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的差点没脑溢血,这话也太侮辱人了。
“就是不懂!”
“那你倒是说说?”
“好啊,你们听好喽”
张戎捏着嗓子,酝酿一番,总算张开了口。只是,接下来他却唱了一首歌。
我是一根葱
站在骄阳中
汗流浃背稳如熊
吹过一阵风
甜酱和豆腐
鸡蛋炒大葱
烹炒油炸连环煮
真的好轻松
刘寺正张着嘴,魏都事弯着腰,旁边几个仵作吏员全都傻了眼,就连樊修赞也有点发懵。
这里可是杀人现场,血淋淋的尸体,还有一颗诡异的死人头,这么恐怖紧张的气氛,你特么居然能唱歌,这真的合适么?
听完一首歌,脑海中浮现出来的是鸡蛋炒大葱、是各种各样的美食,总之,就一个字,吃!
可在这种血淋淋的杀人现场,想的竟然是吃东西,这就很可怕了,吃什么吃?
要是不想吃的,大家查完案子,也不会有太大感觉。可被这首歌勾起想象后,那种恶心感腾腾的往上窜,别说食欲,估计三天之内不敢沾油水了。
这个张二钱,简直是坏到流脓了,你这是故意唱首歌恶心人呢。
张戎一脸不屑,洋洋得意的摸了摸鼻子,咋地,不服啊,本公子就是故意恶心你们的。
我堂堂贱圣大魔王,要是治不了你们这群书呆子,还怎么混江湖?大葱歌够用不?要是不够,再给你们唱一首水煮鱼。
刘寺正和魏都事一点脾气都没有了,这个张二钱脑回路完全不正常,没事儿还是别惹他了。
狠狠地恶心了众人一把后,张戎便接着忙活正事,根本不受之前事情的影响。
陶伐云的尸体平躺在地上,胸口、腹部没有任何伤口,那滩血都是从颈部切口流出来的。
这里应该就是第一现场,尸体没有挪动过。
伤口参差不齐,皮肉有着明显的撕扯痕迹,凶手应该是用一把利刃慢慢将头割下来的。按照血迹喷溅情况,凶手身上肯定会染上不少血,可是为什么没人发现凶手呢?
“二钱,顺天府门口有人当值,如果谁身上有血迹,不可能不被发现的,你确定凶手身上染上了血?”
“肯定不会错的,你看看尸体到墙的距离,足有三尺,墙上都溅上了血。凶手靠的如此近,怎么可能不被血溅到身上呢?”
“可是,当值的人没发现任何异常啊!”
“那应该是凶手有什么特殊的方法,能够掩盖身上的血迹。”
到此为止,此案已经有了三个难点。
女人头是谁的?凶手是如何带着死人头出入顺天府的?凶手是如何掩盖身上血迹的?
这些难点都要一一解开。
只要能解开这些难点,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凶手也将无所遁形。
皱着眉头想了想,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东西,重新戴上手套,提起了那颗死人头。
苍白的女人脸正对着张戎,微微张开的嘴巴,有一股难闻的咸菜味儿。
仔细观察着脖颈的伤口,阳光照耀下,森白的肉上有什么东西。
咦,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