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勇士早就习惯了杨小天的大话,当下都沉默着,互相对望一眼,眼神十分明确,他们对杨小天已经起了杀心。
在他们眼中,杨小田现在已经形容是一个死人了。同死人,自然是没什么好讲的。
但是紧接着,令他们惊讶的一幕发生了。
那就是杨小天只用了区区一只右手,便轻轻松松的举起了那双手剑,跟小孩子拿起一根筷子没有任何区别,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负担。
他们这下便知道了,杨小天也不是一味的说空话大话,这个人还是有点本事的。
这把双手剑,传说之中是用陨铁锻造而成,十分沉重,既便是他们,想要拿起来也并不容易,杨小天能够轻轻松松拿起来,别的不说,这份力量确实不容小觑。
虽然说单纯的力量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是至少说明杨晓婷不是一个普通人。
可惜杨小天如此狂妄,一个人要对正他们十二个人,他们觉得杨小天是无论如何也没有胜算的。
哪怕杨小天的本领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强大,也做不到同时击溃他们十二个人。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道理,任何人都不可能违背这样的道理。
总之,杨小天是必败无疑,必死无疑。而这一切,也是他自作孽不可活的缘故。
“马战还是步战?”杨小天问道。
哲别道:“我们是草原之名,当然是骑在马背上作战了。”
“那么随便给我一匹马吧,我就站在这里,你们向我发动冲锋,我会用我的力量告诉你们,你们真的是一群垃圾。”杨小天狂傲道。
哲别虽然冷着一张脸,但还是对自己的手下说道:“把我备用的红枣马牵出来给他,我不占他任何便宜,这是我的器量。”
片刻后,在众人的围观之中,杨小天骑上了红枣马,手持双手剑,迎战狂风氏族最强大的十二名勇士。
这是一次非常悬殊的决斗。
几乎没有人看好杨小天。
虽然杨小天的身上,有很多神奇的地方。也许杨小天这个人真被长生天所眷顾,但是长生天毕竟远在天上,无法管理世俗的一切细节。
杨小天这样一个孱弱的少年,又如何能够战胜这十二名如狼似虎的勇士呢?
他们看到的只是杨小天的勇气,或者说无知者无畏,并没有看到杨小天的力量。
因此对杨小天不抱有什么希望,也很正常。
以哲别为首,十二名狂风氏族的勇士,早已经将杨小天团团包围,杨小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都被一个个勇士虎视眈眈。
他们占据了最有利的方位,距离杨小天不过百米的距离,只需要骏马的一个冲锋,就能来到杨小天的面前。
在他们看来,只要他们一起冲锋,一起上阵,瞬间就能将这个狂妄的少年撕成碎片。
此时,烈日炎炎。
所有人的身影都被烈日所拉长。
太阳下,所有草原之民的脸上,都出现了汗珠,他们紧张的看着这一场决斗,虽然他们早已经预知到结果,但是总是会期待奇迹的发生。
“开始!”书记官此时充当了裁判的角色,大喝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