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苟一坚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就跑向梁永新,连云秀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对着秦勇廉说
“没必要的,我早就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不会感到什么不舒服了一下!”
听了连云秀的话,秦勇廉歪了歪嘴
“那你可真是比孤儿还要不幸”
听了秦勇廉的话,连云秀低下头沉思了一会说
“也不一定,至少在我的心目中我的师父已经勉强可以替代他们的位置了!”
“师傅?”
秦勇廉听了连云秀的话后,便低声重复了一遍,然后便把注意力放在了连云秀手里的大枪上,他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问
“你师父,他应该是一位老天人吧?”
连云秀诧异的看着他,然后缓慢的点点头
“是的”
然后他带着一丝探寻的问
“您怎么猜到的?”
“你这把枪,很像一种非常复古的武器,掌中雷”
“掌中雷?”
“对,你没有听说过吗?”
连云秀有些茫然的摇了摇头
“没有!”
秦勇廉考虑了一会儿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师傅没有和你讲过这方面的东西!也许他有他的理由,但是我觉得,别的不说,就冲你身为一个毛氏星军人的身份,你就有必要了解一段历史,一段辉煌璀璨的历史!”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说
“掌中雷这个东西其实也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只不过因为有些不能宣之于口的原因,很多知道它的人都选择将它的曾经带到棺材里去!”
“掌中雷是一种口径达到一点五厘米、长度不超过二十厘米,载弹量只有一发的一种热武器!
它的出现、崛起和辉煌都是在将二十三世纪和二十四世纪贯穿的第一次世纪大战度过的,在它最辉煌的时候它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光荣的象征、一种狂热的信仰以及炫耀!”
“在那个时候,所有被逼至绝路的战士都会选择在死之前用它来进行最后的战斗,因为这种武器威力巨大,穿透力强,运气好了打个一串三不是问题,就算只是打中四肢,也会让这个士兵成为终身残疾,因为巨大的子弹会将大量的骨头击碎,如果无法找到所有的骨头碎片,那么将无法进行恢复治疗!
而变成残疾的后果,就是无法再次登上战场,并且还要变成一个无法从事生产的水蛭,只要他还活着,就要不停的吸食联盟的血液”
连云秀思考了一会儿问
“为什么不使用炸弹呢?炸弹甚至是手雷操作起来都会更简单一些吧?”
对于连云秀的说法,秦勇廉认同的点了点头,然后说
“它们们操作起来确实会简单很多,但是,它们的有效半径太短了!只要人家发现了你的意图,在相对开阔的地方,你最后的价值也许就只是浪费别人的几颗子弹!”
连云秀皱着眉头想了想,发现好像还真的是这么回事,忽然他想到了一个可能性,最可怕的是,从他读的那么多有关历史的书籍来看,这个可能是真的的可能性非常大,他皱着眉头,小心翼翼的问
“为什么一定要用掌中雷?或者说,为什么一定要死?根据战士在面临绝镜的时候可以选择投降,然后成为俘虏,然后等待战争双方经过协商后被赎回”
连云秀的问题让秦勇廉,沉默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大声的向连云秀问
“士兵!告诉我,军人的职责是什么?”
连云秀同样大声的回答
“杀死敌人!”
“军人的目标是什么?”
“杀死敌人,赢得胜利!”
“现在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了!”
突如其来的话题被掐断,秦勇廉继续刚才的话,只不过他在这些话语中也比较隐晦的回答了连云秀的那个问题
“再后来,随着战争结束,人类一方取得胜利后,联盟内部的形势也不在那么严峻,已经可以承受一部分无法从事生产的因伤复员或者是被刻意变成残疾的俘虏,于是知道这件事的人渐渐的也就没有了拼死之心!”
“于是掌中雷这个曾经荣耀的象征也就变成了那些人心中的一块心病,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们,他们已经丢失了荣耀!”
“这些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