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华,那个男人叫裴良。三十年前我们也是从小地方来到城里打工的。
我在一个小餐馆里给别人端盘子洗盘子,干着没日没夜的工作。我每天都待在后厨里工作,可是赚到的钱也只够勉强支持一个人的生活。
而裴良是个男人,工作也好找,他找了一个工地,去给人家搬砖运送土。
我们来自同一个小山村,在山村里我们就彼此熟悉,进城以后或许是出于老乡和思念自己的家乡吧,我们两个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可是那时候我们两个人的工资根本不足以让我们可以毫无顾虑的结婚生子。
如果结婚以后,我有了孩子就没办法和之前那样可以没日没夜的赚钱。
依靠裴良一个人的工资撑起这个家,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们决定再存些钱以后再考虑结婚的事情,可这一等,就是三年。
裴良在工地里也是踏实肯干,不管多苦多累,他都没有放弃。
所以也得到了负责人的赏识,开始重用他。在那之后,裴良对我也是越来越好。
他赚的钱也开始慢慢的多了,所以他不希望我再那么累,劝说我辞职。
好好的在家准备结婚的事情,那时候的他也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工程队的包工头。
我也就答应了他辞了职,安心的在家给他做饭洗衣服。
可最后一切都变了,裴良一开始他还将每个月的工资会交给我。后来他以各种理由从我这里拿走工资,甚至于拿走了我存下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