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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节 杀手

    在侧面街道的屋子背后,有一个身影隐藏在阳光找不到的地方。

    宋金是修士。而且,还是修士当中那种经常往来于俗世之前的杀手。

    修炼这种事情,讲天分,讲资质,讲运气,也很讲究实力背景。尤其是背景,就更为关键。

    林映蕾之所以被红石山庄的人追杀,固然是因为贝罗山乱灵谷拍卖场里的人不讲规矩泄露消息。可是,若是林映蕾没有归元宗弟子的身份,没有杨天鸿这个超级变态在背后支持,其实死了也就死了。只不过,林映蕾运气不错,先是摆脱了舞姬身份成为修士,然后也因为是杨天鸿的女人,在修炼方面前途无量。毕竟,愿意为了一个女子灭掉一个庄子,得罪无比庞大势力的男人,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多见。

    宋金就远远没有林映蕾的运气。

    自从踏入修炼这条路开始,宋金就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

    他原本是个普通人,在黄河边上打渔过活。因为机缘巧合,偶然在水面上捞起了一具浮尸。却没想到死者竟然是个修士。也是宋金的运气,那修士身上的乾坤袋还在,想必是在打斗当中为了方便取出法宝丹药,袋子上的没有禁制,宋金伸手就能从中取出各种物件。

    他得到了一本修炼功法,一把缺刃的宝剑,还有些零零碎碎乱七八糟的东西。说起来,那修士也的确是个穷鬼,身上非但没有丹药,就连用于补充灵气的灵石也没有几颗。而且,还是品质极其低劣的下等灵石。

    灵石、功法、不算太好却也不算太糟的飞剑。所有这些东西,让穷鬼宋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未来。仙人是什么概念他很清楚。到是不是说宋金家世渊源有多大的来头,而是他早些时候在地主家里当长工做伙计的时候。非常偶然的机会,见过一次所谓的仙人。

    那是一个在外游历的修士。具体修为究竟是什么样子,宋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毕竟。修士等级这一套东西,只是在修炼世界内部管用。至于俗世之间。除了各国皇室,豪门大族,极少有人对于修士的世界能够探究一二。在当时的宋金看来,练气的就是仙人,大乘的同样也是仙人,两者之间没什么区别。

    宋金是个男人。还是一个有着正常生理和思维的男人。只要是男人,就不可避免会在闲暇的时候产生非分之想。地主家有个女儿,虽说整日里好吃懒做。却是有着一张白白净净的面皮,身段也还算是不错。凭着这两点优势,在十里八乡很是有些美名。再加上地主自己为了把女儿嫁个好人家,私下里找了些人来,硬是把他那闺女夸耀得天上仅有地上绝无,如同天仙一般。

    大凡事情想要成功,都有着必不可少的诸多前提。宋金就是极少数在机缘巧合之下见过地主女儿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身份低微的穷小子。尽管那女子相貌只能说是一般,却也在穷乡僻壤这种到处都是绿叶村姑的承托下,活脱脱变成了宋金眼里的绝世佳人。那个时候,宋金真正是为了地主家的闺女茶饭不思。整日里魂不守舍。当然,这种极其痴呆的单相思,注定了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宋金甚至期盼着应该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自己必定会毫不犹豫加入其中。然后,带着无比旺盛的革命意志砸开地主家的大门,把日思夜想的地主闺女占为己有。

    那起义军的口号不都是这么说的吗?老乡,一起参加革命。分地主家的钱花,睡地主家的小老婆。有福同享,有难你担。

    那个外出游历的仙人应该是途中经过这里,然后在地主家里借宿。仙人就是仙人,尼玛吃饭睡觉都不用给钱。只是随便露了两手仙法,就把地主震撼得难以自持。一边吆喝着家里家外上上下下杀猪宰羊好生款待,一边还忙不迭把漂亮闺女从绣楼里叫出来。坐在仙人旁边陪着。

    宋金不知道地主究竟得了什么样的仙缘。不过,地主闺女当天晚上就跟仙人睡在了一起。也不知道究竟是仙人功力不足?还是地主家的闺女身子不行?总之。地主期望着想要留下仙人种子的梦想最终还是没有实现。仙人只是在庄子上呆了一晚,第二天早上便离开。

    宋金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仙人走得早了,他必定会追上去抡起斧头砍开那个家伙的脑壳。不过,地主也算是得了那么一丁点仙缘。这家伙原本肥肥胖胖老迈不堪。也不知道仙人究竟给他留下了什么,地主从此变得越来越健康,六十多岁的人,居然头发变黑,牙齿也重新长了出来。庄子里都在传说着地主当时得了一枚仙丹,应该是吃了以后返老还童。而且效果明显,仙人就是仙人,果然神妙无比。

    从那以后,宋金的志向就变了。不再是神妙想要吃饱穿暖,而是梦想着要成为仙人。难道不是吗?人生就应该有着更加远大的追求。比起平平淡淡的吃饱穿暖,能够真正睡上地主家的闺女才是正事。瞧瞧人家仙人,活得真他妈潇洒。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就能把人家黄花大闺女的初叶睡走。第二天,根本不用负责,提起裤子拍拍屁股走人就是。就是这种毫不负责翻脸不认人的做派,还要被地主家当做多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专门在祠堂里设了一个牌位,初一十五上香供拜着。

    尼玛,这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有了之前这番际遇,宋金认为得到死亡修士身上的乾坤袋,就是老天爷对于自己穷困贫苦的补偿。尽管那本功法并不完整,其中也有太多宋金看不懂不明白的高深文字,宋金还是凭着穷人汉子那种悍不畏死一股脑走到底的疯狂劲头,用极其可怕的方法突破了练气。然后,又完全是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在一百多年间修成了筑基。

    修炼,其实不只是一种方法。宋金没有在功法当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未来之路。自从进入了练气阶段。他就转行在黄河上做起了水贼。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修士。毕竟,没有师承,也没有同伴。不过。每杀掉一个人,宋金就能感到自己的修为更进一些。这种事情很是奇妙。恐怕天下间没有那个门派会真正遇到这种情况。天道无常,也许杀人也是练功的方法之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宋金体质特殊,能够从中吸取死者的灵能,为自己所用。

    是的,普通人类身上也有灵能。有书为证:人,乃是万物之灵。普通人不会觉得自己身上的灵能。这种灵能极其微弱,却真实存在。宋金的杀伐修炼之道也是偶然所得。人杀得多了,财富也就迅速积累起来。通过明面暗中的手段,也就弄到了一些丹药灵石。时间一长,在上宋金渐渐闯荡出了名头,很多人都知道黄河上有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悍贼匪。也很少有人知道宋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修士。

    宋金身上背着个油布口袋。从表面上看来普普通通,实际上却是他身上乾坤袋的伪装。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普通人。

    宋金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其他修士察觉不到自己身上的灵能?没错,自己肯定是已经筑基。对于这一点,宋金反复对照过功法上关于筑基的解释和描述,也越发肯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