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在第二天凌晨的时候,拿到了程阿水三人的口供,笔录和视频记录都指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他们三个人,都是听从李洋指挥的马仔。
在这次走货中,所有的事物都是李洋一人包办的,自己三人只是协助和听从命令。
而且三人还举报说在走私途中,李洋在一个荒岛下船,并让他们三人自行驾驶船只回去交货。
根据他自己说的,还有一批货物要等待运送。当然,什么货就没有告知三人了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指明了这里面,李洋是重点人物,也是案件的关键!
马良看完也是很赞赏的,不仅撇清了他们三人,间接的将他们的罪责给减轻,将罪名推卸到最小!
还能说明李洋他在私下走其他货物,这就给马良提供的证物,有了间接地交代,还真是没有浪费自己给的明示和机会啊,是个人才。
汇总所有证词和证据信息后,马良没有再去请示什么,直接就将李洋的通缉令,按照程序递交并敦促下发全国,并且记录近网上通缉!
并再次汇总李洋的信息,会同所有监视人员和侦查人员开了碰头会,会上直接交代两条。
第一,加强所有进出市、省的道路关卡,增设岗位,加大警力找出李洋,并将李洋的信息汇总后,交给所有兄弟单位予以配合。
第二,立即在银行上班的同一时间段,单独将李洋的账户提出,并监视账户信息,如果有提款信息就立刻汇报,凭此找出李洋。
马良不相信李洋的账户里,那么多钱李洋不用!只要用了,就会产生取款或者划款信息,就能根据这些信息找出李洋。
并且还叮嘱了一下组员,李洋有很高的化妆技术,所以按照李洋体型,将所有类似或则近似的体型,包括男女都要注意查找,不能忽视任何信息,要从蛛丝马迹中找出痕迹,尽快将通缉逃犯缉拿归案。
安排好一切,还没有到早上6点,所以马良有休息了一会儿,在九点多的时候,去银行的警察返回了信息。
马良接到信息后,顿时变得有些头痛。他没有想到的是,李洋的账户里只有1块钱,而其他的钱都通过一些对公账户转到海外去了。
查证这些账户,发现账户使用人没有转过钱。这就奇怪了,使用人没有使用过账户,但是钱却通过账户转出国,而且一些账户还不是市警察署能够查询的,需要向上申请才能查,这又是一个问题。
账户的钱消失了,连个追查都没有办法去追查。而且这些钱是怎么转出去的,究竟转入了哪里,这些都是马良想要搞明白的。
他没有想到的是,李洋这样的一个社会底层人员,又是一个孤儿,社会关系简单明了的一个人,怎么会在不知不觉中,将这么大的一笔款项给转出呢?
但是这件事情还不能真的上报上去,因为如果真的要上报上去了,那么先死的可能就是自己了。
这个案件整个都是自己在一手布置的,如果要报上去,其他人不是傻子,直接就会先将自己给请去喝茶。
再说了,这个案件中有些奇怪的地方,比如现在这个钱是怎么消失的,比如李洋的化妆术等等。
一旦这个案件交上去,那么指不定是谁来接手。万一,是国内的特别调查局接手的话,那么自己也会被曝光出来。特调局的那帮人,可是原则性很强的,只要知道自己在案件中下黑手,那么他们就会将自己拉下马,还有可能将周正杰也给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