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个月高强度的训练,锦衣卫的面貌焕然一新。
刚来天上人间时,一个个走路都慢腾腾的,甚至无精打采;如今一个个精神抖擞,昂首挺胸,走路像一阵风。
尤其是将上衣一脱、光着膀子的时候,结实黝黑的肌肉,凹凸有致的腹肌,给人一种荷尔蒙暴涨的感觉。
虽然至今尚未参与实战,只是内部的较伎,但毋庸置疑,战斗力自是提升了几个档次。
训练非常辛苦。
李史和黎康只参加一天,第二天打死也不去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俩都是没吃过苦的纨绔子弟,教他们一点炫技的本领,用来勾搭女孩儿还差不多。
水蛋就不一样。他自小便吃过许多苦头,而且身子底子好,加上许多训练对他来说也不是特难,又将水墨恒的话当作圣旨,所以能够日复一日地坚持下来。
而统领殳芃,也跟着锦衣卫一起训练,而且是每天每期。他能升为统领,靠的不是关系或钱,而是靠自己真实的本领:身体素质好,战斗力强,组织能力更没得说。
水墨恒与殳芃也成为好朋友。
人都这样,一旦成为好朋友,相互关心自然会多一点,想进一步地了解对方。
水墨恒亦是如此。
因为这七百多名锦衣卫,有的像水蛋一样也有家室了,虽然这种情况并不多,但确实存在。所以,对于有家室的锦衣卫,水墨恒每周会给他们放一天例假。
而殳芃的年纪,在锦衣卫当中算是大的,比水墨恒还长三岁,然而奇怪的是,他一次都没离开过天上人间。
莫非还没娶亲?
这在古代简直不可能啊!
水墨恒对此很感兴趣,也是出于一片关怀。
这天,训练完毕,将殳芃拉到一边儿,以一种闲侃的方式,开启这个千古不变的话题。
“怎么从没见你回家看媳妇儿啊?”
“看媳妇儿?”殳芃乍听一愣,摇了摇头,流露出伤感的情绪来。
水墨恒一看,这情绪不对头,更加感兴趣:“怎么了?”
“我没有媳妇儿。”
“没娶过?”
“娶过,十八岁那年就娶过。但娶过之后,媳妇儿第二年便不幸离世。”提及这一茬儿,殳芃更为伤感。
“那这些年来,你一直一个人过?”
“是。”
“没想过再续?”
“想过,也找过,但都觉得不合心意。挺着,挺着,这么些年也就一路过来了。”
“还不曾走出来?”
“可能是吧。我是个偏执的人,也是个念旧的人。”
“可是,活在过去,很累。”
“是很累,可有什么办法呢?我的心就像被封闭着,别人走不进来,我也走不出去。我全身的激情似乎已经为她燃烧殆尽。我知道需要改变,可身不由己。”
“原来,你还是一个痴情的人。”水墨恒带着莫大的佩服,由衷地赞了一句。
殳芃微微叹了口气。
水墨恒沉吟了会儿,突然说:“给你介绍一个,如何?”
“给我找个媳妇儿?”
“是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