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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柯摩斯停了停,才似有所悟地说道:“并且,结合现场的种种迹象,可以作出进一步的推理,通过本案的犯案手段不难看出,假如不是常常来家中造访褚羽的人,是不可能想出这个犯案手段的,特别是离开这房子的方式。”
“另外,从凶器为冰块这一点,能够推测出,这是一桩蓄谋已久的谋杀案,而褚羽督察本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局里度过的,因此,若是想在这个家中与他会面,那势必要事先就跟他电话联络好才行。”到最后,柯摩斯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又开始埋头思考起来,也不知他又发现什么了。
“嗯,确实是这样的。”房琳思考片刻后,点了点头。可能是认为柯摩斯说得很合理,便紧跟着问起一个问题,也是最为重要的问题:“那案发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只是,柯摩斯这时却好像有点开小差,房琳连续问了两遍后,他才一下反应过来,尴尬地笑了笑后,答道:“作案的时间,应该就在昨晚七点半左右吧。”说完,抬头指了指挂于书房的一面墙壁上的时钟说道:“关键就在这个时钟上。”
这是一个将表盘的模样设计为像是用糖果色的塑料卡拼接起来的时钟,或许是为了美观等因素的考虑,在时钟的表盘上并未设计传统时钟用的那种玻璃罩,因此,它的时针与分针是直接裸露在外边的。
然而,尽管这个时钟的造型很新潮,但也算不上什么稀罕货,我曾在一些购物中心里见过比这模样更奇怪的,并且,我在它上边也没发现任何跟作案时间有关联的线索。这是因为,整个钟,现在还在正常地运行,上面显示的时间为早上七点钟,与我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一样。
房琳也跟我一样,在观察了那个时钟一会儿后,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便只得跟我一道,再度用好奇的目光看向柯摩斯,等他作出解答。
这一次,柯摩斯并没有让我们等太久,而是很快就开始说明:“或许是因为表盘为灰色,分针为褐色,并且二者又经过亚光处理的缘故,因此并不明显。但只要你们靠近一点,认真观察,就可以看出,在表盘与分钟上面,沾染了一点血渍。”
被他这一说,我再次看向时钟,到最后,甚至走到时钟下面盯住它看,才终于看到,真像他说的那样,在时钟的表盘与分针上面,都沾染了些轻微的污迹,应该是血渍无疑。
认真想想,应该是有一滴血,在褚羽督察被偷袭时,正好溅到了分针上。而因为这时钟的分针被设计为中间有根细长的缝隙的模样,因此,当这一滴血溅到分针上面的时候,有一部分渗过分针当中的缝隙,溅到表盘上面。
而若是把分针调到血渍重合的模样,那么,它所指的方位应该在六点钟,就是三十分的位置,所以,作案时间应该就在某个时间点的三十分。
我明白这些之后,再度问道:“但为什么肯定是在晚上的七点三十分呢?”
“这非常简单,局里的下班时间在晚上六点,从褚羽督察所在的办公室,走到停车场,约摸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