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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衣冠冢

而墓碑上又清清楚楚写着髻霞剑神四字,想必这位剑神生前也是髻霞山举足轻重的人物,错不了。

    “前辈,也不知你好不好这口。”白云捧住酒坛的手微微倾斜,琥珀色的酒液在墓碑前洒了一圈,酒香弥满山林。

    先前还在心疼暴殄天物的白云,这回却大大方方给那座素不相识的衣冠冢敬酒:“前辈,我前阵子往山下走了一趟,有位与你一样是洪荒剑神的中年男人,江湖上都叫他窦仙儿,他满嘴邪门歪道,说不喝酒会死人的,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哪里有人只练剑不喝酒,那回听着觉得他是老不正经,可如今想来却是金玉良言,哪里有挥毫不碾墨的道理不是?”

    白云哈哈一笑,给衣冠冢敬过了酒又抿上了一口,将一只早上带出来的窝窝头置于坟头,又洒了一圈女儿红:“前辈,好吃好喝。”

    这座孤零零的衣冠冢像极了孤零零的白云,他又想起了那只活蹦乱跳无法无天的棕毛小熊,举起酒坛大口灌下,直至酒尽坛空。

    酒意直涌上头,白云迷迷糊糊地在衣冠冢旁睡去。

    清风拂面,当白云再次浑浑沌

    沌地睁开眼时,隐约看见有一抹轮廓模糊的棕色坐在身旁,揉了揉眼睛,酒气消了不少,待看清了那抹棕色后喜极而泣,又往脸上狠狠拍了两巴掌,痛感如火烧,才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整个人顿时跳了起来:“小怪!”

    那抹棕色一股脑地扑进白云怀中,白云猝不及防地坐在了地上。

    一人一熊久别重逢,白云却是热泪盈眶,他一把将小怪推开,佯怒道:“你跑哪去了?难道山下当真让你这般念念不忘?”

    小怪悻悻耷拉着脑袋,低声呜咽,白云的目光落在小怪结茧生疤的后背,心头如若针扎,语气缓和了些许说道:“伤好些了?”

    小怪通晓人性,点了点脑袋,眉心那点朱红印记显然要比从前鲜艳了许多。

    见小怪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白云不忍心再诸多责备,站起身子拔出栽进衣冠冢前的裹布神荼,用温和的语气说道:“走吧,回家,吃红烧肉去。”

    飞来峰终于又变回那个飞来峰,一人一熊的影子在微波荡漾的林荫穿过,起于萍水相逢又归于平平淡淡。

    木胜在代劳了飞来峰首席厨子好长一阵子后,真正的主人终于回来接手炉灶,飞来峰上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重前,每当炉灶升起淡淡青烟,总有一狼一猫一熊守在厨房窗前,在大块剁耳后又纷纷作鸟散,一副其乐融融悠然安逸的场景,比起山下要踏实百倍千倍。

    先前在火卵潭摸回囤积的火卵石,在白云下山这段日子里已被烧得七七八八,按理说入了入弦境以后白云不必再去火卵潭摸石头,可他瞧见厨房的火卵石所剩不多,便背起了那只陪他走过了七个春秋年头的老旧竹箩筐,领着小怪去往后山的紫竹林。

    席过漫山遍野的舒爽清风拂过少年的脸颊,双鬓飞扬意气风发,这只老旧的箩筐还是这般硌人,白云只好微微板直身子调整行走姿势,这只老旧箩筐修修补补了不下十回,可白云愣是舍不得换上一个新的,物虽无神,人有情义,对他而言飞来峰的一草一木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是陪他趟风历雨的旧物。

    紫竹林因前阵子的大雪,满林的紫竹压垮了不少,春回大地又冒出了满山紫笋,亦不失为一幅叹为观止的旷世奇景,与窦长安在万象山脚种下的满山山楂林有异曲同工之妙。

    白云没有过于沉迷眼前的风光,每年的冬末春至紫竹林都是这等景象,早已是见惯不怪,出门时白云特地在厨房抓了一把杏仁,这回通通倒到小怪的掌间,让它老老实实地守在火卵池边,自从在山下归来后小怪比起从前安分了许多,这回捧着大把杏仁挨着一株紫竹,其乐无穷。

    白云解去上衣,露出由数个春秋锤炼而成的古铜身板,一头扎进火卵

    潭,来来回回摸满了一箩筐才上岸歇息。

    望着满箩筐的火卵石,白云估摸着够烧上好一阵子了,待烧完以后再接着摸便是。

    白云的视线在紫竹林神游,瞧见憨态可掬在一旁啃杏仁核的小怪,由心一笑,忽然念叨起了那个曾教他剑术的酒鬼老头,嘀咕道:“好些日子不见任前辈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