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致远刚回到京城十一局,就被李红拽到屋里一顿训。内容无非就是说他第一次出任务就用了三颗胶囊,虽然孙鑫的血不要钱,可也不能这么糟蹋,以后一定要加强训练之类的。确实,人家李红说的没错,赵致远后两次使用胶囊还情有可原,可第一次打个妖怪用就是他逞能了,可没办法啊,赵致远那东北大老爷们儿劲上来,谁都拦不住啊。
赵致远也没甩脸子,他又不是不知好歹的人,李红说他更多的是对他的关心和爱护,那是拿他当弟弟一样,他也只能老实的低头背手听着,可李红训着训着,冷不丁的问了一句:“那条腿是让你们吃了吧?”
赵致远愣了一下,马上就反应过来了,他到也不傻,明白这是李红在诈他,以风懋那三棒子削不出一屁和郑昊那老流氓子的性格,能承认才怪呢,再说几个人早就对好词了。
赵致远装作回忆了一下,说道:“李姐,你说的是那条驳吧,没有,那条腿是被我给炸碎了。说到这我都快忘问了,要不是昊爷告诉我,我都不知道以前吃的是妖族的肉,李姐,你们这瞒着我可不太好吧,现在咱们也算是一家人了”。得,他还倒打一耙。
“这还不是为了你好,冷不丁的一吃,怕你接受不了嘛”。李红也没什么不好意思,都是这么过来的,谁都不例外。
“行了,你该干啥干啥去吧,记住,刚才的事谁问你都那么说。”
炸碎了断口能那么齐,你们在那糊弄爹那,运回来还得自己做了手脚才交上去的。
赵致远讪笑了一下,退了出去。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接受了自己的身份,主要是局里的氛围太好了。赵致远不知道他们和外边的人是怎么打交道的,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任何的心机,就像是一家人一样,而钱守望就像是大家长一样,虽然看着平时不太管事,可他在那,众人就觉得心里有底。李红就相当于长姐,事无巨细的照顾着他们,连吃喝拉撒睡都管着。风华的性格虽然不错,可他更多的时间不是猫在自己的屋子里,就是去库房待着,研究各种古籍孤本和古物。风懋看上去挺冷的,平时生活中却是个宅女,由于口吃的缘故,和别人交流的不太多,赵致远逗过她几回,但被风懋揍了一顿后就老实多了。王敛是在赵致远之前不久加入的十一局,年龄比赵致远还小,之前是在校的大学生。郑昊属于独来独往的,谁都不搭理,不过和赵致远的关系还行,因为总找他蹭烟。而孙鑫、张一渤和赵致远的关系最好,三个人年龄相当,又都是爱说爱笑的,孙鑫虽然大了几岁,但和赵致远一样是个吃货,俩人到挺谈的来,孙鑫对他也特别照顾,要不能给他那么多胶囊么,张一渤看上去像个糙汉,心肠却很软,经常被赵致远磨着当他的陪练。
这一群人虽然性格各异,也都有着各自的小毛病,但是彼此自己却有着绝对的信任,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自己人”。
赵致远回来后就被李红跟踹到了军营里,并且特意叮嘱,好好的操练他,每天弄的赵致远苦不堪言。其实他们的任务并不频繁,一个月也就一两次,还是轮着来的。
一个多月后,赵致远再次被叫到了钱守望的办公室。
赵致远进去之后发现风华也在,两人互相打了个招呼,钱守望示意他们坐下。
“孙鑫和渤子去彩云之南省出任务,进入区域后一直就断了联系,我怕他们有什么危险,郑昊又和风懋出去了,赵儿啊、风华,你俩就辛苦一趟吧。”
彩云之南,美丽的地方,确实是。作为国内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各种民族风情看得人眼花缭乱,可赵致远和风华两人却无心欣赏,到达之后,两人就进入了一处热带雨林。
做为土生土长的东北人,潮湿闷热的雨林气候可把赵致远折腾的够呛,高大的林木和茂密的树叶不仅遮挡了阳光,也阻挡了空气的流动,树林里面基本一点风都没有,你还得穿的严严实实的,来防备各种蚊虫蛇蚁,没走出几步,衣服就都贴在了身上。怪不得先头派张一渤来呢,这要那个不长眼的给他一口,以后就得饿死。
两人翻越了两座山,都快要到达边境了,终于走出了雨林,眼前豁然开朗,这是一处被雨林包裹在中间的平原地带,而一处小村庄居然坐落在这里,周围都是开垦出来的农田,一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