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很重要。终归,再这样下去,我或许真的会变成他最重的包袱,而这正是我打死都不愿接受的现实。
因此,若真的到了那种时刻,即使柯摩斯不使出非常举措,我应该也会自觉地退出行动。只不过,既然还没到那种地步,我是绝对不会半途而废的。
路上一点都不堵车,因此我们的车很快就到了警察局,在停车场停好了车后,柯摩斯又打通了房琳的手机,获悉她就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等我们后,我们就轻车熟路地抵达了房琳的办公室。
“你们到了。”当我们进入房间后,房琳站起来迎过来。
但是看她满是血丝的眼睛,以及有些苍白的面色,明显此时她的身体状态不太好,需要立即休整。这个笨女孩,不会从昨晚开始到现在,都没有休息,一刻不停地调查褚羽的案子吧。
“那四个嫌犯呢?”柯摩斯自然也看出房琳的状态了,但是,要她乖乖去休息,最佳的方式就是尽快找到幕后真凶,破解此案,便开门见山地说道:“嫌犯的笔录都做好了吗?”
“暂时还没有,我带你们过去吧。”说完,房琳就暗示我们跟她走,同时阐释道:“因为都是作为本案的嫌疑犯,故而,被分头关在四间审讯室审问。我们先去褚督察的同学那间吧。”
“嗯,他们什么时间被传讯的?是不是有人不配合,怎么这么久都没录好口供?”柯摩斯一面走,一面问。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吧,配合得还可以,只不过,既然都费这么大劲将他们请来了,那就争取问得细致一点,总之有二十四小时的时间,绰绰有余。”房琳回应。
说着,我们已经到了一间审讯室的门口,通过装置在门上的监视窗朝里面看去,只见里边的陈设非常简单,或是说单一。
整间审讯室周围的墙壁上没有窗,显得黑洞洞的十分压抑。里边惟一的照明物就是放于审讯室正中间位置,一张长方形桌上的台灯了。
此时,两个身着警服的警员与那个嫌疑犯分坐两端地坐在桌旁,台灯发射出的耀眼光芒正对嫌犯的面部,晃得他几乎无法睁眼。
但是,这个嫌犯的身材确实没的说,他的那种胖,已经胖出了境界。且不说那一身肥膘鼓鼓的,扔到油锅里都能炼出好几锅油来,单单是那个大肚子,就跟怀胎十月,快生产的孕妇一样。
尽管他因为坐着的缘故,我估摸不了他的身高,不过,按照我目测的,他的重量起码在一百六十斤以上。可以算作是我见过,现实生活中最肥胖的人了。
总之,本来觉得是又大又坚固的椅子,被他坐到屁股底下,却显得又小又娇弱,仿佛随时会被压垮一般。我真担心他如果情绪激动一用力,那可怜的椅子就会殉职。
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后,柯摩斯忽然开口说道:“放了吧,凶手不是他。”
我不知道他是根据什么作出这个判断的,终归,我们连这个嫌犯的口供都没来得及看,为什么就能如此肯定说凶手不会是他呢?我便憋不住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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