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甲。”
周仲谋骑着马。看上去一个人就是肥羊,这帮匪徒很明显没有注意到斗篷下面的双手剑。这也难怪。周仲谋本来就挎在腰间,剑柄部分突出在前方,而后面的被斗篷遮住,看上去更像是一根棍子。这群家伙围了过来,甚至还在大路上拉起了拒马。他们嘴巴里说的话,周仲谋一句也没有听懂,不管怎么说大概也就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这一套罢了,只是看他们的举动好像还不是正常的山贼土匪那套要钱就不要命,要命就不要钱的盗亦有道这样,“似乎是准备打死我之后捡尸体”周仲谋笑得不行。
也不准备用骑兵战来搞定那帮家伙,周仲谋的马可不是战马,顶天了也就是一匹普通的驽马而已,这样的马当然能够欺负这群穷逼,但是为啥要这样做?乐趣何在?所以周仲谋下了马,这家伙一边向着对方走去,一边就用一种电影里看来的装逼动作拔出了腰间的双手剑。由于是花纹钢,所以大剑的表面并不是银白色的亮色,在阳光下并没有反射出什么靓丽的光芒,但是阳光下清晰可见的仿佛云龙一般的花纹,无不证明了这是一把何等锋利的武器。
这群土包子匪徒看不懂武器的道道,但是他们能够认出武器的样式——双手大剑可不是什么随便能看见的铁片,能用这个的最起码力气是有一把的。而且他们同样看见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身材高大,而且拔剑的时候斗篷展开,露出了里面穿着的半身锁子甲。踢到铁板了带头的手里拿着单手剑,身上穿着皮甲的男人已经开始后退了,而那群手里拿着粪叉子跟大镰刀的家伙也好像受惊的鹌鹑那样缩在一起,眼看着就是要转身发一声喊大家跑路的样子。
“你们跑了可不行,你们要是跑了。我的乐子上哪里去找?”周仲谋说的话,那群文盲应该也听不懂,就好像现在的周仲谋几乎听不懂他们的乡下土话一样。双手剑的战技对于周仲谋来说那真是娴熟之极,金手指的武学智慧之下,他斩击的动作可以说是行云流水一般,而且非常随意——对付一群土匪而已,用不着多么认真。花纹钢的双手剑确实极为锋利,在周仲谋的神力ca控之下切开人体并不比切黄油生涩多少。沉重的剑刃用极快的速度斩入人体,在胸部这里将带头的匪徒直接砍成了两段。花纹的剑刃上就连一滴血都没有留下。横斩、竖劈,杀死眼前这些可怜的土匪用不了多少力气,周仲谋也没把他们当做是什么——在他的眼里,这不比游戏里的npc怪物好到哪里去,搞不好还不如npc,因为没有经验值可以拿
因此他们的求饶毫无用处,反正周仲谋也听不懂,不过他也懒得去追那些跑得快的。所以到了最后除了倒在地上的九具尸体之外,其他的几个人都及时地跑掉了——估计吓破胆的他们以后会有一长段日子不敢在公路上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