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发了,因此柯摩斯才会说用不着找凶器。终归,已化作水蒸气消失于无形的前凶器“冰块”,纵使研搜科的人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找到它。
“原来如此,那倒是用不着找了。但如此一来,重要的物证又少了一个。真是”此刻,房琳有些懊恼地插话道,然而,紧跟着,她就话锋一转地问道:“说起来,小斯你先前说要将嫌犯找出来,莫非你手里已经握着线索了?”
能看出来,她与我不一样,尽管她也十分关心歹徒的行凶手段与作案凶器,但很明显的,她更加关心这个凶犯到底是什么来头。
“是的,不过线索并不在我的手里,准确地说,是在褚羽督察的手机中。你们发现他时,不是还发现了掉落在他的手旁的手机吗?”柯摩斯回应道:“接下来,你们就可以从他的通话的记录里找出案发时间段,就在昨天,与他通过电话的人,我想真正的凶手就藏在里面了。然而,再通过不在现场证明,逐一排除这些人,这样一来,即使无法立即找到那个真正的凶手,最起码也能大幅度地缩减嫌疑人的范围。”
“嗯,有道理,原来如此啊。但我有个问题,你是如何知道我们是在褚督察的手旁边发现他手机的呢,为什么是在手的旁边,而不是在衣兜里,或是其他地方?另外,为什么你会知道凶手与他打过电话?还有,如果要通过不在现场证明来排除嫌疑,一开始就要设置出相对精准的案发时间段,总不能设置为从晚上七点到凌晨一点,如此大的时间跨度吧。若是这样的话,恐怕多数人都无法给出完整的不在现场证明。”房琳困惑地问道。
听见房琳这一堆提问,我不禁暗暗笑了笑,真是有默契啊。因为这些,其实也是我想问的,但是,既然她已经替我问了,也省了麻烦,只消等柯摩斯回答就行了。
然而,柯摩斯就抓狂了,只见他无可奈何地挠了挠后脑勺后,说道:“我的房大法医啊,你怎么也变成十万个为什么了,我以为就小原会有这么多疑问,没想到你也是。哎,那好,我就从开头为你解答吧。”
说完,他缄默了片刻,又开口说道:“第一,我为什么会知道手机会在他的手旁边,这是因为,根据我的推测,午夜时分那个古怪的报警电话,应该就是他自己打的,否则,就不能解释在那时会有人使用放在他身旁的手机打报警电话。”
柯摩斯又说道:“我估计,那时他应该是清醒了一下,很可惜,由于身体被书架压住,后脑勺又遭遇震荡的缘故,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只能很勉强地从衣兜里取出手机,用手机的紧急呼叫功能,拨打了报警的电话,然而又陷入到昏迷之中。”
等到我与房琳理解地点点头后,他又接着说道:“而说到为什么凶手与他打过电话,原因也十分简单。就像我先前说的,从案发现场的各种痕迹显示,本案应该是褚羽督察的熟人作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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