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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一滴血

样的方式放松下来,是他从未想过的。

    他不会傻到去求这蒙面男子说自己的舅舅是魏忠贤,是当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九千岁,然后傻傻的期待着安逸会恐惧他的背景,然后不敢杀他。

    蒙面男子让沈炼走的时候便说过,他必死,而凶手却是沈炼。

    他死前只想知道这蒙面男子到底是谁,按理来说,能威胁到他生命的不多。

    安逸手中的刀在雨中挽了个刀花,刀身上的血被雨滴渐渐洗净,缓缓走近凌云铠,夜长梦多,迟则生变。

    众多前辈的经验之谈,他没必要多生事端,早些杀了,他可不会出蠢到让他自己流血流死的地步,鬼知道这家伙会不会活下去,然后最后再跳出来搅乱他的计划。

    “等等,你的武功很高强应该不是无名之辈,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走到凌云铠面前的安逸的脚步缓缓停下,刀顺手插在地上,然后掀开了黑色布罩,露出湿漉漉的脸,脸色有些苍白。

    “安逸!”

    “怎么可能是你,你根本没有理由救沈炼啊。”

    凌云铠怎么都不会想到这家伙竟然是安逸,他想过蒙面男子可能是陆文昭,也曾想过是沈炼的民间好友,却从未想过是安逸。

    “谁跟你说我要救沈炼了?我救的是那个小姑娘。”

    凌云铠虽然嚣张跋扈,但是安逸觉得还是该给予他这人生中第一个杀的人一定的尊重,至少,要死得明明白白。

    “噗!”

    在安逸解释时,气氛一时间紧张到了极点,本就冰冷的空气和雨滴让他感觉更加冰冷。

    一口鲜血喷在安逸脸上,凌云铠拔出靴子里的匕首,只插安逸心脏而去,怎么可能就这么认输,既然还有生机,就一定要去争取。

    匕首鬼魅般刺到安逸身前,安逸的视野被那一口粘稠的血液挡住了,那股杀机却如影随形。

    身子动若脱兔,爆退而去,尽管如此,匕首还是刺在了安逸身上,却偏离了心脏的位置,扎在了左臂,鲜血如注,安逸手臂传来一阵刻骨铭心的痛,更多的来自于心里。

    这不是他所在的那个讲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世界了,这个世界尔虞我诈,信任,怜悯,这些都不是他应该有的!

    擦干眼睛上的血,看见地上的凌云铠笑的像是疯了一样,将匕首拔出手臂,扎的不深,刚好刺在臂骨上然后卡住。

    拔出的匕首被安逸丢在一边,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应该是菲尔尼斯血清的功效。

    笑的癫狂的凌云铠看着安逸的手臂,笑容渐渐消失,张开的嘴逐渐凝固,这么大的伤口,眨眼间愈合?

    “你他妈是变种人吗?”

    雨中,安静的可怕,凌云铠的嘶吼让安逸冰冷苍白的脸上滞了一下。

    “【洞若观火】使用成功,对方信息分析中,请稍后……”

    “【洞若观火】使用成功,对方信息分析中,请稍后……”

    与此同时,凌云铠的脑海中响起同样的声音,看到眼前浮现的信息,眼睛瞪得比灯笼还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