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最初的时候,甚至怀疑,秘境会分裂为不同的国家。
设想这样一个世界中,每个人伐木,盖房,种田,养牛,像鲁滨逊那样自给自足的生活着,那真是一个如田园诗歌一般美好世界啊。
不过,如果一个人突发奇想,说,不如我专心养牛,你来专心种田,然后我们彼此交换产物如何?大家听了这个想法都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分工出现了。
在法术华国,是这样的。
人不可能修行那多达几十上百种法术,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你修炼火系,我修炼木系,大家彼此合作可好?
分工所带来劳动效率提高扩大了生产,使得人们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劳动产品,于是人们享受到了“生产社会化”的好处,那个人站出来说,看!你创造这种正价值,我创造那种正价值,由于同一种使用价值的效用边际递减,那么我们彼此交换后,就都得到了效用的改善,这就是几千年后人们所说的“帕累托改善”啊!这正是集体的真谛!通过协作与交换,让我们每个人都活得更好!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集体样板,亲,可绝大多数集体都不是因为这个诞生的。
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集体是因为“协作,让生活更美好”而诞生的话,世界上毫无疑问应该只有一个国家,不是吗?更多的人参与到协作中,协作生产的价值就会更多,大家都不是傻子,为什么要拒绝兼并重组呢?因为集体根本不是因为“正价值创造”的协议而诞生的。
因为,在那样一个世界里,是这样的,真实世界。
一个人突发奇想,找来另一个人,说:兄弟!我看那边那个种田的软蛋好像很怂的样子,不如我们去敲丫一笔?丫要不听话,咱就弄死丫挺的。
没错,国家的产生,不是因为合作更好,而是因为利益,因为各种带着感情情绪的短期利益。
最初的敲诈,可能就是这么来的,也许是两个人,看中了一个小伙子刚刚打到的猎物。
也许是他刚刚买到的东西。
而在这种博弈中,可以奋起反抗,也可能认怂,但后来可能也许可以报复,最终,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如果过来敲诈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伙人呢?局面就会完全改变了。因为,一伙人打一个人,十拿九稳,不伤完胜。软蛋如果看到“抗争就是死”这个结局,也就会默然接受被敲的选择了。因为在这个博弈中,根本没有两败俱伤的可能性,也不存在无限博弈的未来憧憬,“吃亏”或者“死”的两难抉择,是人都会选吃亏。
于是,敲诈者用这种方式网罗同党,就形成了和原先的以“正价值创造”作为交换基础的集体完全不同的东西——以“负价值不创造”作为交换基础的集体。
这就是一个部落部族,最初的团伙。
在“正价值创造”的关系中,我想得到你种的粮食,我可以拿我砍的柴禾来交换。
在“负价值不创造”的关系中,我想得到你种的粮食,我可以拿不砍掉你的头来交换。
一个人和一个人的交易,通常是双方互相提供“正价值创造”的交易,因为你可以拿斧头砍我脑袋,我也可以拿锄头拉出你的肠子,大不了两败俱伤同归于尽,所以还不如踏踏实实谈生意。
但是当一方实力明显强过另一方时,如上文所述,反伤和下轮报复都不可能的情况下,一方提供“正价值创造”,而另一方提供“负价值不创造”的交易便有了存在的可能性。
而这样的,对内哥俩好、对外“哥们借点钱否则弄死你”的集体,就成了国家的雏形。
于是,敲诈者的集团规模不断增加,可敲诈的对象也越来越多,直到被敲诈的人也意识到了需要组成这样一个集团来挺身抗暴,随后,几千年的部落兼并和国家间战争就开始了。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人们眼中看到的只是被“外人”的集团敲诈的悲摧后果,却看不到在最开始的时候,创造集体还有另一种路径。
其中,还有一个关键因素。
如果你意识到了,不加入某一个集体,就会被别人敲诈,那你会选什么样的集体进入呢?学富五车的你愿意加入黑社会吗?财高八斗的你愿意加入丐帮吗?
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始终要承担一些境遇不同所带来的交往成本。高富帅和**丝做朋友就要少说些名车豪宅,白富美和女**做朋友就要少提些巴黎纽约。
这相当于冻结了你的一部分财产、知识的使用权,并因此导致这些东西使用价值贬值,这就是我所说的成本。
所以,遗传着趋利避害生物本性的人类自然而然的会去寻找和自己脾性最对得上的集体加入,于是乍看下来,好像集体也具有了性格一样,也就是所谓“文化”。
但是人以群分啊。
随着群体扩大,内部开始分化也是必然的了。
大家都是富二代,你家是搞猪饲料的,我家是搞化妆品的,所以你不配和我玩。
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个集体内部,同样也可以有人拉上一帮兄弟,开始在集体内部敲诈。
对于任何一个超过2个人的集体而言,集体内部还可以再产生集体。随着这样的集体的集团规模增大,集体内的每个人都会受到集体内集体的敲诈,除非这个人已经爬到了这个集体的实际权力最高位,敲诈食物链的顶端。
趋利避害啊。
对于任何一个超过2个人的集体而言,集体内部还可以再产生集体。随着这样的集体的集团规模增大,集体内的每个人都会受到集体内集体的敲诈,除非这个人已经爬到了这个集体的实际权力最高位,敲诈食物链的顶端。
这叫做团伙。
团伙对于意思,就是短期内,可以因为某个目标而团结一下,但是长久嘛,人心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