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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百九十八章 猎虎

    而且猎虎一向被视为狩猎中的大片,普通人中像是故事里什么世代以打虎为职业,祖祖辈辈也不知打过多少虎,打起虎来绿色、环保、低碳,汗水都不出,分分钟搞定之类,纯粹是想象中的杜撰而已。

    老虎的凶猛异常是没有人可质疑的,不然怎会获得个兽中之王的美誉?

    方才乞乞承洙的表现就是明证,他所在的靺鞨族算是狩猎世家了,其一生行猎经验更是佼佼中的顶尖,不一样仅是两箭射在了老虎的屁股上,若没有李之的飞快赶到,那点伤并不妨碍它逃跑。

    而离其、严永春均为修为很高的修炼者,且对弓箭的使用娴熟,才会一击致命。

    众人里只有乞乞承洙走在了最后,连续两箭没将其击杀,众目睽睽之下,让他这位资深猎人很感羞愧。

    相比一箭放空的李之,好歹人家另有神奇展现,那只虎也最终死在他的掌下,之前的失误自然会被他人忽略掉了。

    尤其乞乞承洙来到后,看到李之的一副得意洋洋,还有意识地不断瞥向自己,更是令其大感羞恼。

    好在总算李之懂得稍微刺激后的抚慰,连声道是他的两箭,才算是留给自己追赶上的机会,乞乞承洙才算是有了笑意。

    其实李之说的也在理,一旦被老虎再一次钻回山林,他的飞剑速度就会大受影响,再想追上天生属于丛林的兽中之王,还真不好说。

    最为得意的还是离其、严永春二人,他们的两支箭虽说未达到自眼中穿入的最佳境界,也远比李之的那只虎皮剥下来的品相好多了。

    屁股上的两个大洞,就将虎皮的品质拉低了太多,而且好像很丢人的样子。

    而且很巧的是,离其的那一箭是射在老虎的耳朵里,尽管他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运气使然,不过他是不会承认的。

    实际上有他这一箭就足以取其性命了,不过离其也没责怪严永春,这是因他知道自己,再有这样一次机会,绝不会有如此效果。

    这一次收获足可称之为巨大,使得中人的情绪一下子被调动起来,便是太平公主,都讨了一把弓背在了身上,尽管她接过来时,曾试了几把,也未曾拉成满月。

    东北的森林里最常见的就是狍子,子为鹿科,与獐同类,长得很像鹿,比鹿小很多。

    东北神兽“傻狍子”可是盛名已久,并流传后世一千多年,具体有多傻呢?

    因为这种动物实在是非常的不聪明,而且它们会好奇任何它们没见过的事情,如果有猎人开枪打中了其中的一只,其它的并不会跑远,反而会探过过来看个究竟。

    即使在没有枪的唐代,想要逮住它们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试想,一旦在马路上遇到行驶汽车的时候,也根本不知道避让,甚至还会跟着汽车的灯走,它们的智商得有多低。

    虽然人类没有停止过对它们的猎杀,却似乎依然没有对人类有所忌惮,真不知道它们是傻还是无所谓。

    它们其实长得有点像梅花鹿的感觉,或者可以说它就是属于中小型的一种鹿类,尤其是雄性的狍子在脑袋上面会长两只角,而且狍子的繁殖一般是双胞胎,可以说繁殖能力还是非常优良的。

    实际上这种动物还是非常可爱的,尤其是它们一旦受到惊吓的时候,屁股上的一块白毛就会炸开,显得非常的好看,所以很多的人为了看它们那朵白毛开放,都会故意惊吓它们。

    它们平日也只吃草,走起路来更是蹦蹦跳跳的,只是因为天性原因,导致很多的猎人想要抓捕它们,而且非常的简单。

    因为即使第一次抓不住的时候,它们也会跑过来看一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给了猎人再一次抓住的机会。

    或者说这种动物特别搞笑,它们受到惊吓的时候,并不会第一时间逃跑,而是选择站在原地看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再决定自己要不要逃跑。

    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在它们犹豫不定的时候被猎人打了黑枪,有的时候自己的小伙伴死了的时候也不知道躲避,真的让人非常的无奈,一点都感觉不到危险的存在。

    但傻狍子虽然是每年被猎取最多的一种动物,却由于它们超强的繁殖能力,反而有渐趋更多的迹象,当然仅是指在枪支还未出现的那些年代。

    因而太平最好的练手目标,就定为了傻狍子,狍子四肢很高,尽管善奔跑,但是耐力不足,很少单独行动,喜三、五只以上成群奔跑,这也成为初学者的另一种机会。

    或许不许瞄准,只要大方向不偏,几只箭里终会有一支中的,而且不必担心被早早吓跑。

    就像乞乞承洙说的那样,早年间从海边跑来的海狍,土人称其为“布勒都里纠”,成千上万跑来,像羊群一样。

    随便甩出去一根棒子,就会打中一只,所以东北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到饭锅里”的俗谚由来。

    狍子常栖息在稀疏多草的混交林里,出没于次生林和灌木丛中,所以,狍子皮能隔寒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