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的证据链面前,即使这些证据链或许不是那么严密完善,但对于没有准备的对方律师而言,在短时间内将她的证据链完全击溃也有些困难。
因此,对方律师只能挑着其中或许有些薄弱的部分进行了反驳,但对最终结果造成不了太大的影响。
对李嘉音而言,对方律师挑出来的点不足以动摇结果,以至于都让她有些懒得进行什么回辩。
她也是一人住得太久,社交比较匮乏,慢慢的人的棱角就平了很多。
如果她与原主同龄,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拍桌子开始和对方互相刚了,然而但现在,她真的有点懒得说话。
面对对方的质疑,李嘉音顶多就是解释那么一到两句,全程都非常佛系。
这大概是对方律师打过的为数不多的让他有些憋屈的官司,或许他心中也有那么一丝后悔,不应该为关系一般的同事出面来帮这个忙。
最后的判决在李嘉音的接受范围内,对方在抚养费的具体费用上提出了一定的异议,最终将每月支付的抚养费的费用下调到了三千二每月。
三千这个数字完全在李嘉音的接受范围内,学生时期她没什么需要开销的东西,辅导资料,吃的,以及自己住出去需要的房租,这些构成了全部。
她好好规划规划,三千基本能用得开。
宣判过后,法院闭庭,李嘉音和原主母亲及其辩护律师一前一后地走出了门。
李嘉音其实要落后几步,书包里背的都是这次开庭已经用到的资料,法院门口,李嘉音被人赌注了。
按照她的思路,如果她是原主母亲,她肯定迅速花钱消灾算完事,绝对不会再来触这个眉头。
然而,原主母亲的思路明显和她不再同一世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