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尼娜所说的,科林是一个“留不住”的人。
他在官邸只住了两夜就和埃文一起回了洛杉矶。
到了洛杉矶,他在埃文那里借宿了几天,选好中意的工作后便立刻搬了出去。
作为大哥,在弟弟家破坏人家的二人世界算是怎么回事。
说起科林的工作,埃文虽然当时答应的痛快,过后却犯起了难——他不知该如何安排。科林是要回大学继续学业的,因此现在的工作只能算是兼职。这个兼职肯定不能是像维吉妮亚上大学最开始做的那种,那纯粹是赚生活费的。而科林不需要赚生活费。
按埃文的想法,科林的兼职应该和其专业相关,应该像准毕业生的实习一样,能为其履历添一笔。
否则还不如不干。
毕竟,科林虽然没有明说,但埃文笃定,他十有八九是被厄尔说服了。
既然要从政,现在开始就打造一份光辉一般的履历是他这种出身的常规操作。
依照这个要求,埃文觉得只有法务这个工作适合科林。但问题是,他旗下的几个公司,需要法务出面的工作,大多偏向于公司法,专利法等方向。他不知道这些科林还能不能胜任。
要知道他大学虽然学的是法律,就读的学校还是全美知名的耶鲁法学院,但只上了两年就跑了。
何况耶鲁法学院是出了名的“不务正业”,有人说它是“除了法律什么都教”。这话当然不是字面意思,而是指它的教学比起法律条文是怎么样的,更加注重法律为什么是这样,应该是怎么样,既所谓的轻具体的法律,重法学理论。
耶鲁法学院因为它的教学理念,教出了许多热衷于政治的毕业生,其中有不少人当上了参议员,联邦政府高官,担任联邦各级法官的更是数不胜数。
“后来”更是出了两任总统。
当然,对于埃文来说,最有名的“校友”当数其中一位总统,那个差点被弹劾下台的克林顿。
嗯,也不知道现在这位风流总统出生了没有。
呃,说回正事。
既然自己无法决定,埃文最后只好把资料扔给科林,让他自己选。
科林面前的选择方向有三个,都是法务部的工作,只是公司类别不同:一个是应用物理系统公司这样的实业公司,业务偏向于专利法,商法;一个是市民国家银行,业务偏向于民法;最后一个是神盾公司,这家公司的法务部人员构成最为复杂,因为它的某些业务经常游离于法律边缘,没有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忙,出问题是迟早的。虽然在洛杉矶大本营有警局撑腰,一切都还好说,但向外扩张时,维达克吃了几次亏,于是他把埃文要求建的法务部规模扩大了好几倍,这样才有了继续扩张的底气。
科林看过资料,没怎么细想就选择了神盾公司。
原因么,自然是因为神盾公司接触的对象形形色色,反而对专业技巧要求最少。
另外就是,神盾公司里有不少他的战友,方便他联络感情。
科林的选择,埃文自然没有任何意见,很快便把维达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