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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54章:鬼胎执念

,一旦其爬回去所造成的后果。

    也就只有蛊虫有此特征,对于宿主有着强烈的寄生依赖,只要蛊虫不死,就算将其拿走,蛊虫也会嗅着气味,追寻到宿主。

    我便在想:此鬼胎似乎有蛊虫、禽鸟畜生,以及人的共同点,是多重元素的结合体!

    现在是大白天,鬼胎在院子里爬行了好长一段时间,强烈的阳光都没能将之照射的魂飞魄散。

    虽然鬼胎具有人的肉身,是和人结合的生命体。但它也有鬼的一半属性,强烈的阳光能够杀死任何鬼魂。只要杀掉这一半鬼的属性,鬼胎便也就失去了鬼之生命体征。只留下人的那一半体征,没有了魂识来主导,则就只是一坨肉,会失去生命之征兆。

    就是此点,也可以侧面验证这鬼肉瘤的生命完全高于普通的鬼胎。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是靠什么孕育出来的?

    看来有必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弄清楚!

    女子惊慌的又蹦又跳,拿手拍打着肉瘤,手上的火钳子猛地一拍,将肉瘤拍到地下,慌乱之中脚踢中了肉瘤,却不曾想歪打正着,将之踢得一骨碌滚到火堆中。

    瞬间,肉瘤在火焰的灼烤下变形,散发着阵阵恶臭味,伴随而来的还有阴邪的气息飘散。并且肉瘤的半张嘴在动弹,说不出话来却是在呜呜的哭叫着,眼神凶狠哀怨,瞪着女子,似乎在传达着仇恨、不甘的执念。

    我递给女子一包朱砂,说道:“扔到火堆里,一切就都结束了。”

    女子不敢看肉瘤的眼神,就赶紧接过朱砂,扔进去,随后肉瘤在火焰的焚烧下,变成一堆烂肉,其魂魄尚轻,并未完全形成,只需要一包朱砂就能打散。

    多加点柴禾,将烂肉烧成灰状,防止其死灰复燃。

    灰要找一个偏僻无人的地方,深埋在地下,此乃鬼胎焚烧过后的骨灰,人触之轻则倒霉三月,重则倒霉三年,还有可能会危及到生命。当然,这是要看人的体质来决定。

    事情处理完后,女子的心情觉得舒畅了,说打算现在回家,出来许多天了没有看到父母,想他们了。并说这就给我去取钱,让我赶紧把纠缠她的鬼抓了打散。

    我借给她一百块钱,买了一身地摊货衣服,她身上的衣服已经不能穿出去见人了。

    跟着她一起回到她家中,是在县城最繁华的地带买的小区,家里装修的很时尚,不过家中空无一人。

    女子的手机还留在鬼的地方,她能逃出来已经是福大命大了,又何必在乎当初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化妆品那些东西。

    拿家里的座机给父母打电话,才知道父母去旅游了,父母之前连通知她的想法都没有,说走就走了。

    对于这三天里发生的事情,父母也连问都没问!差不多没把她这个女儿当一回事。

    女子沮丧的挂了电话,说道:“我就这么不讨人喜欢吗?找对象一直不顺利,现在就连我爸妈都嫌弃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