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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黄埔卧底第288部分阅读

    会,所以,蒋介石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就是在的高层来讨论这个改组军委会的时候知道的。

    军事委员会亦称军委会,是中华民国国民政fu最高军事统御机关。它发轫于护法战争时期,到一九四六年五月结束,领导了全中国的抗战,其组织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其职掌由单一到全面的发展过程。它的发展充分体现丁政治、军事的局势纷繁曲折和人事兴替的变化。

    军事委员会的前身是孙中山的大元帅府。一九一七年七月,孙中山在广州发起护法战争,以大元帅名义执掌军政fu最高军事指挥权。九月,孙中山下令组织“参赞机要”、“统一作战计划”、“传达军令”的参谋处和参军处,作为主要的军事幕僚机构。其后,孙中山任命朱本富、彭养光等六十四人为军政fu的军事委员,负责为护法军事拟订作战计划。翌年五月,军政fu被滇、桂军阀改组,孙中山乃明令设置军事委员会,委员由各省军事长官所派之军事代表组成,规定职权为:“建议军事上之计划及备政fu之谘询,但关于各军之特别事宜,得由该军单独建议”。军事委员会以李烈钧为委员长,邓铿、钮永键、李书城、林虎等二十六人为委员。由于南方政fu军队派系复杂,各派军阀拥兵自重,尾大不掉,军事委员会的“建议”、“谘询”等职权形同空文。

    一九二一年底,孙中山返回广州重建政权,并在桂林发起北伐,在建立大本营的同时,设置了“赞襄联合作战,并任大本营与各省各军之联结”的军事委员会。该会与幕僚处、兵站处并列。直辖于大元帅。此时的军事委员会职权范围相当广泛,主要负责“建设及国防事项”、“作战事项”、“军事统一及各省联防事项”等。以上可视为后来国民政fu军事委员会的雏形。

    一九二二年八月,由于陈炯明叛làn,孙中山避居上海。不久决定改进党务,制定了新的党章,其中第二章规定:“在中央本部设置军事委员会,调查国内外之军制,并研究国内军制改革计划”。翌年二月,孙中山先后任命柏文蔚、吕超、黄大作、蒋介石等十三人为本部军事委员。该机构的设置是针对军事改革的举措,表明了孙中山彻底改造旧军事制度的决心。

    一九二四年一月,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实现了国共合作。为了统一军事,孙中山参照苏联军制成规,于是年七月十一日正式成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党的最高军事决策机关,负责各军的改组工作,依照组织程序,军事委员会委员由中央政治会议委派,他们是:许崇智、杨希闵、刘震寰、谭延闿、樊钟秀、胡汉民、廖仲恺、蒋介石、伍朝枢等九人,俄人高和罗夫为顾问。由于当时广州政fu的军事、财政大权由滇、桂军阀所把持,军事委员会的工作无法开展,不过其所推行的政治训练的方针已随着黄埔军校的开办,而向其他各军开展。同年十一月,孙中山应邀北上,广州大元帅府失去重心。为了适应斗争的需要,在苏联顾问的倡议下,改组了军事委员会,委员由汪jg卫、许崇智、廖仲恺、胡汉民、谭延闿、蒋介石、加仑和伍朝枢担任,实行集体领导,直属中央执行委员会。

    一九二五年un第一次东征胜利,滇、桂叛军敉平。五月三十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整顿军队案”,全面进行军队之整理。六月二十四日,再通过“政fu改组决议案”,决定建立国民政fu,设置军事委员会。七月一日,军事委员会在广州成立,根据《军事委员会组织法》,军事委员会受中国之指导及监督管理,统率国民政fu所辖境内海、陆军、航空队及一切关于军事各机关,研究决定关于国防计划、实施军事动员、军制改革、高级军官及同级官佐任免、陆海军移防、预算、决算、高级军事裁判等及其他与国民政fu之政策有关事项。委员由汪jg卫、胡汉民、伍朝枢、廖仲恺(同年八月二十日被刺身死、朱培德、谭延闿、许崇智、蒋介石担任,汪jg卫兼任主席。军事委员会下设政治训练部、参谋团、军需局、海军局、航空局、兵工厂、秘书厅等。

    军事委员会实行合议制集体领导,各委员分掌军事委员会内各重要机关,其决议文件由主席署名,以军委会名义用命令方式发表;其关于政治训练、军需事宜,除主席署名外,须有该管机关长官副署方能生效;关于国防计划实施、军事动员、军制改革、高级军官及其同级官佐任免、陆海军移防、预算、决算及高等军事裁判等,暨其他与政fu之政策有关的事项,其文告及命令都由军委会主席和军事部长署名行之。同时规定,凡军委会决议,须经出席委员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如多数委员不在军委会所在地时,主席与委员一人有决定处置之权。组织法中以上内容和军委会人员的组成体现了集体领导、以党治军的原则。

    一九二六年三月二十日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事件后汪jg卫请病假他去。四月十六日,蒋介石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六月初,为准备进行北伐,特别设置国民军总司令部,并任命蒋介石为总司令,规定总司令部设于军事委员会内,总司令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原属于军事委员会的政治训练部、参谋部、军需部、海军局、航空局、兵工厂等机关均直属于总司令部。由此,军委会的机关、权力转移到国民军总司令部之下,军事委员会的集体领导转移到蒋介石一人之手。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进军,蒋介石的政治野心愈发膨胀,其手段也越来越明显。为遏制蒋介石的行为,中国于一九二七年三月在武汉召开了第二届三中全会,会上重订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决定废止《国民军总司令部组织条例》。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军事委员会,作为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军事委员会不设主席,而由主席团执行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军事之决议及军事委员会之决议,并处理日常事务:军事委员会有管理全国海、陆、空兵力及军事制造机关之权。军队的扩充由军事委员会规划和管理,但军事委员会的预算、决算须提出报告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其重要决议,经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才发生效力;向外国购买军事机器材料,须经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军事委员会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最高级军官中选出委员九至十三人,并在不任军职之中央执行委员及统补中央执行委员中选出委员六人,并指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中须有3人为不任军职的委员。军事委员会由十六人组成:唐生智、蒋介石、冯yu祥、谭延闿、程潜、李宗仁、何应钦、李济深、朱培德、张发奎、汪jg卫、孙科、顾孟余、宋子文、邓演达、徐谦。主席团成员为:汪jg卫、谭延闿、蒋介石、唐生智、程潜、邓演达、徐谦。国民军总司令为军事委员会委员之一,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定,国民政fu特任,对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原定战争时期总司令的各项特权取消,改为总司令在作战地及警戒地有宣布戒严令之权,并得指挥前方之军民财政各机关。出征动员令由军事委员会议决,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总司令执行。军长及其以上军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师长及其以下军官由军事委员会任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总政治部、参谋处、军事制造处、海军处、陆军处、航空处、军事经理处、军事审计处、秘书处和军事教育管理处及军事裁判所。四月十二日,蒋介石发动反政变,南京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七十九次会议,决定参照旧制设立军事委员会,并于五月二日公布组织大纲。该大纲了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此后,鉴于冯yu祥的国民军和阎锡山的军队相继参加北伐,同时也为了与武汉政fu争夺这两股力量,六月二十七日南京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在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中追加了“战时最高军事长官如国民军总司令、西北国民军总司令、国民军北方总司令均得出席于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的条文。同时,军事委员会所设机构也作了变动,设总务厅、参谋厅、军务厅、军事教育厅、海军处、航空处、经理处、政治训练处等机关。七月六日和八月六日,南京国民政fu先后特任胡汉民等五十二人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推定胡汉民、何应钦、李鸣钟、阎锡山、杨树庄、李宗仁、李济深为常务委员。胡汉民是实际上的军事委员会主席。八月十三日,蒋介石下野。九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宁、汉、沪(西山会议派三方在上海召开会议,组成中央特别委员会。九月十七日,公布《修正国民政fu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废主席制而改行主席团制,由国民政fu从军事委员会中指定若干人为主席团,委员会之会议均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内设常务委员,由军事委员会所在地之主席团委员中推定七人担任,负责处理紧急重大事件,并推定其中一人处理寻常事件(任期三月。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案及用委员会名义发布命令,由主席团常务委员署名。中央特别委员会于九月十七日、十月三日、十二月七日先后推于右任等七十四人为军事委员会委员。这时的军事委员会的委员几乎襄括了所有的军政机关和军以上的主要高级官员,以示对其拉拢和羁縻。同时由白崇禧、朱培德、李宗仁、李济深、汪jg卫、何应钦、胡汉民、唐生智、冯yu祥、程潜、杨树庄、蒋介石、阎锡山、谭延闿组成主席团,内以李宗仁、李济深、李鸣钟、何应钦、杨树庄、阎锡山、胡汉民为主席团常务委员。军事委员会的活动除继续与北洋军作战外,宁汉战争期间,组织军队西征武汉。不久宁粤对立,又南讨张发奎。

    第五卷  第五百九十九章

    第五百九十九章(unun章节)

    一九二八年一月四日,蒋介石返回南京复职。二月二日,在南京召开二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奉军北伐。会上通过了经过修订的《国民政fu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军事委员会隶属国民政fu,为国民政fu军政最高机关,掌管全国海、陆、空军,负编制、教育、经理、卫生及充实国防之责。此大纲取消了主席团制,实行主席制和常委制,总司令是国民政fu为战时军令之统一而特令的,凡属国民军之陆海空军,均归其节制指挥,总司令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fu负责。全会选举产生了军事委员会委员,蒋介石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军总司令。不言而喻,这次领导体制的改变,是为了蒋介石出任军委会主席而改变。军事委员会下设办公厅、参谋厅、军政厅、总务厅、经理厅、审计厅、军事教育处、政治训练部等机关。二月七日,二届四中全会推举于右任等七十三人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指定于右任、白崇禧、李宗仁、李济深、何应钦、朱培德、程潜、冯yu祥、杨树庄、蒋介石、阎锡山、谭延闿为常务委员。以蒋介石为主席。三月二十八日,因蒋介石率军队在前线,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一三三次会议议决:在蒋介石前敌期间,主席职务由李济深代理。六月初,奉系军阀退出关外,北伐完成。同年十一月七日,国民政fu明令:“军事委员会着即裁撤,所有该管一切事宜,限十一月十日以前结束,分别移jiā军政部、参谋部、军事参议院、训练总监部办理”。十一月十日,军事委员会通电报告结束。

    而第一阶段国共内战的时期。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八日,驻上海日军发动侵华战争,是为“一二八”事变。中央政治会议决定恢复设置军事委员会以统摄抗日军事。三月,在洛阳召开四届二中全会,会上通过军事委员会组织案,谓:“军事委员会之设立,其目的在捍御外侮,整理军事,俟抗日军事终了,即撤销之。”据此修订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军事委员会直隶国民政fu,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其职掌包括国防绥靖之统率事宜、军事章制、军事教育方针之最高决定、军费支配、军事重要补充之最高审核、军事建设、军队编遣之最高决定、中将及独立任免少将以上任免之审核。军事委员会设委员七至九人,由中央政治会议选定,由国民政fu特任之。三月七日,中央政治会议推选蒋介石为委员长,推定蒋介石、冯yu祥、阎锡山、张学良、李宗仁、陈铭枢、李烈钧、陈济棠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此外,根据大纲规定:行政院长汪jg卫、参谋总长朱培德、军政部长何应钦、训练总监唐生智、海军部长陈绍宽、军事参议院院长陈调元为当然委员。同年七月十六日,军委会组织大纲作了修正:行政院长不任委员,增加军委会各厅主任为当然委员,即:办公厅主任李济深、第一厅主任唐生智、第二厅主任何应钦、第三厅主任朱培德为军事委员会委员。并由委员中互推三至五人为常务委员,辅助委员长筹划一切事宜,他们是蒋介石、朱培德、李宗仁。一九三三年六月三十日增任马占山、苏炳文,九月五日增任白崇禧为委员。同年十二月,因陈铭枢参与福建事变,被褫夺委员职。军事委员会设置后,为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需要,其职权日益扩大,除军事外,涉及党、政、财政、教育等领域,为国家的最高决策中心。其所辖除办公厅和第一、二、三厅外,还辖有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航空委员会、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资源委员会、禁烟总会、审计厅、铨叙厅、调查统计局、政训处、防空处、军法处和中央各军事学校毕业生调查处等。此次军事委员会重设时,称“目的在捍御外侮,整理军事,俟抗日军事终了,即撤销之”。但此后至抗战开始五年有余,不把兵力用于抗日作战,而专事“剿共”内战,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

    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决议在军事委员会内增设二名副委员长,并特任阎锡山、冯yu祥为副委员长。一九三六年一月,蒋介石为增强军事委员会的指挥权能,将委员长南昌行营si从室扩大为军事委员会si从室,下分一、二、三处,分掌军事、党政和人事。该机关是蒋介石最高和最重要的幕僚机构,也是蒋介石实行军事首脑个人制的“内廷”机构,它只受委员长个人指挥与运用,对国民政fu、五院及其辖属一切机构均具指挥监督之权,而无任何法律依据。为了适应“剿共”和内战的需要,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名义,先后在南昌、北平、广州、武汉、西安、重庆、西昌、成都等地设置行营,作为派出机构,另外又在全国各地设立若干绥靖区,由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当地军政、经济及社会、文教活动。一九三六年六月一日,广东、广西当局以“抗日救国”名义反蒋。七月二十五日,蒋介石为分化两广,特派李宗仁为军委会常务委员。九月六日,免去李宗仁军委会常务委员职,调其任广西绥靖主任,任命白崇禧为军委会常务委员。十二月十二日,西安事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将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增至五至七人并加推何应钦、朱培德、唐生智、陈绍宽为该会常务委员,军事委员会会议由副委员长冯yu祥及常务委员负责;指挥与调动军队由常务委员、军政部长何应钦负责。一九三七年二月十七日常务委员朱培德死。五月六日,军委会又增加徐永昌、陈调元为常务委员。

    抗日战争时期的时候,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侵华日军在卢沟桥肇事,全面抗战爆发。此后,军事委员会成为中国战时最高领导机构,是事实上的战时政fu。八月二十七日,中央常务委员会授权蒋介石组织大本营,行使陆海空最高统帅权,并对党政统一指挥。但蒋介石以国民政fu并未正式对日宣战,“不必另设名目,即以军事委员会主持战事可也”。因此,中央常务委员会乃于九月十七日第五十一次会议中决议: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使陆海空军最高统帅权。并授权蒋介石对党政统一指挥。在军事委员会内取消常务委员制而改行幕僚长制度,设立参谋总长襄助委员长指导军委会所设各部、会、厅并处理一切业务;以副参谋总长辅助参谋总长处理一切业务。在委员长之下,除设参谋总长、副参谋总长之外,另有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并设第一部,掌军令;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