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是长期在外面奔走所形成的,身上穿着厚实的棉袄,显得有些臃肿,戴着棉帽,连两耳都裹住。
这幅样子,与过往印象大相径庭。
记得在京城第一次见他,意气张扬,年少轻狂,不可掩饰;第二次就是梅花谷里,浑身酒气,双目无神,面皮青白,显得颓丧;再看现在,自有沉稳之气,留起了短须,虽然稍显瘦削,但眸子里都透着精神。
人生一世,最重要最讲究的,就是得有一股精神。没精神,整个人都会废掉,浑浑噩噩,甚至行尸走肉般。
毫无疑问,走马上任,陆清远在武平县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找回了他曾经失去的精神。
其实陈三郎任命各人到下面县城主事,甚为自由,并不过多干涉,这样的条件环境下诸人才能尽施才能。
陈三郎一向如此,不管内外,不管上下,对待周分曹江草齐他们,也是这样。
天下何其大,一人之力,即使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囊括无漏。所以御下有法,知人善任,一言以蔽之:“不能将兵,而善将将。”
“清远不必惊奇,我只是路过罢了。”
陆清远闻言,不明所以,只是他性子谨慎,也不多问。
陈三郎笑道:“我赶路腹饥,正想弄点吃的。”
陆清远忙道:“我们回县衙吧,不用多久即可吃饭。”他又不是不通人情的老顽固,陈三郎远道而来,不管如何,县里肯定得宴席招待。
陈三郎淡然道:“清远何必舍近求远,此地不是有粥吃,有馒头嘛,有这两样,即可。”
陆清远赶紧道:“那怎么行?”
陈三郎却不管,走过去取了碗筷,就打了碗粥,拿了个馒头,自顾吃起来。
阿武大魁两人有样学样,这一路来,陈三郎毫无架子,他们都习惯了。
陆清远见着,也无办法。
那工地管事当然不会说什么了,他心思玲珑,多少明白对方来头不小,只是没想到陈三郎他们居然真得在这里吃起午饭来。诚如陆清远所言,花费点时间赶到县衙,一顿酒肉少不了,而工地上的吃食,会好到哪里去?粥眯泛黄,馒头面带黑,颇为粗劣。
难道,真得饿到不行了?可看样子,并不像。
很快,一碗粥一个馒头入肚,陈三郎用袖子擦了擦嘴,意犹未尽的模样,说道:“如此,谢清远一粥招待,我等走了!”
“什么?”
陆清远惊诧地道:“公子,不是去县衙吗?”
陈三郎笑道:“管中窥豹,足见一斑,你在武平县,做得很好,我还有事,就不去县衙了。”
说着,翻身上马,得得得,真得走了。
阿武大魁两个赶紧上马跟上。
后面陆清远犹待在那里,实在没想到陈三郎竟真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一时间脑海都有点晕,不知该如何说好。
那管事也听出来了,能让陆主事称唿“公子”的,除了府城那位还有谁?不禁一个哆嗦:“哎呀,刚才傻了,我怎么不帮他盛粥呢?实在太笨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