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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盗贼与狗(二)

    混沌魔犬柯兹夫被称之为天堂劫掠者,那可不是吹牛皮吹出来的,那可是数十位以上的神以自己亲(身shēn)的经历所给予它的名号。狂沙文学网而顶着这么一个名号还能够活得好好地,那简直是一个狗的狗生巅峰。偏偏这个家伙就是这么一个顶着无数光环的大狗。

    “他妈的,这只狗今天发了什么疯?”盗贼之神麦斯克此时那可不仅仅是在心中骂娘了,他的神国正在混沌魔犬柯兹夫的进攻之下片片翻飞,那景象可不要更美。这位盗贼之神平(日ri)里行事作风那般糟糕惹人恨,依旧能够活得好好地,凭借的是什么?

    自然就是他藏(身shēn)、保命、逃跑的手段了,而影界作为他的神国、大本营,可以说是他的最后堡垒。此时被洞开,就好像老鼠洞被猫挖开了一样,这让他的心恐惧万分。不仅仅是神国被毁之恐惧,更是为这只混沌魔犬柯兹夫。

    看着手中的弑犬剑,其上力量依旧涌动,一点都没有失效的样子。甚至在自己神力的催动之下光芒更甚,但平(日ri)里百试百灵的玩意怎么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失了效?他都有些怀疑是不是魔法女神希丝缇娜再给自己下绊子了!

    混沌魔犬柯兹夫(身shēn)上延伸出无限的白色丝线,这些丝线就如同招魂的触手,那些祈并者一被碰触,立马就被吸纳成为混沌魔犬柯兹夫(身shēn)上的力量。一声声的吠叫从混沌魔犬柯兹夫的口中传出,那是一种兴奋和复仇的快感。

    盗贼之神麦斯克不敢再多想,脚下步子一快,手中的弑犬剑向着混沌魔犬柯兹夫刺去,一划之下便是一道可怕的伤口。这证明了这弑犬剑并非只是摆设,功能正常,没有丝毫的毛病。但他的这个行动无疑更加惹恼了混沌魔犬柯兹夫。

    那双猩红色的眼眸望向了盗贼之神麦斯克,一口漆黑的牙口大张着,那其上似乎还飘着一股(肉rou)香味。

    这才想起这条大狗可不是什么好脾气,自己这一剑下去,怕这事(情qg)就更是旧仇加上新恨了。

    “我((操cāo)cāo)了,我怎么就管不住我的这只手!”不(禁j)为自己心中想要试剑的想法感到懊恼,这个大家伙又不是木耙子,想怎么刺就怎么刺,自己怎么就这么((贱jiàn)jiàn)呢?

    果不其然,混沌魔犬柯兹夫反口就要对着盗贼之神麦斯克的手咬下去,那速度即便是电光火石来形容都显得慢了些。但作为以速度见长的神,这位盗贼之神也没有辱没了自己的名头。抽(身shēn)的速度那更是快到了一种极致,甚至风还未动,人便已经飘到风外去了。

    即便是狗口脱险,这位以速度见长的盗贼之神那也是被惊出了一(身shēn)的冷汗。这简直比自己第一次偷钱的时候还来得更加刺激。当时心中胆颤,只为了能够偷取一块头金,那时还未有金银钱的限定,头金虽带有金字,但却非是金器。而是一种很特殊的修炼宝物,当时的人用此来进行冥想修炼。故而更显珍贵。

    而自那之后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了,竟再也体会不到那种侥幸。没曾想,当初胆颤惊心送给了这只狗,现在连侥幸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身shēn)上。所以说,盗贼怕狗,还真不只是一个茶余饭后的笑话呢。

    “不行,要是让这条大狗在这么闹下去。那我这影界怕是要被它完全给捣毁了!暗影位面或者(阴y)影之纹等位面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该怎么办?”盗贼之神麦斯克心思飞速的转动着,之所以知晓这些所在没有效果,这是因为当初被这条大狗追着(屁pi)股撵着走的时候早就使用过了。

    这家伙的嗅觉简直就是好的惊人,想要从他的这个狗鼻子之中跑掉,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qg)。即便是现在,他也没有兴致去试试看这些年来,这条狗的鼻子是不是坏掉了。

    ……

    ……

    “这位盗贼之神就因为太过于聪明了,所以他肯定会做出一个真正明智的选择。逃跑?这些年来混沌魔犬柯兹夫哪天不是守在他的附近?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混沌魔犬是他的忠诚护卫呢。”拉斐尔很有闲(情qg)逸趣的拿着一根长长的棍子在地上的沙地划着,这是南方商会在当初之时的城市规划图。

    这种东西并不难寻,只要有点手段,有点势力总是能够弄得到一鳞半爪的讯息,拼凑一下便是一份可堪一观的地图。

    “你就真的这么确定他会选择出现在南方商会附近?”忠诚与勇气之神托姆虽不是不信任拉斐尔的言语,只是对于这种东西的敏感程度确实算不上太高。忠诚、勇气,虽然多数时候都可以论得上是人优秀的品质。但又有愚忠、无用之勇之人。好坏难分。

    “聪明的人,往往更好设计。因为他们更容易往那种对他们优势更大的所在钻进去。而这位盗贼之神平(日ri)里的所作所为,招惹敌人无数,但吃亏的数量算不上多。而那些亏也正因为他太想显示自己的聪颖,你说,他会不会撞入一个安全又温暖的温室之中呢?”

    拉斐尔一点都不担心盗贼之神麦斯克到底会不会撞入南方商会之中,他在自己的心中正在谋划另一件对自己真正有益的事(情qg)。

    “混沌魔犬柯兹夫……”拉斐尔的心中不(禁j)对这头大犬有几分兴致。

    ……

    ……

    “妈的,老子前一刻还在骂这些家伙事(情qg)闹得火(热rè),没有想到现在我也要来凑上一脚了。”心中思绪万千,盗贼之神麦斯克终于做出了一个他认为极为明智的选择。或者说,他本(身shēn)就没有什么其他的选择了。

    平(日ri)里的人缘不佳,想要傍上个大腿也没有这个机会。偷窃这个神职虽然为他收敛了许多的钱财,但这也绝不会是一个招人(爱ài)的神职。谁会希望自己的家里天天遭贼呢?这即便就是亿万富翁,那也遭不住这样子的优厚待遇啊。

    所以,这位盗贼之神真的是如拉斐尔所设想的那般踏过无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