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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火山

    北望旅馆,它的名字取自北费伦世界之脊山脉中一座山峰的古代称呼。这是布林山德镇上雇佣兵和冒险者最常光顾的地方,因此也是这个城市最容易惹是生非的场所。

    金发、红发、棕发、黑发,各种发色、肤色和眼睛颜色的人聚集于此,甚至还有大地精和半精灵、半兽人。

    托马斯一行人如预料中一样,被麻烦主动找上。托马斯与侏儒不由得对望了一眼。

    后者从前者眼中看到了无奈:“所以与动物接触越多,我越不喜欢人类。”

    而前者从后者眼中看到了戏谑:“我就喜欢你们高人的这种行为,非常具有研究价值!”

    如果说蜜奈身上的秘银铠甲至少可在上海买套房,矮人身上的盔甲大约相当于能买辆车。所以那些人并不打算找他麻烦,相反他们盯上了相对显得瘦弱的托马斯·墨萨德。游侠在中国人中已经不算矮了,可惜这里的野蛮人大都是身高近两米的壮汉。

    而且北地尤其是冰风谷的习惯是认为远程武器是孬种,近战才是好汉。只有他们习惯使用的标枪和飞斧,才不被认为是懦夫使用的武器。

    在跟随精灵们当侦察兵的时候,因为主要精力集中在以弓为主的远程武器上,他根本就没练习过近战格斗。

    “冰猎族的小子!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滚回家吃你的海豹和腌海雀去吧!”

    一边做出夸耀自己胸肌和肱二头肌的动作,挑衅的野蛮人一边环顾着周围,和他的同桌发出得意的哄笑。

    在这个世界,力量并不是完全由肌肉大小决定的。就好像武侠小说中内力往往会有极大加成一样,魔法和神能可以轻易胜过肌肉和钢铁。

    “然而你和我一样,不,是比我更弱小的虫豸。”游侠脸上流露出不耐烦的神情,他不想浪费那些特制的非杀伤性箭矢,也不想使用只剩下一个的法术位。

    “嘿嘿。”看到托马斯为难的表情,野蛮人自以为得计,猛地冲了过来,伸出大手朝他胸前抓去。

    对于专业的武术家来说,这是种很作死的行为。据说陈氏太极闻名遐尔的某人,年轻时候一个伸手,就被对方绞断了胳膊。

    不会打,也不想打的他随手拨开,没有回头看,身体直接朝门外倒退滑去。

    野蛮人以为他想要逃走,讥讽地狂笑一声,追了上去。

    “爸爸!”从出门时就伪装成人类幼童的侏儒发出一声哭喊,连滚带爬地钻出酒店:“你们这群坏人不要打我爸爸!呜呜呜呜……”

    这侏儒的年龄至少有好几十了,每当他做出类似无耻行为的时候,托马斯都生怕自己被折寿。不过他还是配合地喊了声:“文定,小心!”

    野蛮人的几个同伴刚想追出门去,身穿重甲的矮子挡在了他们面前。

    意思很简单:“要么打趴下我或者被我打趴下,要么在这老实呆着不要打扰!”

    回头看了一下,野蛮人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从托马斯的眼神、姿势和肌肉都可以看出他完全不擅长拳脚格斗,单挑也没什么可怕的。

    尤其是托马斯左脚踏前,正在施展好看但没什么用的回旋踢。

    野蛮人满心打算,在中途一脚截击,将可怜的游侠踹飞。但是除了托马斯谁也没看到,侏儒大骗子一边哭喊,一边在偷偷施展法术。

    戏法,一个简单的戏法,就足以可以与恶狼甚至豹子搏斗的野蛮人在几秒钟内陷入精神恍惚。

    游侠一脚踢中了原地当靶子的野蛮人脖颈,他一声不吭,歪着头栽倒在地。

    深吸一口气,托马斯将两百多斤的野蛮人发力提起,硬生生举过头顶,向酒馆众人做了个展示力量的动作,才朝野蛮人的朋友们丢了过去。

    真无聊,感觉我的手都脏了。他想。

    弓箭手也是一种很需要力量的职业,这旅馆的大部分人还真未必能拉开他惯用的强弓。

    “哼,他只不过是酒喝多了,一时反应慢而已!”野蛮人的同伴摸起椅子:“我要和你货真价实地打一场!”

    “哦,这样正好。”托马斯皱了下眉,摆摆手:“斯洛林老哥你挡住路。”他左手推弓,右手持箭,站在门外瞄准了对手。

    “用、用弓弩算什么!?”对方涨红了脸。

    “不用弓弩的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