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会兼顾的,多谢那位书友的意见!
还有多谢很多的书友对我的支持,尤其是悲秋,这更让我坚定了,爱国无罪!(话多一句,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看我书的很有啊,我还以为都是大老爷们呢,呵呵!)
对那个河书友的话:“你说你对爱国没意见,但是对于打着爱国的旗号干事有意见,那么我问你,主角打着爱国的旗号干什么了??是打着爱国的旗号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吗?还有你说的动不动扯到民族企业好象也不存在的吧,难道在同样的条件下因为是民族企业所以才选择这个企业不行吗?我知道你说的什么意思,大概就是觉得我虚伪是吧,觉得我是在用民族来为自己打广告是吧!老实说我是非常讨厌这样的人,我觉得你可以对自己的政府不感冒,但是如果对于自己国家的骄傲都失去的话,那也就失去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理由。我不提倡为了爱国咋样咋样,因为我们太渺小了,我们能作到的很有限,我只希望说,在同等条件下,或者稍微差一些,但是对整体不影响的情况下能支持国货。
而在书中你是不是觉得主角很虚伪喊着民族的口号为自己拉大旗,但是我从来没有这么写过,支持民族产品只是主角选择娃哈哈的原因之一,我想我在书中都说的很清楚了,主角之所以选择娃哈哈是因为:第一,娃哈哈给的价格确实是最高的,也最让主角心动。第二,因为娃哈哈是民族品牌,第三是主角觉得娃哈哈有再进一步的潜力,只要它学会改变,第四,主角想看看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第五也是提高自己的身价。所以你说的拉着民族企业的大旗来为自己呐喊是根本不存在的,主角也没有因为自己选择了娃哈哈就到处喊自己多伟大,那只是选择的理由之一,并不是宣传的口号之一!
下课的铃声准时的响起,林平伸了个懒腰,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笔记和书本,又打了个哈欠,要是再不下课,他可真的是要困死了,这几天以来他又恢复了上学,通告,上学通告的日子。
“喂,大忙人,今天晚上有空没!”一下课,胡歌同鞋笑嘻嘻的来到林平身边,一拍他的肩膀说道。
“今天?今天有事吗?”林平站起来问道。
“今天是圣诞节嘛,我们决定出去好好玩一下,今天你有空嘛?”胡歌说道。
圣诞节?胡歌一说林平就想了起来,今天确实是圣诞节,不过圣诞节他还真就没有空,别忘了,今天可是金莎专集上市的第一天,林平这个当师兄的怎么能不去捧场呢,况且今天晚上他还有一个庆功宴,就是为了庆祝他的专集卖出了对一个新人来说犹如天文数字一般的四百万张,已经可以说是稳打稳是2001年亚洲地区销售冠军,靠着这强大的销量,林平已经是当年的新人王,红透半边天,如果下一张专集依然有这样的销量,哪怕是稍差一些,林平也可以从新人行列脱出,从一线红星完成向小天王级别的冲刺。
四百万张的销量已经让林平这一张专集的销量到达了极限,这多少让林平和海碟方面有些失望,毕竟没有人不想自己的专集卖的好,不过这个数量已经是超过了海碟方面最初对这张专集的销量的期盼,也让众多的唱片公司大跌眼镜,他们虽然从一开始林平专集的迅猛势头中知道林平的专集肯定大卖,但是卖到四百万张还是让他们有种想吐血的感觉,为什么这样的人不出现在他们的公司呢!
“不了,你们自己去就好了,我今天下午还有晚上都有通告,实在脱不开身!”林平的语气中有些遗憾,毕竟能在节日中出去玩是很舒服的事情,作为一个艺人一般的日子不一定有通告,但是越是遇到节日工作就越是多,越是节日就越是不能休息,越是红越是如此。
“是这样啊,我发觉你的通告是不是越来越多了,很累吧!”胡歌说道。
“我看他才不会累列,通告越多不就是说明他越红吗?得,今天晚上还是咱自己去了,这样也好,不然老是被这小子抢了风头!”孙小平‘忿忿不平’的说道,林平几人哈哈大笑。
虽然大家都是同学,但是在那么多的同学当中最耀眼的毫无疑问是林平,在大家还在努力学习,为了将来进入娱乐圈做准备的时候,林平已经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相当的一段时间而且取得了足以令所有人侧目的惊人成就,这都是大家的榜样,大家的目标,每次林平的出现,都不免成为大家目光的焦点,也就是抢了大家的风头。
“哎,你们都不知道我苦啊,节日我基本上都要在通告中度过!”林平一叹说道,语气中有那么点的无奈,随即又说道:“我说就你们三个啊,三个老爷们出去有什么好玩的!”
“当然不是!”袁宏呵呵一笑,“小平他费了很大的功夫才安排了一个宿舍之间的联宜!”
“联宜???对方是哪一个宿舍?”林平很有兴趣的问道,要知道他现在是艺人,所以注定了没什么时间谈恋爱,就算有女朋友也不能公开。
“是韩雪的那个宿舍!”孙小平有点得意的说道。
“韩雪?”林平愣了一下,“你不是喜欢韩雪吧。。。”本来也就是一句调笑的话,却没有想到孙小平老脸一红,吼道:“去,大人的事情小屁孩少管!”这么一吼,可把全班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就连抱着书本已经走到教室门口的韩雪也转过头看了看这四个究竟搞什么东东。
孙小平闹了个大红脸,林平顿时一头的黑线,如果说他对现在的生活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话,那无疑就是这个年龄了,他的年龄经常会被人当作调侃的事情。
不过林平没想到,孙小平竟然喜欢韩雪??林平抬头看向韩雪,身材高挑,面容娇好,带着一股淡雅的气息,确实有让人疯狂的资本。
似乎感觉到了林平的目光,韩雪竟有些慌乱的别过头,大步走出教室,倒让林平有些不解,跑啥呀!
联宜才是这个充满激|情的大学生涯里最必不可少的经历之一啊,而林平上辈子似乎就和联宜没有缘分,直到大学结束也没有参加过联宜,是他一直以来的一个很大的缺憾,可惜今天的两个通告真的很重要,若非如此的话,他是一定要参加的,弥补一下自己的缺憾。
“好了,我要去赶通告了,再见了!”林平拿起书和众人告别。
第四十五章 作者身份暴光
有些人还是觉得星辰变放在01年有问题,但是我觉得确实当时百~万\小!说的很多都是,但是又不是说就没有爷们了,再说也不见得就只喜欢看爱情故事,当时也没有这样的书,但是你不能说当时没有就说星辰变在那里就走不通,一本好书无非就是几个方面一个是文笔,一个是剧情,一个是创意,诚然,星辰变文笔一般,但是他的创意和剧情都是超一流的难道不是么?那时候的书都能凭借细腻的文笔和还算可以的剧情和创意走红,那星辰变为什么就不能凭借一般的文笔和超一流的剧情和创意走红呢!
还有啊,你说在当时网络上大多都不是看小说去的,这个确实如此,他们的目的确实不是看小说去的,所以十来万的点击就巨红了,但是他们之前不看小说并不代表着他们从来都不看吧,网络上流行的东西是会迅速传播的,比如现在的很多流行用语一样,躲猫猫,你就算一开始不知道,现在网络上却都在流行,大多数总会去看一下的吧!所以虽然大部分人上网都不是看小说去的,但是不代表他们就不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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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走出教室的门口,大步向校门口走去,身上却传来一阵铃声,林平从口袋中拿出手机一看却是k姐的电话,心中有些疑惑,怎么k姐这个时候给他来了电话,要知道,虽然现在k姐名义上是自己的经济人,但是由于种种的原因,她就变成了名义上的经纪人,而由林平自己和助理方清瓜分了经纪人的工作,所以k姐基本上是名存实亡,加上她自己也比较忙,一周也就和林平联系一次,确定一下下周的工作而已。
虽然有些疑问但是林平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喂,k姐吗?有事情吗?”
“林平,我问你,《星辰变》是你写的吗?”k姐的声音在焦急之中还透着几分欣喜。
林平愣了一下,虽然《星辰变》是他写的,但是k姐是怎么知道的,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事实上他没有打算告诉任何人,当然他也没有打算瞒着谁,而是打着顺其自然的主意,没有人发现的话他就守着这个秘密直到十年后退出娱乐圈,如果有人发现的话那提前暴光也没有什么,承认也就是了,并没有什么。
“你怎么这么说?”林平问道,他想知道k姐是怎么知道的。
“刚才我收到的消息,那个蓝天出版社放出的消息,说那本《星辰变》上你的作品,是吗?”k姐问道。
“对,那本书是我写的!”林平握了握拳,一股怒气顿时翻涌上脑,虽然他不介意别人发现他作者的身份,但是李长天这样做完全没有和他商量,他完全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李长天的做法让他出离愤怒了,他知道李长天肯定是想借着他现在的超高人气炒作一把,让《星辰变》卖的更好,但是理解不代表原谅。
“你怎么不和我说啊!”k姐有些不满的说道,但是林平的下一句话把她给噎到一下,“你也没问我啊!”这句话确实是有些无赖了点,但是又反驳不得也找不到漏洞。
得到了林平的肯定的回答之后,电话那头的k姐的心思活络开来,站的位置不一样,考虑的事情就不一样,林平只是单纯的从一个艺人和作者的角度进行考虑的,而她不仅仅是作为林平的经纪人,更是唐人影视集团的总裁,站在唐人集团的高度,她发现《星辰变》却是一个极好的改变剧本,本来《星辰变》的创意就是超一流的,加上又有广大读者的基础,如果改变成电影或者电视剧的话肯定会受到欢迎的,而且这本《星辰变》还是林平写的,这又是一个很好的宣传点。
不过她现在并没有把这个打算告诉林平,而是要先回去说服那些董事会的董事们,让他们同意这一部《星辰变》改编成影视作品,一般的作品她自己作为总裁是能够做主的,但是《星辰变》不一样,在得到林平是《星辰变》的作者之后,她特地去看了一下《星辰变》,以她敏感度很容易就发现这部《星辰变》的背景非常宏大,其中涉及到的法术和打斗以及各种异景都远远不是以前的武侠片可以比及万一的,那搭那些背景,请那些演员,已经制作后期特效的钱就是一大比开支,即便是以唐人公司这个业内实力颇为雄厚的公司也没有办法轻易支出的,涉及的资金上亿,这肯定是要上报董事会的。
不过就算她和林平说了,林平多半也要反对的,以《星辰变》的宏大背景,如果不投入巨多的资金,根本没办法拍摄出味道,而且现在才是2001,电脑特效技术还达不到林平心中的感觉,就算勉强拍摄出来也是只会招人骂的垃圾剧,老实说唐人在特技方面实在做的一般的很,像05年的《仙剑奇侠传》在特技就做的非常粗糙和失败,也算《仙剑奇侠传》的一大败笔。
如果一定要拍的话,林平会推荐《诛仙》,为什么会推荐萧鼎的《诛仙》就是因为《诛仙》虽然说是仙侠小说,但是其实它的实质却是一部披着仙侠外衣的武侠言情剧,它是以细腻的感情打动人的,虽然它的背景也非常浩大,但是和《星辰变》相比起来就逊色的多了,而且浩大的背景也被淹没在它细腻的感情之下。
所以如果是拍摄《诛仙》的话,里面涉及到的法术和打斗以及各种异景虽然相比起武侠片要宏大的多,但是比起《星辰变》来说是要简单的多,所耗费的钱要少的多,制作规模要小的多,只要能够准确的把握其中细腻的感情,就算涉及到的法术和打斗以及各种异景要逊色一些也能成功,是现在唐人的规模比较合适的选择。
“这是好事,以后要有这样的事情的话要记得和我说一声!”k姐顺坡下驴,反正她今天打电话来也只是确认一下而已,并不是准备来兴师问罪的。
“知道,以后一定会和你说的!”林平强忍着怒气说道,声音异常平静,平静的有些让人发慌。
挂了k姐的电话,林平的思绪翻转,他一瞬间想了很多,但是他起码确认了一点,他和蓝天出版社和李长天的合作可能也就到《星辰变》为止了,虽然看上去这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对林平也是有利的,但是林平想的更多却是有这样不和自己商量就做了决定的第一次,就难保没有下一次,这一次是对他有利的,但是下一次呢,谁能保证下次李长天就不会出卖他的利益呢!
最稳妥的方法就是自己掌控一切,要么自己开一家出版社,要么自己收购一家出版社,虽然他现在的钱不可能收购或者开到什么太大的出版社,但是要开一家或者收购一家小出版社是措措有余的,最理想的还是收购一家,因为虽然小出版社很小,但是应该有的人脉和关系它都有,而不需要林平再花工夫在打通关系上面,至于出版社小那就更不是问题了,只要有林平脑中的那些好书,那出版社崛起就是时间的问题了。
而且最大的好处就是自己有了出版社就不用受别人的剥削,自己赚的钱就都是自己的。
求收藏啊!
第四十六章 自己掌控
这是林平第一次萌生出要自己掌握一切的想法,以前无论是前世还是之前的几个月,林平都算是为别人打工,而没有想过自己当老板,因为自己当老板虽然好,但是自己当老板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而且虽然他是打工的,但是赚的钱来说比起前世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了,只要这样努力十年,那赚的钱就足够他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所以林平也没有打算自己开公司,但是现在林平萌生了这样的想法,而且这样的想法一发不可收拾,没有哪个男人不想功成名就的,而在现今的情况,要想功成名就无疑就是从政或者经商,从政林平是没有什么兴趣的,那么剩下的就是经商了,而且如果收购了出版社,肯定对于他将来当作者肯定有好处的。
当然以林平现在的状况来说还是不可能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公司的事物上,毕竟他现在的主要的收入来源都肯定是当明星赚来的钱。
已经确认了只和蓝天出版社合作到这一次为止,林平的怒火也渐渐降了下来,生气没用,反正事情都已经发生,没办法改变,而怒火平息的林平甚至连打电话过去询问心思都没有了,得到的答案无非就是坦然承认或者敷衍他,既然已经决定不和李长天合作,那他的回答也不重要了,不是么。
“瓶子,在想什么呢?怎么还不走?”胡歌从教室里走出来说道。
林平一愣说道:“没,想点事情罢了!”林平没有想把这些事情告诉胡歌这些朋友的打算,有些事情还是自己处理就好了。
“我说你们今天可要玩的尽兴,最好拿下一个回来!”林平嘿嘿笑道。
“你又不是不知道,主要是小平他。。。我和袁宏只是凑个数而已!”胡歌无所谓的说道,“不过嘛,难得小平他大方一次,肯定要让他出血一次,要不然怎么对的起我们俩的卖力演出!”
林平要默默的为孙小平默哀了,孙小平可不是他这样已经有着很多通告的艺人,平时的生活可没富裕到可以随便请人的地步,不过为了泡妞,额,不是,是为了爱情,不出出血怎么行,如果不是林平这一次要赶通告,肯定也要让他出出血的,上一次他们可也没对自己客气。
告别了胡歌,林平大步朝校门外走出去,边走边想一些出版社的事情,等收购了出版社,那出版社肯定要做出一点成绩的吧,林平脑中有不少的好书,比如《诛仙》,其实林平是比较倾向《诛仙》的,因为诛仙的感情比起其他的网络小说来说要细腻的多,里面张小凡和碧瑶,陆雪琪的爱情故事感动了不知道多少的诛仙的粉丝,只不过林平自己的文笔很一般,当时的记忆比起现在要远远不如的,所以林平虽然更倾向《诛仙》,但是却不敢动笔,生怕这么一步经典之作要被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