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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二十六 士别三日

,你当真成长了不少啊,虽然只是普通的招式,也蕴含了强大的力量,返璞归真!”赵云感慨道。

    “哈哈!”高郅气不喘脸不红的缓缓将手中的兵器放在一侧,心中更是闪烁着无尽的喜色。

    “云哥你曾经说过,在战场上,任何技巧都是无用,皆因人海茫茫,而我们眼前的所有人都可能是敌人,而这些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却是最适合战场上厮杀的招数!”

    熟人见面,分外亲热,对于赵云,高郅还是非常感激的。

    这不是,也不是电影,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真实的世界,人是需要成长的,谁也不是刚一出道就是天生的绝世猛将的存在。

    最开始的时候,没有赵云的帮助,就不会有如今的高郅。

    二人的持久能力都是当世一流的,所以即使是打斗一副,他们身上也没有汗水。

    这一点,还是非常厉害的天赋。

    战场厮杀与寻常的打架斗殴是截然不同的,并非是力气大的人占据优势。

    力大无穷者,也不一定适合战场,不过,倘若有实力还能持续做战的人,必定是战场上的需要的战士!

    因为,对于残酷的战争而言,就仿佛一个吞噬生命的绞肉机,往往一场惨烈的厮杀战中,几乎一打就是一天的时间,万人以上的大军更是经常如此,除非出现一边倒的局势,才会快速结束战斗。

    因此,气力大的人,即便一开始在战场上可谓是所向披靡,可一旦陷入双方大军势均力敌情况下,拖入持久战,一旦后力不济,那么往往这种人将成为敌人重要的打击对象。

    反而那种平淡无奇,却能保持着体力存在的士卒,却能拼杀一天,当厮杀结束后这等人的战果更是惊人,竟然会在不吭不响中斩杀了数个甚至数十个敌人的首级。

    二人本就认识,加上高郅以前也是白马出身,赵云和他倒也有传授之恩,是故罢手后的二人,又相互谈讨了一下,对方这段时间的经历。

    “”赵云眨了眨眼,上下打量了一下高郅,忍不住感慨一叹。

    “好吧,原来你们便是温侯将军派来的盟军,不久前,公孙将军接到了你们将军的来信,也让某等,在袭击袁绍的同时,兼备负责接应你们,走,我这便带你们前去见公孙将军。”

    一拍手掌,赵云对高郅道。

    翻身上马,二人又重新奔回到各自军队中。

    在这个过程中,白鬃马亦是兴奋的打了个响鼻,激动的不断打转。

    赵云的坐骑,夜照玉麒麟,同样也是宝驹级别的,两匹宝马之间,同样有着契机的碰撞,气场的交锋。

    “驾!”高郅抚摸了一下爱马马头,加速而行。

    南美州的蝴蝶煽一下翅膀,通过种种连锁反应,就可能在遥远的地方引起一场台风;这是蝴蝶效应。

    同理,对于如今的公孙瓒,高郅也是有些好奇的。

    吕布的“命运”已经因为高郅的存在天翻地覆,高郅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能够给他带去不一样的变化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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