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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飞龙在天(五)

百姓穿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用以装饰;平民百姓更是不论贫富,一律鞋式俭素”。然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饰冠带难有逾越,人们便转圜套路从鞋饰上入手。

    曾一时,民间涌动的巧制新样趋向,书中所记“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就是那个时期的潮流;但是如此一来,肯定就超出了政府崇尚节俭的禁令,发现的违禁越规自然是屡见不鲜。

    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坐稳了帝位,能够跟老朱一争短长的人物,无不做了冢中枯骨。于是朝廷一纸令下:“严禁庶民、商贾、技艺、步军、余丁及杂役等穿靴,只能穿皮札,唯独天寒地冻的北方地区,允许用牛皮缝直靴,违者处以极刑”。

    皮札也称革翁,穿时要先将皮统札缚于小腿上,下面再穿鞋履,也就是普通皮鞋加绑腿的样子;相对于靴子来说,皮札的鞋和靿分开,不是缝在一起的。

    可还是有人因为崇尚服饰自由,因此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据史料中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南京五城兵马司查获名叫颜锁柱等三十八人,这些人犯都是擅自更改皮札革翁的制式,将其做成了半截靴、短帮靴,并且帮里一样长,还安上袜口,甚至还在在市面上出售。

    秉承勤俭持家的老朱大怒,他认为,“要是让这种靴样如流传开去,必致引起制度紊乱”。于是对于颜锁柱等人的违禁行为,开始了有官府介入的追捕,最后将他们绳之以法,颜锁柱等人均受到了大明法律的严惩。

    严惩了颜锁柱这些乱穿鞋子的人,老朱又命礼部出榜晓喻军民,榜文曰:“为奸顽乱法事,节次五城兵马司拿送犯人颜锁柱等故将原定皮札革翁样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靴、裹儿与靴一般长,安上抹口俱各穿著,或卖于人,仍前自便于饮酒、宿娼、行走摇摆,该司送问罪名,本部切详。”

    想知道穿了奇装异服的颜锁柱等人是什么下场吗?史料中又云:“这等乱法度的,都押去本家门首枭令了,全家迁云南……”

    然而,作为统治者的老朱显然轻视了地球生物的爱美之心,正所谓物极必反,枭首充军的严苛高压,依旧压不住人们憧憬美好的强烈欲望;明代初期,这种千人一面的着装方式尚能维持,随着大明的不断发展,中国服饰艺术上的一场大突破、大变革也就随之而来了。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古时的百姓一贯用自己的行动,不断修正大boss的专治,于是就有了李赤心眼前的皂纹靴展演。

    李赤心暗中慨叹地点点头,心说“这个年轻人,看来也是一位不甘平庸的风骚人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