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究竟是前任的感觉还是自己的感觉,也许是因为双方的记忆越发的融合,越发的难分彼此。
也许是前任遗留下来的感觉,也许是那段时间相处的感觉,反正他发现自己似乎是有些喜欢上了那个默默为自己付出的女孩,所以现在才会有一点淡淡的失落吧!
林平的思绪回到几个小时前,自己兴致冲冲的去见老猪他们的时候却看见林刚和诸葛青青相拥在一起。
“对不起!”
“干嘛说对不起!恭喜恭喜!”
事情远远没有林平想的那么简单,其实林刚早就对诸葛青青有好感了,只不过由于诸葛青青一直喜欢的是林平,而林平又是他的兄弟,所以才一直把这份好感埋在心里,在林平离去之后,诸葛青青在一次的拍摄中差点遇险,是林刚奋不顾身的救了她,自己却身受重伤,于是呼,产生了化学反映,爱情是不可理喻的,来的是如此的突然。
林平听了异常生气,却不是为了他们俩不告诉自己相爱,而是。。。
“缸子,你受伤了吗?怎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你们没有一个告诉我!”林平气的大叫,对他来说,可能诸葛青青喜欢上林刚只是有些淡淡的失落,过一阵子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但是林刚是他的兄弟,难道他们几个以为他的心已经狭窄到那种程度了!
心情有些失落的林平不免在宴会上多喝了一点,就算是祭奠那段还没来得及开始就死去爱情。
方清的话,让林平心里泛起淡淡的温暖,但是他却说道:“早知道多喝一点!”与其这样处于半醉半醒,头昏脑涨的状况,不如干脆醉了算了。
“你。。。!”方清被林平的话一噎,气的说不出话来。不过想到林平那黯然的表情也就没了和林平计较的心思
又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涌上心头,前生体验过一次的感觉又再次出现,该死的,那种感觉实在太难过了。
十一月的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斜射进卧室,林平本能的伸手挡了挡,即使是闭着眼睛他依然能感觉到阳光的刺眼,整个脑袋里仿佛有很多棒子早里面搅来搅去,头晕脑涨。
虽然头疼,但是却清醒了不少,喝酒,喝酒误事啊!用力睁开眼睛,还是自己在上海的那个套间,费力的坐起来。
卧室的门被推开,一个少女笑荧荧的推门而入,林平一看失声叫道:“金莎,你怎么在这里?”
金莎小脸一红,说道:“师兄你不记得拉?”
记得??记得什么?这时林平瞥见雪白的床单上一片殷红,顿时脑袋一晕,不会是。。。
林平脑中出现一副景象,酒后狂性大发的林平一把将柔弱的金莎按倒在床上,金莎奋力反抗,但是都被狂性大发的林平压了下去。。。
林平都觉得自己是禽兽啊,禽兽不如啊,不对啊,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明明还完好,是自己想多了。
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说道:“我不记得了!”
金莎说道:“不是你让我今天来拿曲谱的吗?”
林平仔细想了想好象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因为金莎签约了海碟,所以现在海碟也要趁着现在红火的时候给她出一张专集,而有林平这个‘作曲高手’怎么能不好好利用一下呢,所以金莎就像林平邀歌来了,对林平来说实在太容易了,随便就写了一首前世金莎走红的《被风吹过的夏天》约好了今天来拿曲谱的。
今天一大早,金莎就依约前来,但是处于醉酒状态的林平不能给她开门,无奈,她只好到唐人总部拿了备份钥匙才进的套房。
“哦,是这样啊,我想起来了,你要的曲子我防在书桌的抽屉里了!”林平左手拂额,又手一指一旁的一个书桌。
“知道了,师兄,我刚才看你还在嘴酒,所以热了点牛奶,解酒很有效的,我爸爸喝醉的时候都是喝牛奶的!”金莎说道。
“多谢!”醉了一个晚上,心中莫名的惆怅也消失无影,心情也畅快不少,难怪那么多人都爱喝酒消愁,至于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的说法,林平也没有这个感觉的,可能是因为还没有愁到骨子里吧!
“不用,应该是我说谢谢才是,你帮我写歌!”金莎说道。
“谢什么,我是你师兄哎!你待会拿去看看,我觉得还蛮适合你的!”林平说道,可不是,以前的金莎就是靠着这首林俊杰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一炮而红,成为当年的新人王。
而林平所做的不过是提前几年把这首歌‘写’出来罢了,只能说对不起林俊杰了,现在的林俊杰已经是林平和金莎的师兄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林俊杰和海碟唱片签约的时间很早,只不过后来因为要服兵役所以才出道的比林平和金莎晚,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比他们俩还要早,是师兄是没错的!
第三十四章 不怕不怕
“好,我出去把牛奶拿进来!”金莎甜甜一笑转身出去拿牛奶,过了一会,金莎拿了一瓶牛奶递给林平,林平接过牛奶,瓶底还有水珠,显然是刚刚在锅里用温水温着的,这都显示了女孩很用心也很细心。
林平忍着头晕把牛奶喝下去,将空瓶子放到一边的小台子上,这时候金莎已经拿到曲谱,轻轻哼了起来,虽然现在林平的脑子有点乱,但是确实还听的出来金莎唱的非常不错,难怪海碟老板一眼就看中了她。(貌似人家是因为长相才被看中的,和声音没有啥关系!)
看完了金莎抬头问道:“这是一首合唱的歌曲,到时候师兄你会和我一起合唱吗?”神色中隐隐有些期待。
林平点点头,答道:“对啊!”心中却在说,对不住了,,没办法,人家是创作型的,他则是抄作型的。
这首肯定是要他来唱的,先不说这首歌名义上是他写的歌曲,就说在公司的角度也是肯定要让他唱的,也是为了带动金莎的知名度和人气,想当初林平刚刚出道的时候也有师兄阿杜来站台捧场,没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变成了他作为前辈来为新人捧场站台。
事实上一个公司是不可能在刚推出新人没多久就推出另外一个新人,先不说那样会占用多少公司的资源,再说那样观众也会有审美疲劳总是需要一段来适应的吧!
但是林平却是一个例外,虽然是一个新人,但是从一出道开始人气就不能以常理,直接越过了许多艺人用几年甚至十年多的时间来积累的人气,而且不像很多同样是一炮而红的艺人,他会如流星一般陨落的可能性很小,他有着近十年时间的见识作为他走红的坚实基础,这可以保证他不会变成流星。
在前世的时候没有林平,担任带人任务的是,那时候金莎签海碟没这么早是2005年的时候才签约的,那时候已经成名,经常出席各种节目的时候都带着金莎,结果金莎是出名了,但是却是给人以和捆绑的印象,感觉像是的附带品,一直到2010年神话的热播,金莎才摆脱林俊杰的阴影,给人以独立的印象,提到她也不用再提到。
而现在则是由林平来带金莎,林平本身是不希望形成像前世和金莎那样的捆绑式的组合,林平本身是无所谓的,但是这对金莎的影响很大,林平有自信,自己将来肯定要比前世的还要更红,更强势,那金莎如果和他绑到一起,那将来要摆脱影响肯定更不容易。
喝了牛奶,过了一会,林平就觉得头疼脑涨的情况要减轻很多,到底是女生要细心的多了,要是只有林平自己,估计会继续睡,睡到头不疼为止,而且他也不知道原来喝牛奶可以解酒!
这是他第二次喝醉,以前他虽然有喝过一些酒,但是都是浅尝即止,不会让自己喝醉,第一次喝醉就造就了他的穿越,第二次让他头疼成这样,更坚定了他要离酒远点,绝对不能喝醉的原则。
看到林平一副很是头疼的样子,金莎扑哧一声笑出来:“你看,知道疼了吧,以后少喝点酒!”
林平狠狠的点点头说道:“你说的太对了!”
林平的话反而让金莎一愣,她没想到林平竟然会赞同她的话,想想她妈妈平时说她爸爸的时候,她爸爸总是找各种理由来狡辩,哪里有林平这么好的态度。
“对了,金莎,你专集准备到什么程度了?”林平问道。
一说起专集,金莎整个人也精神了很多,说道:“现在还在收歌,已经有《空气》,《刹那间》,《好害怕》三首了,再加上师兄你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就有四首了!”虽然历史改变了不少,但是该是金莎的还是她的。
林平一想,的确,一般的歌手是要有收歌的阶段的,不可能说像林平这样自己就完成包办的,所以林平在签约后不久就进入了录制阶段,而金莎也签约了有一段时间,专集却还在准备阶段,一般的歌手就算是创作型的也很难像林平这样完全的自产自销,毕竟一个歌手是要考虑到所谓的灵感的问题,就算能写出十首也不能一次全用上,凡事都要留着一条后路。
不过听到金莎说她有一首歌叫《好害怕》,林平就想起前世有一首很出名的歌曲叫《不怕不怕》正好和《好害怕》相反,林平想想是不是干脆把这首也写出来给金莎,金莎本来就是走可爱甜美路线的,这首歌确实很适合她的,歌词也很讨巧,非常适合她这个年纪这个外型的女生来唱。
林平一想,反正都改变那么多了,多改变一点也无所谓了,说做那就做,林平站起来来到书桌边,抽出一张空白的乐谱,拿出铅笔开始谱写曲子,写曲子不是一越而就的事情哪怕只是在‘抄作’也不是可以很顺利就写下来的事情,林平必须不断回想原曲子,然后再一段一段的哼唱下来,最后才是把它写到曲谱上。
金莎在旁边听着听着眼神就亮起来了,虽然她现在还不是专业的歌手,但是她的眼光还是有的,什么是好歌她还是能够分辨的,这首绝对是好歌,而且还是绝对非常适合自己唱的那种。
金莎看向林平的眼神带上了淡淡的迷离,这个师兄实在是太厉害了,对于别人来说非常困难的写歌,对他来说就如同吃饭一样的简单,很容易的就写出一首非常适合自己的歌曲,所谓的才子大概就是这样吧!
林平填完最后一个音符,满意的拿起来看了看,转头看向金莎,却发现金莎的眼神有些迷离,笑道:“金莎,想什么呢!”
金莎被林平一叫,顿时如同受惊的小鹿一般,小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拿起桌面上《被风吹过的夏天》的曲谱逃也似的跑出林平的卧室,只留下一句:“师兄,我还有事,先走了!”
“喂。。。”林平摇头失笑,本来还想说这首歌你拿走,现在看来只有另找时间给她了!
明天本人会在家,两更!
第三十五章 传说中的绯闻
看着金莎离去,林平摇摇头,又一头栽到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不仅仅是因为喝酒的饿关系,本身也有好几天没有好好的休息,正好反正都没有通告,不好好休息一下,身体要崩溃的。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平才迷迷糊糊的醒来,看了看时间,竟然已经是晚上十点,这时候本来应该是睡觉的时候,偏偏林平却精神的很,不过林平已经习惯了这样倒了时差的感觉。
一天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的肚子,额,其实还喝过一瓶牛奶,但是除了这瓶牛奶确实是什么都没有下肚了。
林平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野,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虽然入住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长时间实际上都是在外赶通告,并没有往里面冲东西进去。仅有的方便面林平又不想吃,想了一下林平决定到楼下的超市中买一点熟食吃一下,反正超市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现在才十点,对很多的夜猫子来说,这才是刚刚开始狂欢的时刻。
林平打开门,正要出去,一阵吵闹的铃声打破了林平套间寂静的环境,林平只好转身回卧室去接电话,接听键才刚一按,里面立刻传来方清有些焦急的声音:“瓶子!”
林平伸了个懒腰说道:“干嘛啊!这么火急火燎的?”
“你今天一天不是都在睡觉吧!”方清的声音透着些许的古怪。
“是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快累死了!”林平无奈的说道。“咋的,公司还有规定不准人在没通告的时候睡觉啊!”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
“去,少打岔,今天金莎是不是去过你家?”方清问道。
“咿?你怎么知道的?”林平有些惊讶的问道。
“哼哼,我怎么知道的,全世界现在都知道了!”方清哼哼两声说道。
“开玩笑的吧!”林平说道。
“开玩笑???你自己到网上看看不就知道了!”说完方清就挂了电话。
还真是不客气,林平无奈的一笑,不过他倒也是很享受这样姐姐般的关怀,他前世是老大,基本是自己关心别人,而没有别人关心自己的时候。
林平打开卧室里新买的电脑,上到新浪网,娱乐版块很大的几个粗黑体大字,当红新人林平女友浮出水面,竟是同公司师妹!
然后下面是几张照片,分别是金莎进出林平所在小区的照片,然后从林平出道的专集中金莎担当主演之后一路举了n多似是而非的证据来证明以上的论题是对的!
林平彻底无语,这位记者的想象力实在太强悍了,但是他列举的那些所谓的证据还真是有些似是而非,如果不是知情人估计还真能被他忽悠过去了。
难道是人红是非多?林平对此真的很无语,还让不让人活了,那以后还有女孩子敢到他家吗?早被吓跑了吧,尤其是金莎,以后多半不会再来,或者不会在单独来了吧!
林平本来来说并不太在意绯闻的事情,但是对于金莎来说这样的绯闻无疑对形象来说有很大的影响。
绯闻不论真假,媒体报道往往不与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有关,读者对绯闻往往持姑且听之的态度。明星对绯闻的态度,也往往以有利于自己名声的传播度为主,并不在乎它的负面作用。
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已经不太可能出现因为绯闻而自杀的事情。“人言可畏”已经渐渐成为过去式。
林平想想,他本身是无所谓的,以前还是一个小作者的时候也没少听过这样的绯闻,但是这样的绯闻发生时,绯闻的男女主角都会有新作品(如新歌发片),一般而言是利用绯闻来炒作。
他早就练的一双火眼金睛,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他大概都能分辨,只是现在轮到了自己的身上才能真正体会那些明星的无奈和愤怒,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有绯闻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林平就是其中之一,这样下去他正常的交友圈子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至于唐人公司和海碟公司方面的反映,林平完全能够猜到,虽然并不是他们刻意去做的,但是他们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天赐良机,肯定要大肆的炒作,林平和金莎,一个专集还在热卖,一个专集还在筹备,有这个绯闻绝对对两人来说是有好处的。不管人们对绯闻是褒是贬,但是毫无疑问的绯闻绝对是提升了很多艺人的名气,难怪很多的艺人都那么热衷于去制造绯闻,把绯闻引到自己的身上,对于艺人来说身价不仅仅是取决于人气,还有名气,甚至在某些时候,名气比起人气更加的让艺人疯狂。
当然表面上,他们两个肯定要相互不承认,毕竟一个是王子类型的艺人,一个是即将被塑造成可爱玉女型的艺人,肯定是不能承认的,只要他们不承认,他们的粉丝肯定还会抱有一丝的侥幸,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确实没什么,没做过什么怎么承认啊!
看完新闻,林平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金莎打电话,但是手机拿到手上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难道说些安慰的话吗?先不说会不会尴尬,就说金莎也是娱乐圈的人了,这种事情也该看的开些,看的见怪不怪才是。
“你。。。还好吗?”犹豫了很久,林平还是按了下去,把这条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了好几遍短信发了出去,林平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