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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四节 成亲

对今天即将发生的事情感到麻烦,觉得很是棘手。

    朝臣们都是看过婚书上附录礼单的。足足五千抬聘礼……

    朝堂上所有的人被这句话石化了。

    大楚立国几千年,恐怕还从来没有人出过这样厚重的聘礼吧?

    很多人都在心里犯着嘀咕。

    尼玛,五千抬是什么概念?这是要阻碍京城的交通啊!从杨府外院到皇城之间,恐怕就算是走上一整天,也不一定能够走完。如此下去,京城秩序还不乱了套?

    其实聘礼这件事,在大楚皇朝并没有一定之规。除了天子娶妻,是有律法规定各种礼仪和规矩,对于别的人家并没有什么律法上的限制。能够拿出多少,都是看自家的能力和本事。当然,在同一个家族里,也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比如说,弟弟娶妻的聘礼,不能超过哥哥,否则就是长幼不分,会引起家宅不合。

    但是这种情况,当然对杨天鸿没有任何影响。

    杨府外院本身就只有杨天鸿一个人。他本身就是这里的嫡长子,他娶妻,就算是一万抬聘礼,也没人敢说他太过份。只要他拿得出来,只要他愿意拿出来。别说他光靠自己都拿得出来这五千抬聘礼,就说他的祖父广平候杨荣,在这件事情上也无法插手。

    打脸!这就是狠狠地打脸!

    为了表示杨府外院的诚意,而且杨天鸿本人也是楚国的骠骑大将军,毅勇公爵,所以这一次下聘礼的人,都是用的杨府外院的家将,以及杨艺在京城范围内安置的玄火军士卒。

    皇城外,杨大山和杨大海与数十名个衣甲俨然的杨家军士分成左右两边,拎着左右四只大雁过来了。

    按照古礼,聘礼是一定要有大雁的,也叫“纳雁之礼”。

    不过,现在大雁已经不多见了,而且飞得太高,也不好打,因此一般人家都是用两只鹅代替。

    但是杨天鸿下聘礼,肯定是用货真价实的大雁,而且是他们亲自打回来的。

    聘礼都要是双数。取个“成双成对”的吉利之意。

    说起来也是滑稽,安州那边今天都要结婚了,京城这边今天才是带着聘礼一起上门。这种事情明显是不符合规矩,可是安州山高皇帝远,谁也管不了那么许多。总之,这就是一场在明眼人看来的闹剧,不明就里外人看起来觉得热闹欢快的喜剧。

    杨大海在一旁叫道:“第一抬:纳雁之礼!新打大雁八十八只!”

    每个军士手上拎着四只大雁,昂首挺胸地进了皇宫的大门。

    内侍总管东方空脸上全是苦笑,有些无语地瞅了杨大山一眼。低声道:“其实用不了那么多,你们这是存心让陛下觉得不舒服。”

    杨大山没有做声,只是把胸膛挺得更高了。少爷在信上说过,今天的聘礼,一定要弄出绝对的气势来。让京城里所有人都知道,杨家和自己,绝对不能招惹,也不能轻视。

    杨大海在那里拿着聘礼册子继续念:“第二抬:征鹿之礼!梅花鹿、白唇鹿、九色鹿、黑水鹿各八只!”

    聘礼用全鹿,这已经是上古的礼仪了。

    大楚皇朝的最慎重也不过是用鹿皮做聘礼。

    在场的人看见那些被抬上来的鹿个个露出肃然起敬之色,也都知道这份聘礼非同凡响。

    “第三抬:千年人参两支!”

    听到这里,过来看热闹的人都激动了。

    “什么?!我没有听错?万金难买的千年人参,居然拿来下聘?!还是一下就是两支?啧啧啧啧!这手笔可就大了!要知道,就算是深山里修炼的仙人,也对千年人参很是需要啊!”

    杨大海还在宣读着聘礼。

    “……第九抬,极品银狐皮九百九十九张、白熊皮九百九十九张、白虎皮九百九十九张。”

    “……第三十七抬,极品湖绸及各色衣料,各九百九十九匹。”

    “……第七百八十五抬,翡翠头面、蓝钻镶金头面、拔丝银蓝花头面、极品南珠头面、香玉夜明珠头面,各九百九十九匣。”

    “……第一千零四十抬,南海紫檀木、阿房州红木、中州黄花梨、北地金丝楠木、极州水阴木,各色木料各九百九十九根。”

    “……第三千七百八十四抬,京城平安坊商铺的契纸,共计一百家。”

    太多了,实在太多了。

    无一不是金珠银宝,无一不是珍贵财货。也是亏得杨天鸿执掌安州,孟家商行与平安商行笼络天下金银,否则这五千抬聘礼还真是不能拿出手。不过,现在的杨天鸿绝非从前的青葱少年可比。他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向顺明帝,向整个大楚国宣告:若是谁再胆敢打老子的主意,先看看你们自己能否承受得住来自我的怒火?

    顺明帝不是傻瓜,当然能够看懂其中的含义。

    他很愤怒,觉得有股火气朝着头顶上冲。如果可以的话,顺明帝真的很想拔出宝剑,把远在安州的杨天鸿碎尸万段。

    没错,朕从前的确很是看好杨天鸿,觉得他是上天派下来拯救大楚的人杰。可是不管怎么样,大楚还是朕的大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土之上莫非王臣。你杨天鸿既然身为朕的臣子,就应该服从朕的命令。现在,你竟敢不尊号令,拒绝进京……你,你究竟想干什么?还有,你人在安州,却在京城摆出如此豪华隆重的聘礼,到底又是安得什么心?

    李圣杰等人站在玉阶下面,也是沉默不语。

    杨天鸿的举动明显不合法度。按照惯例,应该由朝廷发兵征讨。

    不过这种事情也就是大家在肚子里想想而已。发兵征讨?开什么玩笑。杨天鸿毅勇公爵的名字已经是天下人尽知。现在,北面的历州,南面的安州,都变成了杨天鸿的囊中之物。发兵……以京城这些窝囊废的战斗力,恐怕还没有接敌就已经全部溃败。说起来,杨天鸿此人的确是能力不凡,硬生生的把废物般的玄火军打造成今天这般威武雄壮。若是换了别人,恐怕能够勉强维持下去,都已经是很不错了。

    李圣杰心里忽然冒出了一个从未有过,也很是莫名其妙的念头。

    “如果从前没有与毅勇公爵结怨的话,恐怕事情也不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

    连李圣杰自己也没有察觉到,不知不觉间,他甚至没有再管杨天鸿叫做“小兔崽子”,而是用上了毅勇公爵的正式称呼。

    人心,就是这么的奇妙。

    ……

    安州的大街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盛况空前,恐怕就算是过年的时候也难以相比。

    此时已经临近傍晚。

    空中一轮红日已经西斜,摇摇欲坠地挂在高大雄伟的安州的城门上头,如同一个大红灯笼一样,看得人喜气洋洋。

    杨天鸿脱下了戎装,穿着绣娘精心制作的大红烟霞锦新郎吉服,头戴插了金花的双翼玄色帽冠,一头黑黢黢地头发从貌冠后沿垂下来,垂在肩上,黑得发青。他骑在一匹罕见神骏的枣红色战兽上。整个人威武英俊,充满了令女子们为之倾慕的气势。

    今天,结婚了。

    杨天鸿面色依然是淡淡的,天人般俊美的容颜在吉服和夕阳的映衬下,如芝兰玉树般让人移不开眼睛。

    一路行来,安州城里无数女子不由得看得痴了过去,不由自主跟着往前挤。虽说安州这边没有什么富贵豪族,但是女子们却也有很多生的美貌。只是一路过来,杨天鸿目不斜视,从未对围观人群看过一眼。

    无数经过特别挑选的玄火军军士沿街排成长队,一路从节度使府一直排到了新造的公爵府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