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引入机械化的国度。那时候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农场必然会‘淘汰’出大批的劳动力,因为后者的身份不再是佃户,而是雇工么,这些人正好可以补充入工业发展的大浪潮中。
他不知道历史上欧美各国的工农发展是怎么样的,但在陈鸣的设想中,以他所掌握的知识来看,他觉得还很合理的。
在社会科技发展还没有进入到一个相对高的程度的时候,大量的富余人口可以被‘农场’所养活;而等到社会从蒸汽时代进入到电气时代,随着一系列农用机械的发明,农场主自己追求最大利益化的进程里,就会主动地用机器来淘汰一批批的雇工。为新时代工业发展的浪潮提供大量的劳动力。这很和谐不是么?
陈鸣很明白的将‘农场’放到了资本的一边,资本就是为了追求利润而存在,农场要求它的所有产出在扣除各项资本和劳动力投入成本之后,还要有利润,如此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然而对于佃户而言,即便他们在扣除各项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成本之后已经没有“利润”,但是由于家庭农业的劳动者仍然获得了作为工人的“工资”,因此仍然可以继续生存,并且会极大地排挤雇佣经营农场。即使这种生存往往是以更多的劳动、接受更低的劳动报酬和更低的生活水平为代价的,那也注意成为一个大大的绊脚石。
怎么办呢?
陈鸣的解决办法就是用‘农税’来拉偏架。
虽然这么做挺不公平的,但为了消灭‘佃户’,陈鸣也只能这么做了。【有异议的欢迎大家提出来啊,一切为了‘合理’!】
所谓的特殊条例就是:民间自发的组成百亩以上的农场公司——【就比如之前的生产队】,在农税的缴纳上可享受更优惠的二十五税一之标准。
实际上陈惠和陈鸣的这两个政策推出后,在一定程度上还减少了陈汉在农税上的收入。因为军队、官员,乃至一部分地主,他们现在手中所拥有的‘土地’的表现形式——军民公司的股份,那就是最明显的‘农场’经济模式么。然后就是对于农场用地的一系列规定,对于农场用地和佃户租地有着十分清晰的规定,绝对‘水火不相容’。
这件事上,陈鸣就是用让利把军队和政府还有一部分地主牢牢的绑在自己的战车上,然后他就什么也不怕了。
虽然不知道朝中的大臣们对此事是否真正的赞同,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反对,而是回到家中立刻申请注册农场公司。
时间已经快要进入西历十九世纪了,现在是十八世纪的后半叶,如果中国酝酿的风暴没有蝴蝶了北美的话,明年莱克星顿的枪声就会响起,没有几个月了。
等到八年后,约翰牛的北美十三州就会以一个独立国家的身份屹立在辽阔富饶的美洲。
世界会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而接着不几年,法国大g的爆发,拿破仑的崛起……
陈鸣觉得这是老天爷赐给自己的机会,实在是天赐的良机。中国完全可以在几年的休养生息后,车翻西班牙和荷兰,趁机向北美伸出自己的手掌。如此,等到法国人感受到美国的恶念和威胁,发现反抗英国人的老美实际上也是一只白眼狼的时候,不管那个时候执政的人是不是拿破仑那个科西嘉岛怪物,中国应该会比美国更便易买到路易斯安那吧?
陈鸣相信中国在自己的带领下,18世纪接下的二三十年里,不管工业还是商业都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现在的中国人口实在太多了。两个亿啊。农业依旧是整个国家的根本。陈鸣就是再信心十足,也不敢保证自己就能在有限的生命内带领中国完成社会的整体转型。
而只要商业资本没有发达到一定水准,从事农业就是安置人口的最大保障。而陈鸣还记得,除了英国外,法国到一战爆发,城镇人口也没能占据总人口的50,德国也是在一战前期,城镇人口才超过了50。
陈鸣知道这样的数据不能完全的移到中国身上,但他没有别的‘参考资料’了,只要一想想上亿的农业居民没有了田地,他的小心肝也在不停的蹦跳着。是的,后来的继承者会始终坚定不移的迁移汉民,但这到底太危险了,有点走钢丝的感觉,所以面对陈惠的坚持,陈鸣就不再坚持而是该做了一点补充。既然农业在今后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里还是国本国基。政府就需要用土地拴住诸多的农民,土地兼并稍微的抑制一下也是不错的。
虽然那农场公司是可以入股,是可以兼并和买卖的。
“祖宗国法不可变”的事情在陈汉是不可能发生的。治国之道,应该随世而移。法既积久,则弊必丛生,所以‘无百年不变之法’么。他能改陈惠的政策,后世人也当可改他的政策。
限制土地兼并,保持国家稳定,这一政策应该不会成为后世中国社会转型的阻碍。
目光‘短浅’的陈鸣现在很能体会一股叫做‘摸着石头过河’的感觉。
陈惠很坚定的认为让中国从农业国家转型为工业国家绝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而且,又要有多少家工厂才能吸收掉如此多的人口劳动力?
所以,农业决不能乱。
而陈惠坚决出台此政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瓦解地方宗族势力。
五百亩地以上,农税就是十分之一,整整超过最低等的一倍之多。陈鸣不认为诸多中小地主能忍下如此大的亏,他们肯定会把土地分散到全家子弟的名下。
而利益这东西,分起来容易,可日后想要再聚起来就千难万难了。没人会把到嘴的肥肉吐出去给‘宗族’的!
这几年陈惠收拢了不少江南宗族的资料,损公肥私、贪污中馈的事情不要太多。对比一下石头记里的王氏姑侄,这宗族里头没几家是干净的。
现在出台的土地法中,律文明确规定,谁人名下的土地即算是谁人的,属于正规的受国法保护的私人财产。
如此就是为了杜绝‘假分家’。
地方宗族势力,这天底下谁能有陈家感触深切呢?鲁山土门集陈家本身就是宗族,陈氏站稳了脚跟之后,对于地方宗族也始终持有戒心。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复汉军甭管北面打仗兵力再匮乏,在江南、闽北和江西、湖南,这些宗族势力鼎盛的地方都驻扎大军。
有清一代,地方宗族势力已经发展兴盛到了顶点了,乡间村里,族人犯错或是触犯族规或是触犯‘公德’,就是远在千里之外,族长都有权派人据拿,押回乡受罚。而且清廷官府对此也是放任态度,于是乎宗族势力在满清就是愈演愈烈。
而一个宗族的兴盛不是一群穷老百姓就能支撑起来的,那需要富贵人家作为顶梁柱,他们也是地主士绅‘权利’的来源。
陈惠限制土地兼并,分级收缴农税,再配合着遗产法,那就是为了根除支撑宗族存在的那大富大贵之家。
这项律法陈鸣也不清楚它到底能起到多大的效果,可是他明白,这项法令已经是陈惠才能最大的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