疙瘩。
“那我的鲜血会不会是赢尸动的手脚,他把我全身的血液换掉了?”
“赢尸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我俩根本就不认识,就算不想帮助,也没必要害我吧?”
枯夜行虚弱的喊道:“别愣着啊,快带我回家……”
谁是朋友,谁是敌人,现在一切都未可知,李子风觉得暂时不能离去,先留到中午十二点再说。
“老枯,除了回去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能救你?”李子风回过神来问道。
枯夜行说:“有,但是不好做,我需要处女或者处男的血液,至少三滴!”
这会天色还早,很多人都没起床,除了村头的公鸡站在树梢上打鸣之外,就只剩下村里的一条流浪狗了。人都少见,更别说去哪里找处女或者处男了。
赢尸的宅院里有一棵葡萄树,李子风把枯夜行放在葡萄树下,这就朝着村子中间跑去,正巧看到一个很胖的黑丫头,约莫十**岁,手里还提着饭盒,心想着:这般模样应该不会早恋吧?
李子风一路小跑,到了黑丫头旁边,龇着大牙,问:“那个美女,你好啊,我想……”
黑丫头回头,嘿嘿笑道:“你想追我呀?”
李子风连忙摆手道:“诶不不不,我就想问问你,还……是不是……处女啊?”
黑丫头一愣,骂道:“呸!臭流氓!”随即转头一路小跑,逃离了李子风的视线。
李子风一脸的黑线,这真不是想调戏人家啊,再说李子风也没那么重的口味。
幸好又碰上一个刚从镇子网吧里打通宵回来的小伙子,询问一番之后,顺利找到鲜血,他多问了一句:“要血干啥啊?”
李子风说:“救我一个朋友,他体质差,瘦的跟麻杆似的。”
小伙子一愣,指着赢尸居住的方向,说:“那个瘦子啊?刚才我路过村口看见他从大师的家里出来,趴在地上跟大师家里的狗笑着聊天呢。我以为大师给他指点迷津了,咋滴又要救他?我靠,他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趴在地上跟狗笑着聊天?
这让李子风想,也觉得是个神经病啊,他赶紧回去,却见枯夜行背靠葡萄架,奄奄一息的样子,胸口确实有不少尘土,不过他之前跌倒过。
这三滴血让他的情况有些好转,李子风话中带话的问道:“老枯,你这样活着不累吗?”
李子风坚信枯夜行也绝不是一般人。
枯夜行的呼吸渐渐平复下来,他选择回避李子风的问题,说道:“有些人有些事,我很想忘掉,可我不管怎么做,那些人和事都像是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脏上,我还不想死,所以我要寻找忘掉它们的办法。”
难道刚才他偷偷进赢尸的房间,就是想询问忘掉记忆的办法?李子风不便拆穿,暂时不言。
良久后苦笑一声,说:“那我俩真是难兄加难弟了,一个是想遗忘记忆,另一个是想找寻记忆,就像有人想减肥,有人想增重,难呐。”
临近中午,两人去镇子上吃了一碗拉面,再回到赢尸家中之时,已经是人山人海了,热闹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