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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秘境边界

速速,很快就出现在了天空。

    不同于另一个世界的小学生,喜欢写的,太阳伯伯缓缓升起,我感觉到了温暖。

    在秘境,太阳是以浩瀚的气势,就这么出现了。

    要么是光照万里,要么是漆黑一片。

    如果这是某人的设计,还真是……没有意思啊。

    接下来,一切都看得清楚起来。

    两人休息谈话的地方,算是一处陡坡,此时坐在那,却是可以看到周围的。

    几乎每一片土地的颜色都不同。

    但就是这么四四方方,恰到好处,让人一阵绚烂。

    阳光带来生命。

    所以经文里,最出名的就是那句。

    要有光。

    王剑叹息一声,说道:“这里真美。”

    安娜忽然看了看,说道:“你没有进过秘境吗。”

    “没有,第一次,所以来逛逛,嗯,你们呢。”

    安娜有些迟疑,说道:“在美国,真正的秘境很少,这一点没有隐瞒,我们的历史太短,缺乏你们的所谓改朝换代。”

    王剑想了想,顿悟。

    各国之间,虽然对自己到底有多少个秘境藏着掖着,实在不行了,后续白帝秘境早就暴露,无法隐藏的,自然是只能公开,许可外国人进来作为观察员。

    起码王剑就知道,朱雀内部肯定有好几个秘密的秘境,与政府共同管辖。

    秘境因为什么形成?

    秘境的人吃多了撑得跑进秘境去?

    因为斗争。

    原本掌握大量资源的前皇族,或者前朝军事力量首领,在发现自己的祖国灭亡无可阻拦,自己继续抵抗就是死的情况下,大多数会选择跑路。

    这是很明显的二选一,留下,意味着被推平或者寄人篱下不知道哪一天被干掉。

    而跑路,躲进秘境,走之前多带人,起码可以混个草头王的待遇啊。

    所以,越是历史久远,幅员辽阔,树大根深的国家,越是有着巨量的秘境。

    而美国就差着事儿了。

    毕竟他们动手太快。

    此时美国也忽然回过味来,整个美洲大陆,所拥有的秘境一只手数的过来,而亿万人口的美洲,很显然没有足够多的秘境装下这么多人口了。

    比起潜力无穷,积攒了无数秘境可以跑路的华国人,美国人发现,如果一旦兽海抵挡不住,需要跑路的时候,自己好像是最惨的。

    所有不惜一切代价,美国人正在疯狂的寻找可以使用的秘境。

    当然了,这话也就是说说。

    他们真正想要的,是可以让上层跑路的秘境而已。

    这可不容易找。

    环境要好,地方要易守难攻,将来大反攻的时候,要有利于他们打回来,继续称王称霸。

    这里面有多难,没人知道。

    安娜也很为这美景感伤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我们该走了。”

    “走什么走,你没感觉这里多么美丽吗,我是不想走的。”

    安娜说道:“我们是外交使者,这里只怕很快会重新打开,道路后面,是秘境的人。”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为了这样美丽的土地,多少人血染风沙?”

    王剑完全感觉和明白,为什么历史上这么多战争了。

    人类之所以是人类,是因为传承。

    骨子里渴望追求土地的原始人,消灭了骨子里对土地可有可无的人。

    更腹黑的原始人,消灭了直肠子的原始人。

    野心勃勃的原始人,消灭了那些胸无大志的家伙。

    这就是野心。

    野心是饥肠辘辘的恶狼看着农场羔羊的绿眼,野心是阿门农祈祷胜利烧死女儿的熊熊烈火;

    野心是勾践为仆作奴生吃人粪时强作的欢颜,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不顾面子和尊严,抛弃道德和底线,心心念念一定要做到的事才配得上“野心”两个字。

    野心是看到了美好事物就想占有的**。

    就是看到皇帝出巡的浩大场面,大呼大丈夫生当如此的坦然。

    当然了,野心不是傻缺。

    什么叫傻缺呢?

    刚成立个早点铺子就天天叫着要“拳打肯德基,脚踢麦当劳”。

    刚做个手机,就大叫“苹果是垃圾”。

    刚凑齐几个人,就叫着要搞“新金融”。

    传销的、吹牛逼的,那真是个个心怀大志,个个志向赛过大小马,不让健林……但这玩意现实吗?有几个正常人相信他们吹的牛逼?信这个的,有几个不是连人带马摔到尸骨无存的?

    什么时候考虑什么样的问题。

    世界上有两种“志向远大”第一种志向远大指向的是人,另一种志向远大指向的是事。

    两者不同的地方在于,前者把让自己超过其他人当作终极目标,后者则把做成一件事当作自己的目标。

    志向,如果说仅仅是想做人上人,爬上其他人头顶作威作福,那么基本上就会功败垂成。

    先定个小目标,然后一点点实现他,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最终想要什么。

    两千年前,就有这个情况。

    那时候的项羽,实力是当时天下第一强大的法术强者。

    但是这人太年轻,哪里是大了自己二十岁的刘邦的对手。

    他所谓的“无颜见江东父老”固然可歌可泣。但是作为领袖他关心的不是最终的成败,天下的一统而是自己的“颜面”。因此项羽就有了他本身的一个悖论,当他的颜面,或者他的某个属性跟现实冲突的时候,他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矛盾。如果他违背自己的行事原则,那么他的胜利又有什么意义?而如果他不违背自己的原则,那么他最终会失败,如何又能证明自己高人一等呢?

    而对面,看项羽,鸿门宴也好,乌江自刎也罢,他骨子里的那种傲气或者说那种对自己行事风格,诺言,颜面的在乎程度超过了他对达成目标的渴望。很多人喜欢项羽,因为他确实很可爱,他爱恨分明,坦坦荡荡,言出必行,甚至在抓住对方的老婆孩子之后还能以礼相待。

    君子啊。

    但是其实,这就是个暴虐的年轻混蛋。

    对面的刘邦才是明白人。

    刘邦是另一种志向远大,他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名声,诺言或者是行事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