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矜记得,那次是手术室的全体医护人员众筹积资,给病人赔了全身的衣服,她做为主刀,也是剪开衣服命令的下达者,义不容辞地掏了五百多元。
林子矜的手没有丝毫的松动:“先救命,后治病,如果不止血,他坚持不到医院的。”
跟车的安全科人员一共四个,其中一个进了驾驶室,其它三个都在车斗里帮着固定担架,其中就有郑有志一个。
他也帮着林子矜说话:“是啊,刚才这血流得哗哗的,自从这孩子帮忙包扎,这血可流得慢多了。”
“就是就是,先把命保住,治病的话以后再说。”另一个矿工也说。
女人无言以对,哼哼唧唧地抱怨起来:“哎呀军平真是倒霉啊,跟他说了多少遍要小心要小心,咋就不听话呢!”
她身旁一个男人也跟着叹气:“哎,原本还说挣点钱回家给他说个媳妇,军平这小子不听话,把自己也害了。”
军平?
该不会这么巧,恰好是被小文哥骗的那个年轻人吧?
林子矜下意识地看向伤者的脚部,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沾着血和碎肉的胶底回力鞋,正是小文哥要跟军平换的那双鞋子。
果然是那个叫军平的年轻人。
军平的另一只脚赤裸着,上面也沾满了血和煤灰,在炽热的阳光下,血液已经干涸,呈现一种诡异的黑紫色。
车子开得很快,烈日晒得人发晕,三名工人满头大汗,蔫巴巴地扶着担架,林子矜按压着出血的部位,血液仍在不停地往外渗,手上都是温热黏湿的鲜血。
女人和男人哭一阵叹一阵,时不时地趴过来看看看状况。
汽车忽然一个急刹车,大家齐齐地向前方倾去,女人的位置在担架的后部,她一下子滚了过来,一头撞在林子矜的身上。
谁也没有料到这种事,林子矜被她撞得向前一倾,手离开了军平,一头滚在车的角落里。
那女人跟着滚过来,压在她的身上,两只手还紧紧地抓着林子矜的胳膊。
汽车哼哼两声再次开动,一名矿工探头看了看前面,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正心有余悸地回头看,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开这么快找死去呀?”
司机也从驾驶室探出头大骂:“妈的,你赶着投胎啊,过马路也不看车?!”
那少年做个鬼脸:“来呀来呀,有本事你撞死爷呀!”
正说着话,他看见车帮上伸出一只沾满了血的手,抓着车帮移动两下,在车帮上留下了两个血淋淋的手印。
少年惊叫一声,揉揉眼睛,以为自己大白天的见了鬼,大热天吓出了一声冷汗,连忙快步逃了。
林子矜抓着滚烫的车帮想爬起来,奈何那女人半截身子压在她的身上,光是挣扎,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两个人跌做一团,谁也起不来。
“你先放开我呀,我去替你弟止血!”
女人另一只手支撑着车子想要爬起来,却软绵绵地使不上劲:“我也想起来,可我头晕……”
“哎呀快过来呀,这血流得太快了!”那边郑有才乍着两手,想按住又不知道往哪儿按,只能大声喊林子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