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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莫高科马失前蹄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上,有个闻名遐迩的“神偷”,名叫伍仗原。只因身材瘦小,又因练得一身来如风、去无影的轻功,江湖上便送他一个绰号——“风影”。

    这个“风影”功夫十分了得,国民党内政部次长、军统局书记长唐纵(后来任蒋介石侍从室高级幕僚)有一次到上海视察,在老西门下车后,刚走了几步,口袋里的绝密日记本就不翼而飞——这一票,就是“风影”伍仗原干的。

    “风影”伍仗原出身于寒门,命运十分乖蹇:他六岁的时候,母亲得了一种“吃不饱的病”——不管吃多少饭菜都不觉得饱,而且身体日渐消瘦(可能是糖尿病);后来又突然双目失明(可能是糖尿病并发症)。九岁时父亲碰上车祸,不治而亡;伍仗原便与瞎母亲相依为命。

    上帝对一个人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往往会给这个人打开另一扇窗。在社会上流浪的伍仗原,稍微长大后被一个很有点本事的小偷收留,教会了一套偷扒本领。就与师傅以偷窃为生,倒也不愁吃穿。后来还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后因伍仗原犯了人命案,才从上海逃到江州,改名换姓叫莫高科,就连绰号也改了,叫“云中燕”。

    “云中燕”莫高科到了江州以后,便经常出入于娱乐场所,一来是愉悦心情;二来顺手牵羊的对那些洋小姐、阔太太以及公子哥儿们下手,弄些值钱的东西。几年下来,家中也有了不少钱财和一些金银珠宝。他的老母伍王氏和老婆戴星辰便劝他见好就收,洗手不干。

    “云中燕”听信老母和老婆的劝说,准备到丽水路上的“迷尔斯舞厅”玩一玩,伺机再干一票就金盆洗手。

    这个豪华气派的“迷尔斯舞厅”乃美国人约翰逊投资创办。开业之初,只准白人和高级官员进出作乐,一般人不得入内;就是混进去了,也得被撵出来——那只是历史中的一声叹息了。

    自从一九三七年八月十二日江州沦陷后,小日本官兵常常进出“迷尔斯舞厅”,约翰逊奈何不得,只得听之任之。天长日久,不少老百姓人也跟着进去玩,约翰逊也就不管不顾了。

    这天,莫高科来到“迷尔斯舞厅”,一进门就看到“舞蹈皇后”郭倩倩身穿一袭红色的夜礼服,左胸部缀着一朵紫罗兰,肩上斜挎着一支精致的电吉他,纤纤玉指轻轻拨弄着琴弦,一张小嘴正对着绿色绒幕前的麦克风在演唱,而且还在不停地扭腰甩臀的舞动(平时人们都说“心无二用”,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人的大脑是完全可以“多线程处理”的)——这种“多功能”的表演,博得了一阵阵的掌声和喝彩,十几个性感撩人的妙龄舞女在围着她跳舞。

    在灯光和绿绒的交相辉映下,郭倩倩更觉美艳动人——但见她面若桃花,肤如凝脂,目如灿星,眉似柳叶,口如樱桃,齿似碎银,那咽喉里发出的媚声更是娇娇滴滴:

    “我为空陶醉,醒来梦已碎……往事难追悔,只能自回味……”

    “人生难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整个舞厅中,只听得歌声悠悠萦萦,若珠落玉盘兰气溢;吉他凄凄切切,如猴啼鹤唳三更雨;琵琶哀哀怨怨,似翻云紫燕泣朱门。

    哎……唐代大诗人杜牧在《泊秦淮》中说:“……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大概就是指的此类人了!

    “云中燕”来到舞池边的圈形沙发里坐定,穿着超短裙的女招待马上送来一杯“玫瑰夫人”,并甜甜地对他说了一声“慢用”。

    莫高科边欣赏品尝着绿色的香酒,边向舞池中浏览,想物色一个合适的舞伴。

    舞池中,一对对男女舞者正在翩翩起舞——他们有的如痴如醉,有的如虎如蛇,有的道貌岸然;有的轻浮轻佻,有的边说边跳,有的则在揩油调笑;从台上下来的“舞蹈皇后”郭倩倩和那十几个半裸的妙龄舞女成了个中“奇货”。

    此种氛围,与江州、中国其他地方的人民在列强铁蹄下的惨景,形成强烈的反差——这里只有欢乐、只有麻木、只有骄奢yi逸。

    一曲终了,“云中燕”正准备邀请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子跳舞,却看到了一个盛气凌人的家伙翘着二郎腿在女招待。“云中燕”历来看不惯这些人(他在上海就是为打抱不平而出事的),便准备玩他一把,做个“关门交易”。

    “云中燕”放下手中的“玫瑰夫人”,悄然无息地来到那家伙的身后。

    马有失蹄,人有失手。就当“云中燕”把手伸进那个家伙的腰间要掏那鼓鼓的东西的时候,他的手感告诉他——这的东西不是“红货”,也不是“黄货”(“红货”指钱物,“黄货”指金银),很可能是手枪。

    说时迟!那时快!“云中燕”心知不妙,赶紧抽手,可已来不及了——他的手反被那个家伙死死地钳住——此人就是江州警察局侦缉处处长何文轩。

    这何文轩也来“迷尔斯舞厅”跳舞?非也!那是为什么?原来,自从小日本占领江州以后,城里的治安秩序空前“混乱”——什么“惩恶队”、“锄ji团”此伏彼起、神出鬼没,好多亲日分子不明不白的被杀死。江州当局为此大伤脑筋,日军宪兵团便想出一个“以华治华”的办法——利用警察、华探“维持社会秩序、靖化市区治安”,这一着还多少起了一点“作用”。

    今天,“云中燕”莫高科下手的对象,正是专门负责丽水路及“迷尔斯舞厅”治安的侦缉处处长何文轩,只不过穿的是便衣。想不到“云中燕”在金盆洗手前竟然会栽倒在他的手上。

    何文轩把“云中燕”带到“迷尔斯舞厅”的后休息厅,一进门就来了个下马威——冷不防一拳击在“云中燕”的面门上,直把个“云中燕”打得眼冒金星,头昏耳鸣。

    “云中燕”吃了何文轩的“见面礼”以后,心知今天遇上了顶手货!便自认倒霉不想负隅顽抗,也不敢逞口舌之利。

    何文轩叫一个小警察做记录,便让“云中燕”从实招供。

    “说!你叫什么名字?”何文轩恶狠狠地问道。

    “我叫莫高科。”光棍不吃眼前亏!有枪的人可不是一般的人,“云中燕”不敢撒谎说假话,也就只好实话实说了!

    “莫高科?”何文轩听了“云中燕”报出的名字,微微一怔——这名字好熟悉呀!但又一时记不起来。

    “是!我叫莫高科!”“云中燕”又把自己的名字重复了一遍。

    “你叫莫高科?那你的绰号叫什么?”莫高科的印象在何文轩的脑海中逐步放大。

    “我的绰号叫‘云中燕’。”莫高科如实相告。

    “你的绰号叫‘云中燕’?”听了莫高科报出的绰号,何文轩头脑中对莫高科的身份基本肯定了——此人就是江州城大名鼎鼎的神偷!

    “你的家是不是住在东城区周家桥?”何文轩进一步问道。

    “是!我的家就住在东城区周家桥。你是怎么知道的?”“云中燕”听了何文轩的问话心头一惊:他是什么人?他怎么知道我家的住址呢?

    “东城区周家桥的神偷‘云中燕’,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噢!看来我这贼人的名气还不小呢!”“云中燕”苦笑道。

    “莫高科!你想不想将功赎罪呀?”何文轩突然换了一种温和的口气问道——何文轩到“天道堂”找雪中豹调查“金缕玉衣案”(实为自己找“金缕玉衣”),雪中豹死不承认;何文轩只好让雪中豹“发现什么线索,甚或是与有手下人有关,请及时告诉我一声。”但何文轩一直没有听到雪中豹“告诉他一声”。今天中午,何文轩却听说万福祥的儿子万锦程和巡捕房探长邱锋寒先后去过“天道堂”,找过雪中豹。

    那邱锋寒不足为敌,可万锦程却不好惹——他是日本宪兵团大佐近藤仪三郎的翻译官,跟他硬争是争不过的。因此何文轩颇为灰心丧气。下午,何文轩忽然听社会上说:“金缕玉衣”就在“天道堂”堂主雪中豹的座椅底下。因而,他现在突然想利用“云中燕”莫高科去“天道堂”捞“金缕玉衣”。

    “何为将功赎罪?”“云中燕”不解地问。

    “你听说过‘金缕玉衣’这个宝物吗?”

    “没有!”莫高科并不是不知道“金缕玉衣”,而是心知谁碰上“金缕玉衣”谁就不得安宁,甚至有生命之虞;因此他不想染指。

    “没有?亏你还是个神偷,连这种名震全城的宝贝你都不知道,真是太孤陋寡闻了。”何文轩也不管莫高科说的是真话假话,就这样“训斥”道。

    “我平时只弄一些值钱的‘红货’、‘黄货’,对这些没什么大用的衣服从来不感兴趣。”莫高科有意玩溜。

    “没什么大用的衣服?我告诉你!这‘金缕玉衣’可是无价之宝呀!”

    “这一点我还确实不懂,那你跟我说这些东西是什么意思?”“云中燕”已经基本听懂了何文轩的弦外之音,但还是故意问了这么一句。

    “我跟你说这些东西是想让你帮我把这件‘金缕玉衣’给我捞出来。如果你能帮我弄到‘金缕玉衣’,不但今日之事不予追究,我还可以给你一大笔钱。”

    “你要这东西做什么?”

    “这个你就不要问了!你只要帮我把‘金缕玉衣’弄出来就是!”

    “行!我帮你找找看!如有‘金缕玉衣’的下落,我第一时间就告诉你!”莫高科硬是装着一副对“金缕玉衣”全然不知的样子。

    “不是帮我找找看,而是今晚就行动。”

    “今晚就行动?我还不知道‘金缕玉衣’在什么地方,我如何行动?”

    “这个不用你费心,你附耳过来,我告诉你‘金缕玉衣’在什么地方。”

    莫高科伸出头,将耳朵贴近何文轩;何文轩一阵嘀咕,莫高科听得直点头。随后又问了一句:“请问你尊姓大名?在哪里发财?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

    “免尊!在下叫何文轩,在警察局混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