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锅里面还有半饭锅的米。
地上有一个大灶台,掀开锅盖一看里面炖的是一锅白菜炖粉条,旁边的盆里还有四个半红薯没吃。
二话不说直接开吃,拎起电饭锅内胆,把白菜盛进锅里,直接动手抓着吃,这种饭菜虽然算不上好,可对陈均来说就简直就是美食。
蔬菜这种东西末世中只有靠无土栽培才能种出一些,猎杀小队完成任务后也会有一些蔬菜作为报酬,可那么一小把蔬菜怎么能跟这一大锅相比?
白菜的甘甜冲击着陈均已经快“干旱至死”的味蕾,他就在这么一个农村的厨房里坐在地上狼吞虎咽,灶台上还带着烟熏火燎的痕迹,月光下,他的身影很可怜。
吃完半盆饭,陈均感觉还差点什么,抓起不知道谁吃剩下的半个红薯塞进肚子里,总算是打了个饱嗝儿。
把剩下的四个红薯用灶台上装着大蒜的塑料袋装好,陈均悄悄的翻出窗户,翻过墙头,跑到村口外的国道边,悄悄的等待了起来。
他想看看城市,他好奇这里的城市是什么样的,而且这村子太小了,不可能每晚都能偷到点东西吃,去人口密集的地方还容易一些。
一辆货车以差不多六十迈的速度驶来,陈均躲在路边的树后,看准机会,瞬间肌肉紧绷爆发出了强大的动力,趁着司机换挡没给油的时候拽住栏杆翻了进去。
可一进去后陈均却被吓了一跳,十来双大眼睛就这么看着陈均,轻轻的打着几个鼻响,对陈均哞了一声。
“这是牛?”
耳朵上带着一个蓝色的标签,黄白相间的肉牛看着陈均目光中带着一丝警惕,作为动物,它们能感受到这个人身上散发着的危险气息,四只蹄子轻轻跺着集装箱的铁板,稍微往后退了几步。
陈均也不愿意打草惊蛇,找到一个犄角处拽了点干草坐在上面,翻开栏杆外面的黑布和渔网,瞪着眼睛准备随时跳车。
大概开了两个小时左右,他微微张着嘴巴,看到了远处的霓虹灯光,美妙!实在太美妙了!城市!五彩斑斓的城市!他有多久没见过了?
车进入了城市中,透过围栏的缝隙,他看到了街上露着大白腿的漂亮妞儿,在路边摆摊卖皮筋的老太太,在大排档里光着膀子吃烧烤老爷们儿,玩着滑板穿行在车辆中的小伙子,这一切都让他感到了一丝陌生的熟悉感。
衣着光鲜的男人开着跑车停在路边拉着一个姑娘上了车。
一个男人喝多了酒在两座大楼的胡同中呕吐着。
一个戴帽子遮遮掩掩的男人撕开手中的小招贴扔在地上,然后用力的在上面跺了一脚,上面写的什么陈均不知道,但小广告上坦胸露乳的女人意味着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两个美女坐在街边的咖啡店桌上,翘着兰花指喝着咖啡、吃着甜点,时不时拍拍手中的包包,一副骄傲的模样。
有趣,实在太有趣了!
末世前的陈均可没有这么仔细的看过街边的每一个人,那时候的他每天就沉迷在游戏里,而失去后他才懂得了珍惜,让他不愿错过这座城市中每一个或好或坏的细节。
在城市中穿行了大概四十分钟左右,外面的景色又一次从繁华回到了一个个矮小的平房中,是时候跳车了。
好好观察了一下附近是否有人,陈均翻过栏杆,抱着四个红薯和两头大蒜跳下了车。
重新朝着城市的方向走去,他要再看看这个城市,他已经决定了,要暂时生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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