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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记:澳大利亚小说《荆棘鸟》散记

恩”与“吉”的处理,其过程自然会用很大的心思,比如说,小说家运用尽可能生动的情节;比如说,小说家尽可能排布合理的事件;比如说,小说家在此过程中更多地加入自己对生命的体察与感悟……

    尽管,小说中的一切在普通读者与一般大众看来,似乎是无缝的天衣。但是,这些瑕不掩瑜的小疵,要逃脱创作人的深究、要避开批评者的挑剔,要躲过法眼的冷静,要挣开慧眼的深邃,似乎还是要继续在火候上下功夫。

    5.散四

    小说,自然不能和现实划等号。但是,完全背离现实的生活化小说一定是失败的。

    小说家是在力图描绘现实生活的图景。这图景,我们不能强求它就是现实生活原封不动的再现。如果非要去如此强求,也会显得非常幼稚可笑。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因为小说毕竟是文学作品。

    但是,对于内容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小说而言,假如读者不能在其中看见现实生活的影子,读者便会昧乎茫然,往往会产生遥不可及的感觉,从而无法设身处地、或者感同身受,因为小说中的一切与自己完全了无牵连,读起来大概会有一些隔膜。对于同样是以现实生活题材为背景的小说,如果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能在其中看见高于现实生活的写照、高于自身思想的体悟点播……这小说,似乎只是在重现生活,果真如此,很多时候,读者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情感,比如理想、失望、悲悯、仁慈、恶毒、凶残……等等,便不能升华,从而导致精神的快感便无从享受。这快感不只是乐感、喜感、爱感等积极快乐的感受,当然还包括苦感、悲感、痛感等消极悲哀的感受。

    有人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还是不无道理的。

    既然以现实生活题材为背景的小说源于生活,便不能有太多违背常识、叛逆常情、或者有悖常理。当然,这种要求仅局限于那些描述大多数人都熟习的生活的小说中。

    如果小说家为了自己所作的小说结构的完整,为了小说结局的完满,或者小说的作者因为自身的局限而刻意去违背常识、叛逆常理、或有悖常情,这样做,要么是自作聪明式的把读者当傻瓜,要么就是作者自己已经写到了江郎才尽的田地。

    6.散五

    在这部小说中,大多数作者自觉不自觉中流露出的人性化描述或倾向,都让我赞不绝口,真心钦仰。但是,作者对于“菲”的众多儿子的记述,我觉得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作者为了完结这个家族,似乎刻意把“菲”的这些儿子一个个写得就如同那被阉割的群羊。这一点,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如果说老大是在暴躁与暴力中释放了体内的能量,在监狱中耗尽了青春,他的那种“被阉割”的状态还是勉强可以理解的。

    对不起,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如果说老八还是老七,是因为战争中的一颗子弹丢了男人那话儿——命根子,他的无欲还是说得通的。话虽然难听,但他实实在在是被战争所“阉割”的。

    除了上面所说的那两位,我们可以自行解释之外,其他几个儿子的无情欲、不结婚,完全说不通,也无法辩解。莫非,他们中了女巫的蛊?

    面对我的疑惑,不知道小说家会做如何的解释?

    依我愚见,原因只有一个,也十分简单,小说家只是为了完结这个家族。当然,不是说这个家族不可以完结,但是完结,也该完结得让人觉得顺理成章才是。

    这一切,太不合常识、逻辑、情理。

    本文前面说过:

    泛滥的情欲像一条河,有时会淹没一个人。

    泛滥的情欲像小说中的那场天火,有时会吞噬一个人。

    这部小说中,“吉”是把自己交给上帝的人,教义要求禁欲,他那么地敬奉天主,对于俗世中的情欲,他尚且不能免疫。

    “菲”的八、九个儿子,全都一样,无情无欲,这可能吗?合理吗?

    小说中,“帕”是正常的男人;“吉”是正常的男人;主教不知道是不是正常的男人,至少,他理解正常的男人;“梅”的丈夫更是正常的男人;“恩”未及做个男人便化烟化灰了,根据整部小说推理,如果“天假之年”,他必然也是个正常的男人。

    开个玩笑:我是个男人,不能说我有多了解男人,但是,我至少对自己多少有所了解,在这一点上。

    7.散六

    瑕不掩瑜,小说的大部分内容还是值得赞赏和必须肯定的。

    我们都在追求完美,所以,难免会对小说的作者显得有些苛求,但是,必须清楚,这种苛求,并无恶意,都只是善意的批评。

    关于小说的叙述方式,说几句。

    如若小说的叙述,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方式,作者的情感便会在这个第一人称的言语行动中体现,自传体的小说,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我暂且将这种叙述方式称作自我叙述式。

    相对于自我叙述式,另外一种叙述方式我们可以成为他者叙述式。他者叙述式的特点,大约就是以讲故事的方式在写小说,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是作者讲述的对象。

    这部小说的叙述方式,就是我所说的他者叙述式。

    对于他者叙述式的小说,我的观点是:关于小说中是非善恶的评判应当公允,如果太过情绪化,似乎不大好。

    因为,作者如果一味感情化、情绪化地评判其所讲述的对象,会出现以下问题:

    第一,似乎是对读者判断力的质疑、不信任。

    第二,会影响读者对书中人物的判断。

    第三,如果让读者感觉到是在被人牵着鼻子走,读者会非常不舒服。

    第四,作者把自己的情绪化一直表现在对讲述对象的强烈的爱憎上,会让人怀疑作者的理性与否、公正与否。

    就我的看法,他者叙述式应该尽可能保持一种理性公允的态度。

    按照我的这一观点,这部小说的作者就有让我难以接受的地方。比如,对于老太太的描写,作者有非常明显的厌恶情绪在里面:称她为“老蜘蛛”,把她的死写得恶心可怖。

    按照我的想法,死的恶心可怖,作为小说情节的需要,完全是可以这样处理的。但是,一直用带着反感情绪的笔触去刻意丑化这一人物,就失之公允,甚至有些不近情理。

    老太太真得就那么恶心吗?就小说中的事件而言,似乎还不至于此。只是一直闹情绪的作者在强迫读者在文字的刻薄上厌弃老太太,这样,似乎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