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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墨翟

 瞧着壮汉一脸便秘的模样,墨翟着实是听不下去了。

    “够了!够了!”

    少年学着越国那帮刺客,也搞了组织,称之为墨家。自从见识了公输班发明的铁锯,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也发明个东西,不亚于人。于是,将两把直尺垂直拼合在一起,称之为矩尺。由于木匠画图计算本就是常有的事,少年觉得这样的一把直角尺子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为了纪念自己伟大的发明以及博学多才,便让禽滑厘称他为矩子。不过墨家如今只有他们二人。

    “哇!大好的木轮啊。”

    两人终于来到了水车附近。

    “嗯!真大啊!”

    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合不拢嘴。

    墨翟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搞懂这水车转起来有什么用途?难不成是野中的地标建筑,仅仅是用于观赏而已?

    于是乎,两人鬼鬼祟祟的靠近那连接水车的房舍,准备近距离的观察一番。不料,房舍外停靠着一辆马车。五名男子正在装卸货物。远远的瞧见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立时大喝。

    “干什么的?看什么看?”

    墨翟唰的身形一闪,昂起头,假装那些人呵斥的不是他。

    “我们矩子想进去看看。”

    不想憨厚的禽滑厘,果断卖起队友来。

    “看什么看?快滚!”

    那般搬货的人极不耐烦。

    “你们怎么这么说话?”

    禽滑厘站在原地不退,反倒是向前走了两步。

    “坊主!有人闹事啦!”

    像他这样铁塔一般的汉子,众人当然有所忌惮,其中一人向房舍内大喊。片刻后便有两人跑出,他们手持青铜短剑。凶神恶煞地瞪着不远处的二人。

    “干什么的?速速离开。不然休怪我等请二位去野宰府的大牢坐上一坐。”

    禽滑厘不以为然,底气十足,略带一丝痞气的说道:

    “干吗?”

    墨翟的嘴角抽了抽。

    “你这白痴!说这么大声干嘛?干你个头啊!没看到他们有剑?”

    远处的七人,两人执剑,五人随即从屋中取出了木槌。这里是油坊,榨油时会用巨大的木槌敲打油饼。而形状可怕的木槌,估计只是一下便能将脑袋砸爆。

    墨翟见状向后躲了躲,扯着禽滑厘的衣袖准备逃遁。

    “怕甚?我们也有剑。”

    说着,壮汉从包袱中取出一把短刃。竟当着众人的面将短剑从剑鞘中拔出,寒芒乍现。显然与他们对峙的那帮轮锤拔剑之人,在野中生活了这么久,尚未见过胆敢如此挑衅的家伙。被称之为坊主的男子大喝。

    “把他们抓起来!定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此刻,墨翟托着禽滑厘向后退却。就如同瘦小的马驹拉着一辆大车般艰难。他不忿的呵斥着。

    “你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笨蛋快跑啊!”

    接下来的一幕,惊呆了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大干一架的七人。只见壮汉一闪身,手臂夹着那蓝袍少年的腰,片刻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他们只看到两条腿与一颗脑袋被横在空中不停的抖动,一上一下的,像是挑着的扁担,且晃动的频率惊人的一致。而那被做当扁担的少年则发出乌拉乌拉,像是呕吐的声响。

    雨后湿润的空气不甚微凉。山谷内一处小楼的窗户被推开了。房间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药草的苦涩与鲜血的腥甜混合在一起,隐隐有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咳咳!”

    一脸苍白的男子,轻咳了两声。在鼻前挥了挥手,似乎是要驱散这难闻的味道。他的动作略显僵硬,挥手时下垂的袖摆,隐约露出手腕处的绷带。

    “哎!我又不是唐僧。”

    他看了看受伤的手腕,一抹浅浅的红色,令他唉声叹气。

    许久过后,男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将窗户掩上。他转身行至床边,望着脸上有些血色的妻子,长长的输了口气。

    昨日他喝了许多烈酒,带着微微的醉意返家。当看到晕倒在地上的妻子时,立时吓的酒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妻子速来身子强健,无缘无故的吐血昏倒着实是有些匪夷所思了。王诩虽是看过几本医书也跟着妻子学过一段时间如何去诊病,但那种又跳又念咒语的治病方法,他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会信的。由于扁鹊尚未出生,有没望闻问切,当下的医者仅仅凭借经验为人治病。可以说治死的人多了,医术也就精湛了。

    王诩可不想拿阿季的性命冒险,于是煎了些平心静气的草药为阿季服下。他猜想少女能吐血只要一个原因。

    “一定是练功走火入魔了吧?”

    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子吗?少女一人便能干掉五名强盗,在他看来算是高手了。教他学的吐纳之法明显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王诩庆幸自己并未勤加练习,不然也走火入魔了,这可如何是好?联想到上次漆树过敏的事请,他又开始自残,足足为阿季喝下一碗血。想必杀只鸡,也不过能放出这么多血来?

    此刻因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如纸。加之一夜未睡,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脱下鞋袜,躺在阿季身旁,捋了捋少女额前的发丝,那块烙印似乎又浅了许多。

    看着阿季恬静的睡相,感受着均匀而悠长的气息。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休息一会儿了。王诩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握住少女的小手。身体的疲惫好似从胸口涌了出来,扩散至全身的每一处角落。

    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能感受到手心暖暖的。一直被人紧紧的握着,手背碰触着细腻柔滑的东西来回摩擦。然后冰凉冰凉的,如同侵入骨髓的寒冷。

    当他睁开眼时,时间似乎没有变化。还是昏暗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只不过床榻上的妻子已经不见了。

    “阿季!阿季!”

    王诩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妻子应答,急忙起身下楼。他很是担心阿季的身体。当行至楼下,房门虚掩,透过光亮的缝隙,瞧见少女正坐在小院中认真的清洗蔬菜。阿季一边仔细的挑拣,一边用手背理着额前散落的发丝。

    这一幕让他有些触动,不禁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欣赏着女子不一样的美丽。感受着家的温馨与妻子默默的爱。

    曾几何时,王诩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家。上一世,意外的死亡让妻子夏云诺与他相隔在两个永远无法交汇的时空,曾经梦想的生活仅一步之遥,最终却支离破碎。而这一世,阴差阳错的与他的婢女走在了一起,少女的长相居然还酷似妻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帮他在这乱世中圆梦了。然而他却无暇驻足,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他轻轻的推开门,行至少女身旁。俯身蹲下后,默默的拿起一只水瓢,将清水缓缓的倒下,冲洗着妻子手中的菜叶。

    “身子好些了吗?”

    女子的双手僵了一下。微微的点头。

    “嗯。”

    “没事就好,多休息。今后的饭食由我来准备。夫人不可再操劳了。”

    阿季的目光停留在少年的手腕处。她呆了呆,目光中透着一丝复杂。

    “妾身给大人添麻烦了。”

    王诩有些茫然。平日里妻子总会唤他良人。

    “怎么会?我们是夫妻嘛。等你身子好些了,我们便立即出发,先去宋国,游玩到入冬再赶往越国。南方的冬天可不比北方这般寒冷。在那里过冬,夫人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少女缓缓的低下了头。一滴眼泪坠入水盆中,激起小小的涟漪。

    “怎么啦?不喜欢吗?那我们就去齐国,那里有大海。晒晒太阳最是舒服。”

    她吸了吸鼻子。

    “妾身不想走了。”

    “为什么?”

    欲言又止。过了许久后,对着王诩浅浅的微笑。

    “云梦有妾身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请大人留下来,不要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里的事情了结后,就一起走吗?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阿季轻咬着下唇。喃喃道:

    “家里的菜园无人打理。鄙中还有病者需要医治,妾不能离开。”

    “夫人无需担心。李大叔就住在隔壁,可以代为照看。夫人若真的放心不下病者,我便命人去朝歌,出重金寻一位精通岐黄之术的老者。既为百姓治病,又可在学馆教书传授医道。两全其美。”

    “两全其美?两全其美”

    少女小声念叨着,又低垂着脑袋。

    王诩也不想乱用成语,大周的语言文字实在是太少了。这时有文化的人,还不擅长于使用浓缩后的成语。习惯以讲故事的方式旁征博引一番。沟通起来有些费劲。

    好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对方会先给你讲个绘声绘色的小故事。借此吊一吊书袋子,卖弄下学问。当聊天的人听的一脸懵逼时,对方得意过后再阐明,此乃吴王夫差的儿子为了劝老爹提防臣服的越国所用的隐喻。若是没有耐心的人,铁定会奋起暴打对方一顿。

    当下的文人,十分的喜欢借物喻人,借事喻人,而后在追溯源头,讲明出处。如同西方的学术研究一般严谨。哪怕是常识,只要被提及,就必须加以佐证。不过此刻的阿季倒不是这样想到。

    “大人可愿为妾身留下?”

    少女起身,对着王诩恭敬的一拜。仿佛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少君的称呼变成了大人,奴婢变成了妾身,仅此而已。

    阿季此刻的话语与坚定的神态,陡然让王诩回想起姬兰。复杂的神情转瞬即逝,却都被少女仔细的看在眼中。

    小院中静静的,偶尔能听见鸟鸣之声。两人的心中似乎都装着满满的心事。云梦山的午后袅袅的炊烟升起,仿佛将清明的山村笼罩在混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