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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过硬的理由

    一见钟情的情况是有的,通过外表、声音、气味、行为等等,如果识别出对方的基因是合适的,大脑即分泌出爱情激素。爱情激素使人产生激情、冲动、幻想甚至上瘾(怎么好像在说毒品)。所以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会下降。

    由于女性可以100%确定后代含有自己的基因,所以女性表现出对后代更大的责任感;而男性无法100%确认后代是否是自己的,所以表现出来的行为是最大程度地散播自己的基因(好色、花心的根源),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以提高成功率。

    好了,好像说了半天都在讲繁殖,让很多充满浪漫情怀的文艺青年反感了,但是,如果不是这样的基因(以繁殖和扩大基因的分布为目的),那种生命早就终结。我们可以假设曾经有过不以繁殖为根本目的的,理想中的物种(通过基因突变产生),它们肯定很快灭绝了(环境的变迁、天灾、疾病等,基数少的物种更容易灭绝),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不以繁殖为根本目的。

    此法解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基因是在不知不觉中控制着生命的行为,你陷入热恋中时,并不会觉得是被什么力量所控制,只觉得那是你自己主动的行为。基因控制生命的力量也叫做本能。

    好吧,在王剑看来,这虽然很歪,但还真不能说错。

    最关键的是,他打不过龙亦菲,论势力也大大不如。

    不过,当一场宴会开始后,王剑的脸色越来越差。

    颇有中古味道的家具,可以说比起那些所谓的老手艺人,人家更是原装,事实上,王剑知道,就有华国剧组订购过不少来自秘境的衣服和家具,这样做的可以更加的古朴合适。

    主要是坐的位置,让王剑不爽了。

    龙亦菲被安排到了主人的位置,从法理上来说,这也不错,作为使馆,确实有这样的功用。

    但是,白三这家伙,却是丝毫不搭理的,坐到了主宾,也就是龙亦菲右手边的位置,而且那身体几乎只剩下一米距离,这对于这种跪坐式的大厅自然是逾越了。

    那位公主却是亲热的拉着乔素雅说着什么,而旁边,外交官员们却是在尽力维持着什么。

    作为“普通”成员,王剑当然不被允许进入大厅,而是被安排在外面。

    当然了,伙食上还是没有亏待人的,毕竟能参加使团的,都可以说是层次不错的人,平时不会缺一口吃的,你现在虐待人家,可是要造反的。

    当然了,王剑先是注意到了,发给每个人的一个烤玉米。

    “这玉米不是超市里卖的,20块一个所谓的天然有机玉米吗,原来如此,原来我之前就为秘境贡献过基底批啊。”

    王剑丝毫不意外这个,不过,这种时候,这原本甘甜大颗粒的玉米越来越让人不爽了。

    他忽然缓缓站起,走进大厅,虽然有人维持着所谓秩序,毕竟龙亦菲加上异界公主,还是吸引了许多人的兴奋点。

    不过,问题也在这里。

    王剑知道很多混进不让外人混进来的场所的办法。

    最经典简单,成本低的,就是两个人,抬着一部伸缩梯,然后一起进来,大部分时候,什么公园啊,电影院啊,门卫都懒得理你,以为你是过来干活的。

    当然了,穿的不能西服革履,容易穿帮。

    这一招就是利用人性的盲点与弱点而已,很简单不是吗。

    “让一下,我给我老板送演讲稿。”

    这个理由简直保障。

    没人敢检查演讲稿,万一检查出问题呢。

    当然了,当王剑光明正大的走在大厅中央,够资格参加主厅宴席的三四十个人没有不看他的。

    王剑看着怒目而视的龙亦菲,却是根本没放在心上。

    “今日宾朋满座,酒有秘境高粱酒,吃食有秘境老玉米,可谓是非常开心,但有宴怎么能无舞,我想在此舞剑,为天下贺,为和平贺,不知道龙姑娘能不能以音乐合音,让大家高兴高兴。”

    王剑早已将月牙抄在手上,缓缓将其拔出刀鞘,这刀鞘也是龙角剑所幻化,非常有用,因此也抓在手心里。

    看着眼前男子,龙亦菲一阵不满,不过,却是说道:“今日以和平为主,怎么能妄动刀兵,还是下去,慢慢吃你的玉米吧。”

    王剑却是没有把这话当做什么真理,反而是点点头,说道:“好的,那么就让我为大家舞刀一袭吧。”

    在古代,以剑为尊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难。

    剑在中国的冷兵器时代被尊为“百兵之皇”,无论文人骚客还是江湖游侠都对它有着一种近乎于偏执的热情:比如对于文人来说,最能体现自己品行高洁,志量宏远的符号性装备就是剑与琴,而当他们习惯性地想秀一把自己“当真了得”的时候,往往会号称自己有“剑胆琴心”,可见即便是“高山流水”般文雅的秀士,也并不认为带着一把“剑”会给自己招来“粗暴”的坏名声;恰恰相反,它其实可以更好地衬托自己高贵脱俗的气质;而对于武人来说,剑就更加不得了了,哪怕你惯用的武器是九齿钉耙,当你闯荡江湖获得了足够的地位,被别人认为“德艺双馨”的时候,你也会被公众尊称为“剑侠”!想想吧,如果被人称为“耙侠”,那听起来得多跌份呢?

    至于什么九齿钉耙,嗯,您是猪八戒,不是少侠啊。

    自唐以来,我们汉语中更是出现了一个专门的词儿叫“书剑”,比如唐代孟浩然的诗句“遑遑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北宋司马光所写的“使君此去荣多少,犹是当年书剑身”,元朝汤式的“书剑不求官”和清代方文的“干戈犹未定,书剑那能闻”等等,所有这些诗句中的“书剑”一词其实统统指的是“文武”,也就是说剑从唐朝开始,就已经取得了可以与对传承文化最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