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原本晴朗的天色变得有些阴郁,犹如闹脾气的孩子。天际蒙上一层浅灰,让人看得揪心。
抵达盛世大楼前,冷雪拿着一个牛皮纸袋下了车。
走进大堂,进入电梯后的她按下设计部所在的楼层数。在电梯上升的一分一秒里,某个念头闪过脑海。这一次,自己不会遇见他,更不会发生上一次的境况吧?
天公作美,直至走进好友的办公室,自己都没有碰见他。
见是冷雪来了,诗雅立即起身上前搂住她的脖子眉开眼笑道:“雪宝贝,你来了,我真的是好爱好爱你啊!”
“你爱的是咖啡和牛肉干。”娴熟地接过话,她从不厌烦她的肉麻。
松开手,诗雅照样笑嘻嘻地说:“你排第一,它们排第二。”指指好友手里的东西,诗雅转了转眼珠子。
脸上一笑,冷雪递上纸袋。
接过袋子的诗雅对着里面的食物含情脉脉道:“亲爱的,能够被我吃掉的你们实在是三生有幸啊!”
见此,冷雪忍俊不禁。
喝下一口咖啡,吃入一块牛肉干,诗雅有飘飘欲仙之感。在她心里,雪宝贝排第一,雪宝贝煮的蓝山排第二,美男则是排名第三。不过,自己也有重色轻友的时候。
喝过咖啡,吃过牛肉干,撅着嘴的诗雅撒娇似地晃起好友的手。见状,冷雪自知她又干了“先斩后奏”的事情。
“说吧,你要拉着我做什么事。”
“还是雪宝贝懂我。有一件事,你千万要答应我。”
认识诗雅时,冷雪十三岁,她十二岁。
彼时,刚到城堡的冷雪鲜少言语,对城堡里的伙伴和事情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因此,她在那里没有玩伴,没有朋友。数月后,是已在城堡里呆了大半年的诗雅主动牵起她的手,带她在堡内堡外转悠。渐渐地,她们成了亲密的朋友。
后来,冷雪得知,诗雅是一名孤儿,且从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
从记事起,她被世人卖来卖去地卖过几回。最后一次,她被卖到一户财主家里当财主儿子的陪读。可是,财主儿子经常欺负诗雅,连财主的大小老婆也隔三差五地拿她出气。一天傍晚,趁大伙儿不注意的诗雅逃离了财主家。后来,她成了一名小乞丐。若非kgs带她回城堡,她可能会饿死在初夏的大雨天里。
所谓逆境造人,庆幸的是,诗雅拥有的是坚强乐观的性格。
直至那一年,冷雪24岁,诗雅23岁,她俩在同一天转变为吸血鬼。拥有不死之身的她们在历史的更替下愈发貌美,年龄则永远地定格。
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诗雅细声细语地说:“明晚,有帅哥请我们吃西餐。我向人家打包票,我一定带着你出席。”
板着脸,冷雪冰冷问道:“是不是景恒?”
“嗯。”诗雅不敢多吭声。
“你干这种事还少吗?”盯着她,冷雪不觉惊奇。
“这么说,你答应了?”
捏捏她的脸,冷雪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既是密友,她自然心领神会。
再一次搂住她,诗雅欢呼雀跃道:“太棒了,雪宝贝对我最好啦!”
对于她的自作主张,冷雪向来是怀柔政策待之。只要帅哥忍受得了她的冷若冰霜,她愿陪她蹭一顿又一顿的美食。餐桌上,好友和帅哥是主角,自己是绿叶。
世间最珍贵的是她的笑容,宇宙间最耀眼的是自己和她的情谊。在纷乱的天地间,彼此对对方的忠诚是无坚不摧的擎天柱。
想此,冷雪没有丝毫的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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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夜和她“共度”一晚后,他便派人查她的底细。可是,反馈回来的信息是少之又少。
他知道,她和好友来丽城的时间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