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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五 清官要断家务事

钱货,她却一点都不珍惜,从不干活不说,还买一堆胭脂水粉。”

    人开口道:“我心疼我儿,跟着我儿讲着这件事情,可我儿却跟被迷了心,堵了窍似的,跟着我说道:娘,人家是落难的大户人家的女儿,从来都是丫鬟婆子伺候着的,来到我们家算是受苦来的……”

    “若是哪一天,她家里人寻来了,她便走了,你儿子我就一个人啦,我现在是宠着,疼着,她才不嫌弃咱们家穷,愿意过日子,一些胭脂啊,水粉啊,就让她买吧。”

    人叹息道:“自那时候起,我儿子便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儿子了,这个女子是个妖怪,把我儿迷得团团转。”

    李福德略微点头,也觉得做儿子不应该如此,便对着此时赶来的县尉道:“把她儿子和儿媳妇都带来,对证公堂。”

    县尉却道:“他家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但不知道以何罪名去唤他?”

    又对着那人道:“你可是要状告你儿子,儿媳妇不孝?你可知,若以本孝论罪,可是什么刑罚?”

    唐代不孝罪共有十条。

    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为的;骂祖父母、父母的。

    背地里诅骂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

    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

    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

    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

    隐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

    祖父母父母未死谎报死亡的。

    而且不孝被列属“十恶”范畴,所谓的十恶不赦,便是如此。

    轻则流放刺字,重则斩示众。

    “你若以此罪告之,你儿子只怕要毁了。”

    人本来就是个不懂法律的老妇,死后行尸走肉,不知道怎么融合兽类的魂魄,因此才变成了人。

    此时一听不孝罪如此严重,连忙道:“那我不告了,我不告了。”

    李福德惊堂木一拍:“公堂的冤鼓既然敲了,必然是有案子的,你说不告就不告了?是不是不孝罪,本官自有定夺。”

    那人胆子被吓破了,只觉得李福德身上冒着金光,正气凛然,好似有数丈高大。

    浑然忘记了自己可以变成老虎跑走,只在这里继续说道。

    “我那儿媳妇似乎知道我跟着我跟我儿子说的话,很快便把大部分精力拿来对付我。”

    “我儿出海打渔,有时候三四天才回来一次。”

    “她就指唤着我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按腿捏肩。”

    “为了我儿子,我也只好忍着,谁知道他变本加厉,竟然不让我上桌吃饭。”

    “你儿子难道不清楚吗?”

    “她会妖法,已经把我儿迷得神魂颠倒……”

    李福德沉吟一会。

    “你是怎么死的?”

    “那风雨交加,老婆子我饥寒交迫,算是饿死的。”

    人道:“等着我醒来,已经在棺材里了,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从立马爬出来后,依然赶会家里,却是放心不下我的儿子。”

    这时候陈黄氏的儿子和妻子也已经带到了。

    只是跟着人说的十分不一样,陈黄氏的儿子十分瘦小,皮肤黝黑,陈黄氏的儿媳妇也是面黄肌瘦,并不如陈黄氏所言。

    ……

    李郸道听着这里了,疑惑问向老汉:“你前面说他媳妇好看,怎么现在又说他媳妇长成这个样子?这不乱讲吗?”

    老汉道:“所以说李县父母官好啊,这样的婆媳家事都能分辨清楚,不单单听那陈黄氏的一面之辞。”

    “你且听我讲明白了,你就就知道了,他儿媳妇原先确实是漂亮的。”

    ……

    “下跪何人?”

    “小民陈海鬼。”

    “民妇陈洪氏。”

    李福德听到一个人的名字叫海鬼,便觉得奇怪,不过按下疑惑,开口道:“你老母死有冤屈,变化喊冤,说是被你们二人虐待至于冻死,饿死,要告你们不孝之罪,你们可有什么辩解?”

    “回父母官,我们冤枉啊,我和我媳妇悉心服侍我娘,并无不妥之处,这其中有冤情,还请父母官明鉴。”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两边必然有人撒谎。

    师爷都搞不清楚状况了。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这种家务事。

    不过李福德并不信这个邪,反而让其媳妇开口说话:“你户籍何在?哪里人氏?”

    那陈洪氏道:“妾身原是青楼女子,因丈夫陈海鬼出钱赎身,做了他家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