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碍。
所以,刘邦才不顾一切违背与徐福的约定,将约好的制服,改为杀死。
只是刘邦也万万没想到,两大荣耀王者联手,出其不意的偷袭,那必杀必中的一剑,居然会落空。
没想到芈月觉醒的居然是这么无解的逃命神技,这次如果杀不死她,下次想要杀死她,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徐福那个蠢货,居然擅自打断了我的传送,害得我不能降临现场,给芈月致命一击。”
刘邦恨恨地想,“她的技能已经处于冷却期,没有攻击和逃跑的能力了,徐福身为荣耀王者,又是战士,应该能轻松把她拿下了,只是希望他这次不要那么蠢,不舍得杀芈月,不然的话,我们麻烦就大了。”
刘邦优雅地抿了一口高脚杯中的鲜血,香醇芬芳的味道让他心中的愤懑稍稍平息了些。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血液的芬芳纳入鼻腔中,血族堕落奢华的悠久历史,仿佛在他的呼吸中醉人的发酵着。
血族,真是一个美妙的种族。
对黑暗的信仰;
对力量的渴望;
对邪恶的忠诚;
对统治的向往;
他们体内流着高贵的血;
他们把堕落看作是一种升华。
……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刘邦承认这句话非常有道理。
在感受到光明的圣殿骑士和黑暗的德古拉伯爵这两种力量的区别后,刘邦不得不感叹,血族,真的有种得天独厚的优势。
强大的恢复能力姑且不说,通过吸血来掠夺别人的力量,比循序渐进修炼的圣殿骑士要快得多。
掌控了血族的力量之后,刘邦有信心在统一王者大陆的争霸上走得更远。
他起身,手中握着高脚杯,迈着优雅的步伐,来到巨大的落地窗前,遥望天上那轮绯色之月。
它已失去了鼎盛时期妖艳的深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变淡。
刘邦呷了一口高脚杯中的血,阴阴低吟:
“永恒之月,你就快要,死了吗?”
芈月的确就快要死了。
此刻,她正全身赤果,被钉在血色的祭坛上。
巨大的钉子贯穿了芈月的手腕,脚腕,将她牢牢固定在祭坛上。
鲜血从她的四肢缓缓流出,滴落在祭台上的纹路上,形成一个个玄妙难懂的魔法阵。
芈月脸色苍白,没有了那种颠倒众生的神采。
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她那双桃色的大眼睛里,也没有流露出丝毫恐惧。
只是,芈月至今仍想不明白,刘邦是怎么做到能同时获得光明与黑暗的力量,在身为血族的同时,又是圣殿骑士。
居然能拥有两个相互排斥的信仰,居然能连神都能欺骗,除了天赋异禀之外,芈月实在想不出其它更适合的形容词。
两大荣耀王者联手,以及完全没有料想到的:能在千万里外施加护盾,并瞬间传送至现场的可怕技能……这一次,裁的不冤。
……
徐福看着全身赤果,被牢牢钉在祭台上的芈月,血红色的眸子里,闪动的,不是淫贼的邪光,而是圣徒朝圣般的虔诚。
一百七六公分的高挑身段,高耸傲人的双峰,修长美艳的双腿,平坦紧致的小腹,冰雪般嫩白的肌肤与光泽流动的暗影纹身形成强烈的对比,她身体的每一处,都美到了极致,充满了鲜活动人的诱惑力。
面对这么一具完美无缺,从不曾被征服的身体,徐福实在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