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死鬼飘然落到小山包的脚下,并不忙着进村,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着。
恶鬼既然已群举进村,那可就不能再大大咧咧了。
那些恶鬼,无论哪一位,只要能不碰面,最好不要碰面——与恶鬼相斗,没有多少便宜可占。
发财要紧,但小命更要紧,你不珍爱自己的小命,谁会帮你珍爱?有了钱,却没有命去花钱,那是傻人百演不断的悲剧,至于鬼,即便是最穷的,也不会那么傻。
穷死鬼掂着心中的天平,慎重地观望起来。
小山包脚下正是村口,穷死鬼觉得站不如坐,便坐在路旁旧瓦厂的残墙上,悠晃着毛腿毛脚,紧盯着从村子里通往远处乡街的泥路。
过不多时,从村里奔出来一条大公狗,凡胎肉眼看去,与寻常的狗毫无去别,但穷死鬼只看了一眼,酒发觉异乎寻常了。
那只狗,浑身红通通的,虽不滴血,却像被剐掉了皮一般。
公狗奔跑着,又放慢了脚步,摇着尾巴,显得很孤独,很忧郁,仿佛知道自己过不多久就要死去了一般,边走边悲哀地轻号着,仿佛在企盼着有谁能拯救它……
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条年轻健壮的公狗,总会有很多母狗围着打转、抛媚弄眼的,怎么会显得这样悲伤忧郁?
穷死鬼吃了一惊,从残墙上无声无息地跳到泥地上,把原本大睁着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哦,这是一条被剥皮鬼动过了手脚的公狗。
原来,剥皮鬼进村之后,最先看到这条狗,显得乐不可支,便飞快地向狗奔过去。
区区一条狗,算得了什么?剥皮鬼刹那间掠过公狗的背上方,公狗还没有特别的感觉,浑身的毛皮已被一丝不剩地剥光了。
当然,狗的眼睛和人的眼睛都看不到这些,狗能够感觉到一丝疼痛,但并不明显,因为要过三天以后才会感觉到剧痛,浑身被刮之后的肉脂才会溃烂,然后化为浓血。
“唉,救一条狗,能得几块钱?先前怎么没想到这点?没细谈这些?唉,鬼到老,学不了,以后得更加心细一些。”
穷死鬼拍拍脑袋,向公狗飘去,双手张开,作出了抚摸的动作。
“可怜的小狗狗呀,看在你比毛忠诚可爱的份上,看在你孤苦无助的份上,我就高抬贵手不。曾经的我,也是这么样的。再说,这地盘既然孟大老板要承包,孟大老板又对我另眼相看,我就得拿鬼钱财,为鬼分忧——大事小事都得管管。”
公狗正绝望地漫步着,准备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悄然死去,突地觉得一股凉风从尾部掠向头部,心头不祥的感觉刹那间消散了,又恢复到了昨夜子夜之前的良好状态。
刹那间,公狗恢复了理智,也恢复了记忆,想到了主人,想到了与主人共同拥有的家,想到了那些每逢草长莺飞,就散发出一种特殊气味,对它频频暗送秋波的母狗。
刹那间,公狗感觉到了生活的美妙,也感觉到了生命的无穷欢欣,转过身四下看看,欢吠几声,然后强悍有力地奔回了村子。
穷死鬼看看自己轻轻抚摸过公狗的手掌,看看公狗活蹦乱跳、红通通的可怕印象不知不觉已消失了的身影,淡然笑了,喃喃自语:
“免费!免费!我可没费多少力气,这次就免费吧!救狗一命,胜造七次糊涂!唉,发财虽然重要,但我不喜欢死气沉沉、话不说屁不响的村子——有鸡飞,有狗跳,有小孩子追逐笑闹,那才是我喜欢的村子!”
看看自己的手掌,穷死鬼百思不得其解地想着:“我这穷死鬼,什么时候变成了包治百病的药鬼?”
抚摸一下被剥皮鬼剥了皮的公狗,公狗就迅速康复了,这是穷死鬼始料不及的。
穷死鬼抚摸公狗,只是想缓减它的痛苦,想不到创造了奇迹!
在人间受够了穷罪,误打误撞烤吃了七仙女附体的七只蟑螂,到了阴间,竟成了妙手回春的鬼医,成了阴间出类拔萃的鬼之精华,穷死鬼毛长生越想越开心,忍不住拍掌大笑,连声自语:
“值得!值得!做人不成功,做鬼成功,这是得失互补,也没羞辱祖宗十八代的在天之灵或地狱之灵。”