到处都有这小吃了,不过这扁肉燕与习惯和鸭蛋共煮,因为福州话里鸭蛋与“压乱”、“压浪”谐音,寓意“太平”,而又又叫“太平燕”,又好吃又喜庆!”

    吴嫣然还在那里给余风介绍,对她而言,与余风在这街边的铺子里,吃自己家乡的小吃,无疑是一个很令得她感到幸福的事情,不够,余风的眼色却是直勾勾的看着他的背后,似乎对于她的介绍,有些心不在焉。

    这个时候,她突然感到自己腰间微微一动,没待她扭头看过去,就见余风一探身子,手一伸,朝着她身后抓去。

    “放手,放手!”一个稚嫩的声音,带着哭腔,从吴嫣然身后传来:“你弄疼我了,坏人!”

    余风的手,总吴嫣然身后,“提”出一个人来,之所以说“提”,那是因为,这个人个子极小,余风抓住他的时候,他就用另外一只手,攀在余风的手腕上,好像一直树熊一样,被余风拎了出来。

    “哎!”吴嫣然看得一阵心疼,这分明是一个小女孩,看起来岁的样子,虽多不会超过十岁,头上扎着一支小辫子,整个人粉雕玉琢的,看起来十分的可爱。

    不过,此刻她的脸上,却是一脸的装出来的凶狠的表情,眼角还有一行泪珠,再看她的手腕,被余风拿的死死的,那莲藕一般的手腕上,竟然隐隐有些青紫。

    “阿爹,阿爹,有坏人欺负囡囡!”小女孩大声叫了起来,一双眼睛咕噜噜的转动,却是灵动无比的看着街面上。

    “放开那个姑娘!”一个汉子从街道那边,跑了过来,一副气愤填膺的样子,却不是容七是谁。

    余风没有搭理他,从小姑娘紧紧攥住的小手里,分开她的手指,拿出一块晶莹的玉佩,递给吴嫣然:“小心点,这块玉,还是我亲手送给你的,让人摸走了,只怕你还有几分心疼的!”

    容七脸色有些难看,这有钱人这种目中无人的态度,他是最痛恨的了,毫无疑问,眼前之人就是一个。

    吴嫣然结果玉佩,却是不在意,看看那小姑娘手腕上一眼,回过头来,却丝毫狠狠的瞪了容七一下,在她看来,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有这样的举动,毫无疑问是这个男人,也就是她嘴里的“阿爹”指使的。

    “过来,囡囡!”那汉子口中竟然不是闽语,而是字正腔圆的官话,倒是让余风微微有些吃惊。

    “这位兄弟!”余风身后一人走了出来,“借一步说话!”

    这人不是余风的人,郑家再豁达,余风在他们的地方上,也可能不派一个人跟着,不管是伺候也好,监视也好,总不至于连余风的行踪都无法把握。这人就是郑鸿逵派出来的一个亲信,虽然说,郑芝龙要郑鸿逵亲自招待余风,但是,这郑家的老四,也还没有跌份到当导游兼保镖的份上。

    “你是哪个地方蹦出来的!”容七眼睛一瞪:“合着你们欺负我女儿,还有道理了不成,有什么事情,在这里说不成!”

    “算了!”余风挥挥手,他才没有找个闲心和这样一个街面上的人物置气,尽管看起来,这人似乎不是福州本地人,好像有点故事的样子。

    “算你走运,大老爷不计较你!”郑家的这人狠狠的说了一句:“以后出来找食,招子放亮点!”

    “去吧,到你爹那边去!”余风松开了手,那小丫头一脱离束缚,立刻奔向容七的身边,然后将整个身躯藏在容七的身后,探出头看,看着这一男一女,那眼神无辜得好像真的是余风欺负了他一样。

    “还不走?等着去衙门啊!”

    容七悻悻的看了对方一眼,带着小女孩掉头就走,倒是吴嫣然心中有些不舒服,也没有向余风说这小吃的心情了。

    “这小姑娘,你就这么让她走了,他爹这样坏,我们就算不找他,以后他还是会让她做这样的事情的!”

    “哎!”余风叹了一口气,天底下这样的人,何止万千,他就想都照顾一下,他照顾的过来来?不过,这事情吴嫣然既然遇见了,又是在她的旧居附近,余风也不忍心拂了她的意。

    “那你说如何?”

    “将他爹送到衙门里去,也许打些板子,坐上几天的班房,以后他就不敢了!”

    “那这小姑娘呢,没有他爹的照顾,会是一个什么下场,你有没有想过,流落街头?被人拐卖?算了,这事情,我来处理吧!”

    余风歪歪头,对着刚才那个威胁容七的“导游”招了招手:“你派人去看看,刚才那个人和他女儿落脚在何处,这小姑娘倒是有些福分,落了我夫人的眼缘!”

    “小的知道怎么做,请大老爷放心!”那人果然十分机灵:“这点事情都办不好的话,我也没脸在四老爷手下办事情了!”

    第一卷  第三一六章 总有衣锦还乡那一日

    [正文]第三一六章 总有衣锦还乡那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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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一六章 总有衣锦还乡那一日

    容七迅速的离开了坊市的那条主街,在一道道如同迷宫里的小巷里穿行,不时还回头朝着后面看一眼,他心里清楚,就算那个有钱的少爷不计较他这等人物,但是,他的那些手下未必是好相与的,他虽然不惧怕,但是身边的囡囡若是有了个闪失,那他就万死莫赎了。

    “阿爹!”跟在他身后的囡囡一个趔趄,“囡囡走不动了!”

    容七一把抄起囡囡的小身子,将囡囡抱在怀里,“乖囡,你看这是什么!”

    他变戏法一样的,从身后拿出一只糖葫芦来,囡囡咽了咽口水,“阿爹,囡囡没有做好,没有拿到哪块玉,不能吃糖葫芦!”

    “我说吃得就吃得!”他将手里的糖葫芦塞进囡囡的小手,赫然看到囡囡手腕上的那一处余风留下来的青紫,心下就是一疼。

    “这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等我将囡囡安置到家里,就去寻那两个家伙的晦气!”他心里犹自发恨道。

    在转过一个小巷,就是他们父女暂时栖身的地方了,他加快了脚步,朝着前面走去。

    “这肉燕倒是有些像饺子,味道还真不赖,你说你从小到大,没少在这里吃这东西,现在我倒是有些信了!”余风放下手里的汤匙,心满意足的说道。

    “好吃吧,可惜府里的厨子,再怎么做,也做不出这个味道来!”吴嫣然道。

    “那回头咱们请几个福州的厨子回去,不就得了!”余风不在意的说道,有些促狭的眨眨眼睛:“要不,咱们问问这刘记的老板,有没有兴趣去咱们府上?”

    “要是天天都能吃到,这味道也就不一定有这么香了!”吴嫣然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分明就是:姐吃的不是肉燕,吃的是乡情!

    ”走吧,再转一圈,咱们就回去吧,这物是人非,呆得越久,我心里就越不是个滋味!”吴嫣然一脸的落寞。

    “对了,我记得咱们做细盐的那会儿,你说你还有个师傅的,就在城外的某个道观,你不去看一看吗?”余风仿佛是随口问道。

    “相公,我知道你的心思!”吴嫣然抿抿嘴,“不过,能不能见到我师傅,这是要缘分的,再说,就是见到了又如何,我可没有那么大把握,能说服师傅出山!”

    “试一试嘛!不试试怎么知道?”余风笑着回答:“也许你师傅见到了,就像你刚刚看到那丫头一样,明知道对方动机有些不纯,也是忍不住爱怜四起呢?”

    “啐!”吴嫣然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些笑容,“相公还是读书人呢,这怎么说话的,爱怜四起要是我师傅听到了,非得一个大扫把把你拍出来不可!”

    两人在这里闲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