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廉介而被老百姓誉为‘青天‘。巫氏的名气。也因而在南方各地响亮异常。
我们所知,现在除盛名的巫山巫峡外许多地方有巫祠巫庙或带巫的名称,江苏常熟和山西夏县还都有巫咸墓、巫咸祠。引起史家争论甚多。历史地分析实有史料原因并不奇怪。巫教,为中国原始的宗教。流传广,后来配之于五行阴阳,渗进了佛、道等成份,影响深远。从古七世成箴公始,他创出了以龟壳作卜,用竹段一劈为二成卦,将草蓍作笺为筮,深化了巫文化。传至今。跳神、祈雨、祛灾、治病、看相、算命、请神、走冥、招魂、灵姑等形式泛泛而生。秦汉前,各朝统治者以巫教为官教,不少帝王本身是巫师,以巫言以表天神意旨,以筮卜而定行止,直达民间盛行于世。巫教早期已传达到东亚、东南亚、太平洋群岛、南北美洲一带,发展了当地的巫文化。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各朝代,无论文化思想、哲学、医术、天文、数学等领域均有所成就,历史地分析,巫文化对社会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巫的产生应追溯到远古时期人类对于自然现象及人体本身现象的原始认识。它是人类为了证明人与其他人或外部世界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而创造出来的中间媒介。关于这一点,恩格斯曾有一段极为精辟的阐述:‘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而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
既然灵魂在死时离开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那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概念……‘(见《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据此,人们认为不死的灵魂离开后变成了鬼神而继续影响着人的生命活动。因此,鬼神为灵魂的存在提供了形式,而灵魂说则为鬼神的产生提供了基础。于是,灵魂化为主管自然气候、地理变化的神通广大的神(与天上固有的神。如雷公等共同)掌握人的生命活动的外部环境,并化为人间之鬼影响作用于生命人的思维及。于是。自然灾害、气候地理的剧变带来的地震、旱灾等,以及人的疾痛、意识的丧失、各种痛苦等都被归属为鬼神的作用。在当时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情况下,‘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卫,肌肤不足以悍寒暑,筋骨不足以趋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却猛悍。‘
人们万般无奈,对于鬼神采取了两种态度:一是敬畏、崇拜鬼神,将客体神化,向其敬拜求告,乞求借助伸力,此即原始宗教,具有消极意味。其二则是幻想人也可以借助某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控制和影响鬼神,从而控制客体。此即原始巫术,有着积极意义。
巫,由于人们对鬼神的认识经常处于混乱的不稳定状态,因此时而崇拜鬼神,时而又想控制鬼神,或两者同时用之,因而巫术与原始宗教的界限绝难分开,特别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一些宗教也吸收了许多巫术的内容,两者相互渗透,有密切的相关性,在一定程序上说,两者是相互促进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灵魂不死的观念‘在那个发展阶段上决不是一种安慰,而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并且往往是一种真正的不幸,例如在希腊人那里就是这样。
到处引起这种个人不死的无聊臆想,并不是宗教上的安慰需要,而是普遍的局限性所产生的困境,不知道已经被认为存在的灵魂在死后究竟怎么样了。同样,由于自然力被人格化,最初的神产生了,随着宗教的向前发展,这些神愈来愈具有了超世界的形象。‘(
古人认为,巫能够与鬼神相沟通,能调动鬼神之力为人消灾致富,如降神、预言、祈雨、医病等等,久而久之成为古代社会生活中一种不可缺少的职业。
这样的有神术的存在,皇帝都不敢得罪!
当然,现在的李安,还没有资格让皇帝知道,李安的诊所开了这么久,结果一个人都没有来光顾,显然是心里存着疑虑的。
人都会生病,但是生病的大多都是墨莲星的奴隶阶层,他们又没有什么墨莲币来看病,而墨莲星的公民以上的人,则是纯属把李安当做笑话了!
什么是病??
疾病是对人体正常形态与功能的偏离疾病,有如健康一样,从不同角度考查可以给出不同的定义。最常应用的定义是‘对人体正常形态与功能的偏离‘。现代医学对人体的各种生物参数都进行了测量,其数值大体上服从统计学中的常态分布规律,即可以计算出一个均值和95健康个体的所在范围。习惯上称这个范围为‘正常‘,超出这个范围,过高或过低,便是‘不正常‘,疾病便属于不正常的范围。
在许多情况下,这一定义是适用的,如伤寒可以表现为一定时间内体温和血中‘伤寒血凝素‘的增高。但是,正常人的个体差异和生物变异很大,有时这一定义就不适用。如正常人心脏的大小有一定范围,许多疾病可以造成心脏扩大,但对于运动员来说,超过正常大小的心脏伴有心动过缓并非病态;这种偏离正常值属于个体差异。在精神方面,智商大大超过同龄人的是天才,而不是病人。也有人从功能或适应能力来定义疾病,认为功能受损和与环境的协调能力遭到破坏才是疾病的表现,这样可以避免把正常人的个体差异和生物变异误划为疾病。缺氧时才出现症状的镰状细胞性贫血,就表现为适应能力的缺陷。对许多精神病人,特别需要考察其与环境的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