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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奢安之乱(1)

已久的奢安之乱。

    在东林党看来,川黔一带的奢崇明、安邦彦战斗力虽远不如辽东女真人,但凭借险恶的地形和恶劣的环境,要平息奢安之乱,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总要拖个几年。几年的时间下来,平定了辽事,然后慢慢掐断皇帝与五行卫的联系,应该还是事有可为的。

    董宣武调离辽东已经是确定的事情,朝廷宁可相信袁崇焕那可信度并不怎么高的话,也绝对不会允许由一名武将来平息辽事,独得平辽之功。既然董宣武已经重创了女真人,打得努尔哈赤哀求投降,那他没有必要再留在辽东了。受降的事交给官来做,不必再劳动董宣武了。这是国策,为了预防武人坐大而不可制,这一点连天启皇帝也没法改变。

    既然董宣武调离辽东,这么一支精悍之师放着不用,未免有些说不过去,于是调往川黔平息奢安之乱自然也名正言顺。

    五行卫南下平乱已经成为定局,董宣武下朝后紧急回到五行卫军营,召开军事会议。

    熊廷弼看了看由朝廷转过来的案,叹了口气,将案扔到了一边,说道:“事情哪是他们说的那样!”

    熊廷弼毕竟曾是封疆大吏,这方面的事情也有所了解。于是熊廷弼将他所知的情况仔细说了一遍。

    奢安之乱是由土司奢崇明、安邦彦两人在四川、贵州两省发动的叛乱。

    奢崇明、安邦彦两人是四川、贵州两省的世袭大土司。同时,奢崇明还是四川永宁宣抚使,安邦彦也是贵州宣慰司同知。

    而奢安之乱的起因,可以说完全是大明官员自找的。

    从汉朝开始,由于地形复杂,部族关系复杂,原王朝对西南地区一般采取羁縻政策。

    大明建立后,对西部地区沿袭了元朝的土司制度。各级土司在经由赐印、诰敕及贡赋等程序后,大明朝廷承认起世袭继承土司的合法性。

    水西安氏在贵州黔西北一带历史非常久远而且势力庞大,而且向来较恭顺,对原朝廷也较友好。

    在三国时期其先祖罗济曾助蜀汉诸葛亮平南,被封为罗甸国王。罗济之后,唐朝时的阿佩,宋朝时的普贵,元朝时的阿画,水西安氏总是能在开国之初率先纳土内附,并因此获得原朝廷的册封,继续维持其在水西地区的统治。

    永宁奢氏是四川永宁土司(今四川泸州江安合江一带),与水西安氏世代联姻,两者属于唇亡齿寒,一损皆损、一亡皆亡的关系。

    与前朝一样,贵州水西安氏的首领霭翠在洪武初年便率众归附,朱元璋以其原官职让其世袭,并承诺税收则听其输纳。除此之外,还将水西水东两部合并,设立贵州宣慰司,以霭翠为贵州宣慰使,赐姓安,位居贵州各宣慰之。

    但到了明朝后期,大明所派遣的流官(流官与土司相对,是由朝廷任命的、不世袭、有品级、有任期的官员)贪得无厌、日益**,与当地土司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

    以种种理由苛收重赋也罢,流官们对当地的土司十分瞧不起,常常以改土归流为借口,威胁盘剥土司,甚至利用土司世袭制度从取私利。凡世袭者必向流官缴纳数额不等的黄金已为不成的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