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贫民窟的第三年,隔壁搬来了一对母女。
郝云莱从郝国梁口中得知这个消息后,很是高兴,央着他做了一锅面,屁颠屁颠地就给人送去,以表达想要携手奔赴辽阔未来的美好愿景。
“砰砰”敲了两下门后,一个和郝云莱差不多高的小女孩开了门。
郝云莱记得,那是初冬的早晨,呼出的二氧化碳会在空气中具象化成一团白雾的季节,面前的女孩穿着一件浅灰色的羊绒大衣,柔软的黑发绑成低马尾垂在身后,两簇碎发铺在脸颊两侧,使原本就不大的脸看上去更小了些。她瞳仁的颜色很特别,是极浅的琥珀色,此刻映衬着郝云莱端着面碗傻笑的模样。
“你好呀,新邻居,我叫郝云莱,今年上小学三年级啦。”
郝云莱当时穿着郝国梁精心挑选的一件玫红色羽绒服,梳着两条细细的麻花辫,分外迎合父辈圈的主流审美。
女孩打量了郝云莱一眼,并不接话,微微撇下的嘴角表露出的,是当时的郝云莱看不懂的高傲。
“圆圆,是谁啊?”一个女人从里屋走了出来,她拥有和女孩极为相似的眉眼,以及截然不同的气质。女人黑色的高领毛衣外围着一件墨绿色的高领围裙,稍显毛躁的长发用一根木簪盘在脑后,头皮中央的那道纹路两边,夹杂着好几根银白的发丝。女人的眼角有些下垂,同样琥珀色的瞳仁传达出来的,是当时的郝云莱依旧看不懂的悲怨。
“阿姨您好,我是住在隔壁的郝云莱,这是我爸爸做的面,祝阿姨搬家快乐!”郝云莱举起手中的白色陶瓷碗。
女人笑了笑,眼角挤出几条浅浅的细纹,随后,她接过郝云莱手中的碗,“谢谢小云莱呀!”
郝云莱刚想说出“不客气”三个字,郝国梁洪亮的呼唤声便从自己家门口传来。
“莱莱!莱莱!”
郝云莱转过身去,郝国梁捧着另外一碗面冲了过来,“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就端了一碗面过来。”话落,郝国梁伸出手,将面条递到女人面前,“我是这熊孩子的爸爸,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女人用胳膊肘推了推身边的女孩,“圆圆,拿一下叔叔手上的面。”
郝国梁弯下腰,笑呵呵地将手上的碗递给女孩。
“谢谢你们啊,这是我女儿周方圆,和小云莱一样,今年上小学三年级。”
“哟!这么巧啊,圆圆在哪个学校念的书啊?”
“城北实验小学。”
听到这儿,郝云莱乐得蹦了蹦,“我也在北小念书耶!”
被郝云莱的笑容感染,女人摸了摸她的头,温柔地开口,“那我们圆圆,以后就拜托小云莱啦。”
郝云莱抬起头,与女人四目相对,坚定而郑重地点了点头。
接受了周妈妈的嘱托后,郝云莱像母鸡护崽一样,关照起那个新来的转校生。事实上,周方圆根本无需郝云莱关照。
她聪明,漂亮,弹得一手好钢琴,而且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相当之快,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男孩心中的女神,女孩纷纷效仿的对象。反观郝云莱,虽然成绩也好,但总是古怪地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不免会让周边的人感到阴森不已。
人气这玩意儿,不言而喻。
郝云莱心大,对于周方圆后来者居上,混得比自己好多了一事,倒不怎么在乎。但她是个倔性子,一旦答应了别人什么东西,她是一定要做到的。尽管周方圆不爱搭理她,许是觉得郝云莱淳朴的麻花辫与自己高贵的公主切气场相冲。但郝云莱还是像个温柔男二号一样,默默地关照着周方圆,偶尔抽风的时候,还会斟一杯奶,与月对酌,敬自己的情深。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让郝云莱盼到了周方圆遇到麻烦的那一天。
初二暑假里的一天,郝云莱刚结束下午的补习,踢着一块青黑色的鹅卵石走回家。行至拐角时,耳畔传来微弱的呼喊声。
“滚!滚开!”
郝云莱捡起脚边的石头,握在手心,朝着声源靠近。在巷子里绕了几个弯,约莫走了三分钟后,郝云莱看到了被一群社会哥团团围住的周方圆。
说他们是社会哥,也许有点用词不当,他们更像是社会哥的青涩接班人,凭他们统一穿着的校服来看,应该是城北职高的学长们。多数成员都十分瘦削,穿着五颜六色的紧身铅笔裤,腰间松松垮垮地挂着大同小异的金属链条,最引人注意的,是每个人头上足以重新定义主流审美的爆炸头。七位少年,七种发色,正好是彩虹的颜色。
一代男子天团就此诞生,团名就叫作彩虹男孩。
为首的青年顶着绿油油的呼伦贝尔大草原,正用鼻孔对着周方圆,“别磨蹭了,赶紧把钱交出来。”
周方圆不发一言,只恶狠狠地瞪着他,攥着书包带子的手微微有些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