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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真男人,好汉子

息,一定会好好孝敬你和姐夫。”

    “孝敬你姐姐就行了,我就不用了。”李公甫说道:“咱们男子汉大丈夫,本来就应该养家糊口,姐夫没什么本事,不能让你姐姐过好日子,你以后有了出息,别忘了你姐姐就好。”

    “怎么会呢!”许仙擦擦眼泪,道:“姐夫,你在公门当差,一定要注意安全,你和姐姐一定要白头偕老。”

    “这话我爱听,哈哈哈。”李公甫大笑。

    凌池轻笑一声,对李公甫这种性子是愈发喜爱了,这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不过他帮许仙并不是因为和李公甫有什么交情,而是为了补偿。

    因为他的出现,一千七百年前的小牧童没有救下白素贞,所以就没有了这段人妖之恋,凌池在天庭当了几年的仙官,多少对因果业力有些感悟,既然他无意间抢了许仙的机缘,自然要对许仙予以补偿。

    就像白素贞明明想要得个正果,却因为一千七百年前被小牧童所救的这段恩情,不得不去偿还。要成仙得道,必须了却一切因果,不然就算能成仙得道,未来成就也会步履维艰。

    简单来说,因果就是泥沼,你不摆脱泥沼,就别想往前走,不但走不了,反而会越陷越深。所以修仙之人格外注重因果,哪怕凌池有厨神系统,并不会受到影响,但白得了个白素贞,哪怕是出于补偿心理,给许仙一点帮助也是应该的。

    不过是一间店铺而已,实在不算什么。

    ……

    在李公甫家坐了不久,凌池就和苏媚、小青离开了,原本许娇容还想让他们吃了饭再走,但凌池却摇了摇头,然后小青替他扮了黑脸:“我家少爷不习惯吃外面的东西。”

    这话让许娇容很是尴尬,却也表示理解。毕竟普通老百姓家里能吃什么好东西?无非是粗茶淡饭罢了,虽然快过年了,能吃点肉,口味也只是一般般,而凌池住着凌府,每天肯定是山珍海味的吃着,自然不习惯在外面吃东西。

    “那我们就不留凌公子了,凌公子慢走。”

    凌池微笑道:“若是看好了店铺,便去凌府说一声,我会派人把铺子买下来的。”

    “多谢凌公子。”

    目送凌池三人离开后,许娇容感慨道:“凌公子真是我们的贵人,公甫,以后凌公子要是遇到点需要跑腿的小事,你可要多出点力。”

    “这事你就不要管了,我会安排。”李公甫说道:“进屋吧!我这回来还没吃饭,饿死了。”

    要是以前,许娇容肯定会烦躁的说一句:“就知道吃。”

    但现在,许娇容却颇为温柔的说道:“我这就去做饭。汉文,天冷,你去打一壶酒,一会儿陪你姐夫喝两杯。”

    许仙点点头:“我这就去。”

    李公甫:⊙(?◇?)?

    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我在做梦?

    李公甫怀疑人生.jpg

    ……

    凌池本以为要买铺子肯定是年后的事了,没想到第二天上午,李公甫就跑了过来:“凌公子,我找到合适的铺子了。”

    “……”

    也是凑巧,刚好有个外地在这里开杂货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想着落叶归根,就想把店铺盘出去,只是价钱一直没有谈拢,李公甫一打听,就知道有戏,然后问了价格之后,这就跑过来问凌池的意见。

    “二百两银子?”凌池点点头:“可以。”

    以钱塘县的房价来说,这个价格还算公道,凌池也没有还价的打算,直接拿出二十两黄金交给李公甫:“李捕头去把店铺买下来吧!稍后把文书和房契拿来给我就好。”

    “这……凌公子你不去?李公甫看着二十两黄金,有点紧张。”

    凌池微微一笑,道:“我信得过你。”

    这句话让李公甫生出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双手接过金子,李公甫道:“凌公子放心,我一定把这事办好。”

    凌池含笑点头。

    ……

    李公甫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再加上他是衙门的捕头,自然在衙门好说话,没用多少时间,李公甫就把这间店铺盘了下来,并在衙门做好了交易凭证。还不到傍晚,李公甫就拿着店铺的房契回到凌府:“凌公子,铺子买好了,手续也都办下来了。这是房契,还请凌公子过目。”

    “李捕头辛苦了。”见李公甫风尘仆仆的样子,凌池对丫鬟道:“带李捕头去洗漱一番,再准备一桌酒菜,我要招待李捕头。”

    “凌公子,不用了,不用了。”李公甫连忙推拒:“这是我分内之事,酒菜就不用了。”

    凌池微微一笑:“我的邀请,李捕头也要拒绝?”

    “……”李公甫没话说了,抱拳拱手,跟着丫鬟洗漱去了。

    凌池看了看房契,这是一间上下两层,每层都有八十平米的铺子,位置很不错,前后左右都有住家户,人流量也足够,只要药铺开起来,来看病、拿药的客人应该不会少。

    医药业向来都是暴利的行业,哪怕是再心善的大夫,给穷人看病开药,利润至少也有一倍以上,要是给有钱人看病,那利润就无法估量了。

    许仙读书没什么名堂,要是把医药学学好,做个地方名医并不是难事,电视剧里的许仙也的确有成为名医的潜质,只可惜儿子刚出生没多久,老婆就被压在了雷峰塔下,他为了让老婆早点出来,不得不把儿子许仕林交给姐姐和姐夫抚养,自己跑去金山寺出家了。

    虽说事出有因,但凌池实在是对许仙的选择喜欢不来。

    按照现代的价值观,越是家里出事,作为男人的许仙就越应该承担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而不是把儿子给姐姐、姐夫一丢,自己跑去出家。一点担当都没有。

    相比起来,李公甫虽然是个大老粗,但不管是作为丈夫还是父亲,都有好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凌池是个女人,要选择丈夫,他肯定会选择李公甫,而不是许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