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留在窗外了。
因为渔线非常细,且有一定韧度,因此很轻易就能伸入那种普通塑钢窗顶边的缝隙中。
而后,歹徒只消爬出窗,关紧,再从外部使劲拉扯渔线,就能一点一点将锁的拉柄拉起,直到拉成一条直线,拉柄旋转的角度,恰好也是窗上锁的角度。这样,窗自然就被锁住。
当窗上了锁以后,他只需接着使劲拉扯渔线。因为渔线较为坚韧,不易折断,而且表面很光滑。而窗的拉柄是塑钢制的,表面也较为光滑。所以,在连续受力下,捆绑于拉柄上的渔线就会缓缓向上移动,到最后,就会完全脱开锁柄,被歹徒从窗的顶边,抽到窗外。
这么做,窗看上去就像本来已锁好了一般,而犯罪现场的密室也就布置好了。
以后,歹徒只要解开固定于防盗栏顶部铁棚与围栏之间的绳索,打开铁棚,从空隙中钻出去,到达防盗栏的顶端。
再将绳索捆绑好,将铁棚二次加固。之后用之前准备好的绳索,用我们先前推测的双绳法,利用滑轮定理,降到地面。
这样,一起看上去似乎是意外的2.0升级版连环密室凶案,就此完成。
往后,只需销毁犯罪的工具,整个作案过程就变得滴水不漏,成为一起无法实现的完美型犯罪。
但可惜的是,凶手碰到了柯摩斯,从他留在案发现场的马迹蛛丝,解开了这个胆大心细的行凶手段。
“至于我为什么会判断歹徒手上会有印迹,是因为渔线十分锋利。若是力道掌握不好,或是过度用力拉动,就可能划破手,在手上留下一条细长的伤口。”柯摩斯阐释道:“至于为什么铁棚被固定回去时,会与围栏连接得不那么紧密,以致被风吹起时发出晃动的声音,是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终归,那时凶手是站立在防盗栏的顶部位置,是在没有保护的条件下捆绑的。由于人的自身保护的意识,那时他必然是要用一只手死死抓紧围栏,防止自己不慎坠落。因此,只好使用另外一只手,辅以脚踩动作,才可以捆绑好绳索。但那样做,绳结就无法打牢,也就留下迄今为止,这个犯案手段最大的纰漏。所以,俗话说得好:天理昭昭,法网难逃。只要人作的案,就不可能完美无缺。”
“另外,不会是第一名嫌犯的原因,也可以揭晓了,就是,即便防盗栏顶端围栏相对稀疏,但据我观察,最多也只有长度约三十公分的正四边形开孔。”柯摩斯说罢,又补充道:“以第一名嫌犯的体型,再怎么敏捷,也无法从那样狭窄的孔中钻出去。”
柯摩斯的话,使我不禁去想象那个庞大如象一般的第一个嫌犯,吃力地扭动身子,尝试想从一个仅有他身材三分之一大的孔中钻出去的场景。这使我差点儿忍不住笑出了声,那场景真是搞笑。
也许他的脑袋能出去,肚子也会被防盗栏卡住。若真如此,就更加好笑,既不能上,也不能下,想想都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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