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尸传信是我们业界最常用的通讯办法,所以几乎每一家阴店都会圈养着几具飞尸。所谓飞尸,就是那些尸身轻盈,跑得飞快的尸体。这类尸体基本上就是两种用处,一种被我们当做送信的信使。另一种,是放在竞技场上用来飙尸。
说到我们阴店商人和赶尸匠为什么不带手机之类的移动通讯设备,原因很简单我们要遵从老规矩。道上的老规矩就像一把无形的利剑,无时无刻不警戒着我们这些后人,既然选择入行吃饭,那就不能数典忘祖。
我们王家阴店的飞尸是由李狗儿一手训练的,这东西能日行八千里,夜行一万里。在这里忘了告诉你们了,大多数尸体在夜间的行动能力要超过白天。夜色无形之中会让尸体变得更加兴奋。在没有赶尸匠的情况下,尸体只能选择晚上出行,不然会吓到其他人。余杭距离湘西也不过千余公里的路程,以飞尸在夜间的脚程,只要三天便能跑一个来回。所以,也不会过多的耽误我们计划的行程。
我亲自写了一封信,信中所提到的内容是询问如何训练尸军的方法。然后,交给了李狗儿。李狗儿将书信装到了飞尸的身上,紧接着又掏出了他父亲的一双臭袜子,嘱咐了一句,去找身上带着这股味道的人。尸体的鼻子可比狗要灵几千倍,他能在十几里地外便能嗅到那人的气味,并准确无误的找准方向。
飞尸要到晚上才会出发,在者之前我们只能将他藏匿在阴店中,好在到了这个时节,镇上几乎无人会光顾我们的店门。当初选择拿古玩来充当门面,实在是太高明了。
又过了一会,母亲便给我们送午饭来了。饭菜都是我喜欢的食物,所以吃起了十分合口味。饱餐一顿后,我们有了一会儿闲暇的功夫。老叔子和父亲都去午休了,上了年纪的人总喜欢在午饭后打个盹。秦归则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他一天到晚除了几个小时的睡觉时间之外,会把余下所有的时间用来专研自己的医术。葛状又稍稍坐了一会之后,就开车离开了。偌大的会议室,便只剩下了我和李狗儿两个人。我闲得无聊,这会儿又眯不上眼,于是兴起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说狗娃子你身上怎么会带着你父亲的臭袜子?”
“这是俺出门前,阿爹送给我的,说是不要忘了他身上的味道。”李狗儿告诉我道。
“那你倒是挺孝顺的,这么久了还记得阿爹嘱咐的话。”我微微一笑,对他说道。
接下来几天,我们一直静静地等候着李狗儿阿爹的回信。大概到了第三天夜幕降临的时候,飞尸回到了店中。他带回了李狗儿阿爹李福田的回信,李狗儿取下信件后交给了我,而自己则是迫不及待地问飞尸有关于自己阿爹的近况。飞尸在他耳边吱吱唔唔了一阵,反正是我们听不懂的东西。尸语是一门很难懂的语言,不过上了道有些经验的赶尸匠却是能够听明白的。我见狗娃子听完尸语后,眉头紧锁,便知道他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也就顾不上信件上的内容,首先关怀了他一句:“狗娃子,你家里可是出了什么要紧的事情?”
李狗儿点了点头,然后黯然伤神的回答道:“是的,阿爹在赶尸的时候,被一具尸体咬伤了。现在伤重难治,可把俺担心死了。”
“这个事情好办,你可以去找秦医生问问啊。他指不定能帮上你的忙。”我接着说道。秦归是尸医,他不但能够替尸体治病,而且还能解尸毒。以他专业的水平来看,天底下八成没有他解不了的尸毒。
“对哦!”李狗儿经我的提醒,顿时开悟,用手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瓜子,兴奋的说道:“俺这就去找秦医生。”
“走,我跟你一起去。”我说着,带头往秦归的实验室走去。
秦归此刻正在研究尸血,他手里握着一根试管,但试管中尸血却是蓝色的,这恰是让人感到意外的地方。
秦归一时间没有理会我们两人,只顾着自己捣鼓试管。他轻轻摇晃了几下,竟然让试管中的尸血沸腾起来。不多时,一缕紫烟便从试管口冒了出来。我们随即闻到一股刺鼻的问道,不由得呛了几声。
我忍不住好奇,终于开口问他道:“秦医生,你这是从哪一具尸体中采集的血液。不但颜色古怪,而且还能释放一股刺鼻的气味。”
“你会感到奇怪,这就对了。”秦归微微一笑,继而跟我们解释道:“这几天的时间里我一共采集了三十多具尸体,你所见到的血液正是由这三十多具尸体的血液融合而成的。”
“你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呢?”我紧接着又问道。
“自打亲眼目睹狗娃子肢体重生后,我发现了尸血能够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