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拜伦大人将它们都送给了我。虽然那次战斗伤了我的腿,不过那真是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从天明到黄昏,这个热闹的小酒馆里总是有顾客来这里听故事喝酒。为了避免嗓子沙哑,约翰甚至长期雇佣下了一名吟游诗人,让他在自己的店里表演拿手的诗歌,讲述传说,让客人们一直都能感到满意。
一天忙碌下来,除去酒馆的各项支出,他的酒馆能赚到一个半到两第纳尔,一年下来他的营生获利赛过当地的骑士的小庄园。约翰的酒馆收入很高,他的岳父拥有一座规模不小的磨坊,他们的资财甚至足够武装起一队忠心的打手,来保护他们的财产不受侵犯。这让他们家在镇子里拥有了很高的地位。乡绅们和他往来密切,两名和他熟悉的骑士也常来到他家里做客,这让约翰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这阵子,他甚至讨得了一个大胖小子,更是让他高兴的不得了。他认为自己真是跟对人了,才变得现在这般富有体面。
在夜晚活计开始之前,约翰自己也喝了两杯,一边怀念着自己过去的军旅生活,一边想着现在的好日子,以及漂亮的老婆和她怀里的孩子,心里美滋滋的。
“呦,约翰,看起来你最近过得不错。”
这时候,一个声音扰乱了约翰的思绪。而这声音的源头,更是败坏了他今天的好心情。
一个缺了一颗门牙,穿着破烂还带着酒气的男人倚着墙走了进来。他比约翰矮了一头,身板显得有些单薄,从他拄着的那根拐杖和脸上的疤痕来看,这家伙最近过得并不好。
“提夫?怎么又是你,你又把钱输光了?”
约翰没给对方什么好脸色,对那人的讨厌之情简直写在了脸上。
提夫是最早跟随拜伦的那批士兵之一,不过和约翰不同,他胆子小又没什么赚钱的本事,好酒又好赌博,输光了钱没办法加入了拜伦的部队躲债。在跟随拜伦的这几年里,他几次想要背叛拜伦,所以当他想要退休回家时,尽管他是老兵,但除了他自己本就拥有的,拜伦什么都不给予他。他的生活于是很快陷入了窘迫之中,又一次为了讨债跑到了叶瑞阁,求着自己这位老战友接济。如果不是约翰,他'早就饿死或被人打死了。可是约翰对他,除了一丁点同情之外全都是讨厌,从未正眼瞧得起过他。
“不,约翰,今天我不是为借钱来的。事实上,我打算补偿你。”提夫咧开嘴,露出那漏风的牙齿,扶着墙朝约翰走了过来。
“怎么,你赢钱了?”
约翰斜着眼瞄了他一眼,不屑的问道。
“不,我输光了,一分都不剩。”提夫十分不长心的大笑了起来,就连胸前的肋骨也一同发起颤来。
“我要给你的可不是这几个子的赌债比得了的,约翰。有了这笔钱,你能活的比贵族老爷们都要快活!”提夫如此说道。
“你应该去看看医生,我想那些流氓打坏了你的脑袋。”
对于他的话,约翰自然是一点不信。不过他确实更同情对方了,虽然他人品差,但是疯人和傻瓜还是值得可怜的。
“你以为我疯了?不,我好的很,约翰,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提夫摇了摇头,随后停顿了一下,用贪婪的目光望向了约翰。
“告诉我,约翰,拜伦的藏宝地到底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